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首先就应该注意自身的修养,要做到品行高洁。为人要诚实不欺,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

【人民报消息】田稷在齐宣王时担任齐国国相。数年以后,他卸任回家乡居住。有个下属送给他黄金百镒(古代重量单位,合二十两,也有人说是合二十四两),田稷便将这百镒黄金带回家中,献给自己的白发老母亲。 田稷的母亲见到儿子这一大堆黄灿灿的金子,感到十分惊讶,问田稷道:「你做三年国相,不会有这么多的俸禄,这么多的金子是从哪里来的?」田稷老老实实地回答:「这是我的一个下属,在我退休时送给我的,我就拿回来孝敬母亲了。」 田母一听,大为不满,坚决地对儿子说道:「做人首先就应该注意自身的修养,要做到品行高洁。为人要诚实不欺,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如果你有孝心,想要孝敬长辈,应该尽心尽力、诚实地办事,否则就是不孝。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有的东西;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如果你真的要表现你的孝顺,就应该把这来路不正的金子还回去,而绝对不应该带回来送给我。」 母亲的一番话使田稷深感惭愧。他反躬自省,立即将金子全部退还给当初送给他的那位下属。而且,他还主动请求朝廷给予自己处治。 齐宣王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后,深为田稷的母亲见财不贪的伟大精神所感动。他下令赦免田稷所犯的过失,并且仍然任命田稷担任国相,继续再做一段时间。他深信,有这样的母亲,田稷一定能大公无私,处理好齐国的大事。此外,齐宣王又用朝廷的金子赏赐给田稷的母亲,让她老有所养。 (参考数据:《左传》、《列女传•母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