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是人改动不了的,正义在不断加码!

【人民报消息】2015年6月1日,新华网「新华聚焦」有一篇乍一看不起眼、再一看很具内涵的法治新闻,题目是《最高检: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该新闻刊登的第二天,出来一篇相关新闻,很轰动的。不过没登在新华网,而在法轮功官网明慧网上,题目是《参与迫害,政法人员遭报应,求助律师》。 最高检的文章提到: 6月1日,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提出,要以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1、要真正做到:凡逮捕均依法逮捕,凡不捕均依法不捕,凡监督均依法监督。 2、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坚持理性的思维、平和的心态、文明的举止和规范的行为,坚持运用法律、办理案件、履行侦查监督职能。 3、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缺一不可。更好发挥侦查监督在有效追诉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推进规范司法、防止冤假错案中的作用。 4、要以法治化的理念统领侦查监督工作。坚守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司法办案。 5、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6、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准确把握逮捕证据条件;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 7、坚持社会危险性法定;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对逮捕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 报道说,6月1日,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逮捕的尺寸要严格把握被逮捕人对社会是否有危险性,要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对被逮捕者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一定要准确把握。总的原则是坚持少捕慎捕,要有节制。执法时要做到「突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事件」才予以执法。 呼格案也好、聂树斌案也好,都是公安派出所这帮具体执行者胡作非为造成的,而给他们这种弄虚作假、胡作非为权力的是江泽民和江的左膀右臂周永康。但是,光把江和周永康绳之以法还不行,没有下面的这些基层具体执行者作恶,全国的形势当年决不会那么恶劣,如果他们现在不继续作恶,决不会依然有佛法修炼者被非法绑架和判刑,很多人就不会把这个新罪行错误的搁到习近平头上,认为是在他当政时发生的罪行就应该他承担,而放过了真正的元凶江泽民。所以,建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是安定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破除江泽民及其血债集团新阴谋的必要手段。 6月2日,明慧网刊登一则消息,与最高检最近出的一系列法治条例有直接关系。一位国内长期致力于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的维权律师透露说,最近他接到了多个原政法系统落马官员、警察的求助电话,委托他作他们的辩护人。 这位律师说,过去当他调查法轮功案件时,被威胁、刁难、跟踪、阻挡甚至拘禁、殴打。 刚刚落马的黑龙江黎明监狱监狱长王亚罗,就曾在这位律师前去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对着律师咆哮道:「你知道法轮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吗?!这是敌我矛盾!他们都是阶级敌人!你要注意立场!」并马上给北京市司法局打电话,通过司法部门向这位律师施压。 然而,这位律师最近接到的求助电话,就是对他这样的正义律师竭尽打压之能事的落马政法官员和军警们,当他们自己制造太多法轮功冤案而被关押时,想到的第一个求助对像,竟是这位因帮助法轮功学员而遭他们迫害过的律师。 中国的形势越来越好,中共国正在悄然向中国转变。△ (人民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