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杨令凯综合报导)借钱立字据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双方立好借据后,不到一小时,明明写着字的借条上的字迹竟然完全消失,瞬间借条金额成了空白。 据《钱江晚报》2016年10月23日报导,24岁的阮先生是绍兴市越城区人,从2013年起,阮先生陆续借给朋友茹某12万元。2014年,茹某向阮先生出具一张借条,确认借款事实。 自此以后,阮先生向茹某多次催款,茹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 2015年5月20日,茹某主动联系阮先生,约定见面处理借款事宜。第二天晚上8时左右,茹某先归还了1万现金,并要求重写借条。 阮先生没有多想,当即将原先的借条交还,茹某则拿出自带的笔重写一张借条,并按手印。写完新借条后,茹某随手将笔扔在地上,很快离开现场。 茹某离开后,阮先生发现借条上面的字是蓝色笔迹,他有些不放心,所以打电话给茹某,谁知茹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辞,就是不愿意回来。 当时已经是晚上,阮先生借着路灯细看借条,却发现借条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但他此时联系茹某,对方仍然找借口拒绝重写借条。 阮先生着急,趁着借条上的字迹还未完全消退,他急忙找熟人作证,并去复印店把这张借条复印一份。 大约过了一小时,阮先生终于拨通茹某的电话,没想到茹某在电话里很嚣张地说:「不会留把柄给你了,你也闹不成,让我再写借条是不可能的。」而此时,借条上只剩下几个空空的指印。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我们经常听到这句话。阮先生会借给茹某这一笔钱是把他当朋友看待,否则谁会平白无故借一笔金额不小的钱给别人。最近听到一个名词叫「杀熟」,指为牟取钱财,用欺骗手段专向亲友、同学、战友、老乡等熟人下手的卑鄙行为。 至此,阮先生明白他被坑了,因此在当晚9时20分报警了,但值班民警告知,阮先生的遭遇属于经济纠纷,不予受理。 之后,阮先生一纸诉状将茹某告上法庭。 原来的空白借条 鉴定后又显出字迹 近日,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因茹某否认自己出具过涉案借据,因此法院依据原告阮先生的申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7月13日之间,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阮先生提供的空白借据、收条内容进行还原鉴定,经鉴定,欠条上的笔迹居然又显现了。 虽然经过多次技术还原处理,借条上的字迹有些淡,但仍能辨认出「今收到阮某某拾壹万元整」、「2015.5」等内容。 法院技术科工作人员介绍,茹某写的借据里的字之所以消失,应当是他使用消字笔。 消字笔又名自动褪色笔,外观与普通的签字笔没有差异,写出来的字迹也与普通签字笔没有差别,但是由于消字笔采用特殊墨水,因材质、温度、湿度、书写速度等差异,书写过的内容会在30分钟至2日内自然消失。 据审理法官介绍,这是该院遇到的首例利用消字笔逃避债务进行诈骗的案例。「原告最初是以民事案件进行起诉的,经过法庭调查,茹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 用消字笔打借条 中招的人并不少 阮先生并不是唯一有此遭遇的人,在此之前,这样的案例已发生多次。 早在2011年11月, 江苏省江阴市市民颜某使用消字笔写下借款30万元的借据,2天后字迹消失,拒不认帐,并将借款挥霍一空。 2012年9月,经江阴法院审理,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退赔30万元。 据中新网2014年4月24日报导,宜昌市夷陵区小伙3次借给朋友近万元救急,不料到了还钱时, 朋友竟称「没借钱」,借据更离奇变白纸。他报警求助,查出是朋友使用「自动褪色笔」所致。 2014年7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消息称,近日,宣城警方发现一种新型诈骗术。犯罪分子利用一款名为「自动褪色笔」的特制签名笔实施诈骗,该笔书写出的字迹会在15分钟至2日内自然消失。同时,警方提醒,在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最好自带签字笔,以防嫌疑人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实施犯罪。 这些坑骗朋友的人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朋友在你们困难的时候帮你,你们不但不怀感恩之心,反过来还骗朋友,你们还是人吗?这不仅仅是诈骗行为,而是直接把人与人之间已经很脆弱的信任感再次扼杀的恶性事件。法院判案时,不能光考虑案件本身,而更应该考虑事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要再发生像南京彭宇案对社会道德的冲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