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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法院一案两判 记者查证反挨揍(图)
 
2016年12月11日发表
 
藏獒咬人案的判决书出现两个版本,记者前往法院弄清真相时却遭到殴打。

【人民报消息】三年前,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的闫卫星养的藏獒咬伤了邻村的老太太,被法院判定赔偿老太太32000余元。日前,闫卫星的子女无意间在鹿邑法院官网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另一份判决书,日期同样是2014年1月13日,发布其赔款金额并不是法院执行的赔款金额32000元,而是17000元。 当地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和闫卫星为弄清真相,一起前往鹿邑法院,向工作人员求证时,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很困惑,并建议闫卫星继续走司法程序。随后记者再次和闫卫星到法院,希望法官给出明确说法,惟门外保安指「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去郑州学习了」,之后便关上大门,记者也吃了闭门羹。一个小时后,有法院人员告诉记者下周一(12月5日)再来找他,但拒绝表明自己身份。 12月5日(周一),记者依约前往鹿邑法院。才刚到法院门口,两名身穿警服的工作人员突然冲到他的面前,开始抢夺摄像机。 当记者说︰「你们没有权利抢我们的摄像机!」时,抢摄像机的人群中有一人说︰「是领导让抢的!」在争夺摄像机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还殴打了记者。当记者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时,手机也被抢走。 随后,另一名记者报了警。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没想到,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竟然坐上了法院的一辆无牌照警车离开了现场! 当记者问民警为啥坐着法院的车走了?民警却说︰坐哪个车是自己的权利! 记者正常采访,为何遭到法院人员暴力阻挠?两个不一样的判决结果,到底有何隐情? 消息在网上传开后,鹿邑法院政治处孙主任响应称,网上判决书可能是没严格把关,把草稿误传。但对于殴打记者一事,则表示自己不在场,并不清楚。 12月8日下午,鹿邑县委政法委在周口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鹿邑法院负责人向当事记者、媒体和社会公众表示歉意,并表示已经对涉事保安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并予以辞退,而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警告、记过、免职等惩处。 另外,针对出现「一案两判」的案件,原承办法官张某不负责任,误将判决书草稿上报到上网部门,出现网上判决书与实际送达判决书不一致的情况,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该案件亦已进入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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