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唐朝徐有功,洛州偃師(今河南偃師)人,青年時舉明經及第,歷任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司刑寺少卿、司僕少卿等。 徐有功長期在司法任上,執法守正,敢於犯顏直諫,爲民伸冤,先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以救人數以萬計而名留青史,天下都稱頌他爲仁人。唐中宗表彰他「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時人稱讚他「聽訟惟明,持法惟平」、「今有功斷獄,天下無冤枉人」。 徐有功任蒲州司法參軍時,史載其「爲政寬仁,不行杖罰」,當地百姓和官吏都稱他爲「徐無杖」。那麼「徐無杖」是什麼意思呢?徐有功治理政務有仁愛之心,審案時不忍用杖責來處罰人,而是用仁義道德去教育啓迪其悔悟自新。 爲此民衆都很受教育和感動,大家敬服他的恩澤和信義,彼此互相約定勉勵說:「我輩應當守法,若有人犯罪,挨受徐參軍杖罰的,我們大家一定要斥責並處罰他。」徐有功一直到任期結束也沒有杖責一人,在他的感化下蒲州民風大改。「徐無杖」之名也由此廣傳,憑着惠民政績,徐有功被宣詔進京擔任司刑寺丞。 武則天稱帝后,酷吏恣虐天下,奸臣來俊臣、周興等都是靠告密狀誣陷人起家,他們羅織罪名,構陷無辜,將相豪傑、公卿大夫、平民百姓被捕入獄、慘遭殺害者,不計其數。一時冤獄四起,朝野震恐,人人自危,朝臣多敢怒不敢言。而徐有功卻敢於直言爲民辯護,始終守正不阿,他常常在朝廷上據理力爭,力主秉公辦案,依法量刑。當武則天用嚴厲的語言壓制他時,左右大臣莫不爲之驚心,而徐有功卻神色不變,持論益堅。 徐有功守法護法的事例很多。有一次,來俊臣、周興、索元禮及武承嗣等聯合誣陷狄仁傑等忠臣七人謀反,極力奏請斬殺。徐有功獨自挺身而出,向武則天強諫,辯白忠臣無罪遭陷,並提出權大於法的現象不能再延續下去。當時朝堂上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很緊張,而徐有功對答如流,沒有一點膽怯和懼怕。武則天開始時怒不可遏,後來見徐有功說得有理有據,也被他的勇氣和見識所折服,令重新審議此案,由此使忠臣得以保全。史載「徐公當雷霆之震,而能全仁恕,雖千載未見其比」。 徐有功任刑部郎中時,一次,他的頂頭上司刑部侍郎周興交給他一份案卷說:「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李仁褒與其弟榆次縣令李長沙的謀反案,司刑寺已判爲謀反罪,你拿去看一看……」 徐有功接過案卷看後大聲說道:「難道兄弟倆練武比箭能推論定謀反罪?這也太冤枉人了!天理何存,國法何在,難道皇帝就可不憑事實說話?應該馬上糾正!」兩人便爭論起來。 隨後周興上奏徐有功故意救出衆囚,應當處斬。徐有功因此被削職爲民,在其被罷官後不到半年,以構陷他人邀功升遷的周興也被人指控「謀反」下獄,審理他的便是來俊臣。來俊臣以「請君入甕」威嚇周興承認謀反罪名,周興受苦不過只得認罪,後死於流放途中。 不久,徐有功被重新起用爲侍御史,「天下聞有功復進,灑然相賀」。一次,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龐氏被人誣告,監察御史薛季昶審理此案,歪曲事實,判處龐氏死刑。 龐氏的兒子到徐有功處訟冤,徐有功看了訟狀、了解案情後,說道:「像這樣草菅人命,國法何存?」立即發文要求停刑,並向上稟告,於是三司官員一同重審,刑部及大理寺的官員因擔心輕判而丟官,便一起逼迫徐有功維持原判。 徐有功上奏武則天,「據查訪,龐氏無罪可有,濫殺無辜,如何面對天下人,且關係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薛季昶知道後非常惱火,反過來誣陷徐有功爲死囚辯護,罪當處死。 結果龐氏被免去死刑,徐有功再次被削職爲民。一個多月後,武則天又恢復徐有功侍御史的官職,不久升任司刑少卿。 當時,來俊臣任御史中丞,與其黨羽一起陷害無辜,在審辦案子時,凡有不合其心意的,便實行株連,長幼都要坐連其族,每推審一人,常逼誘引出數十百人,輾轉牽連,造成冤獄,以逞其能。徐有功擔任司刑少卿時,對於凡下到大理寺的詔令,他都一一複議,把無辜者釋放出來,救活數百戶人家,含冤得到昭雪的人不計其數。 徐有功曾經對自己的親人說:「今身爲大理,人命所懸,必不能順旨詭辭,以求苟免。」意思是「大理寺是關係人們生命的所在,作爲法官,要依法辦案,不能爲了個人苟且免於損失,就按上司的旨意,冤枉好人。」所以在他審理案件時,總是堅持平等公正,堅持依靠事實憑據來判決冤屈誣枉的案件。 徐有功一生爲人伸冤,幾次被貶,心中卻泰然不憂;幾次提升,也不喜悅,不阿諛奉迎,而是義無反顧地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正,制止着各種冤假錯案的泛濫,因此深受民衆的擁戴,時吏民稱「人遇來(俊臣)、侯(思止)必死,遇徐(有功)、杜(景儉)必生。」 不久來俊臣、侯思止、索元禮等酷吏相繼被處死,而徐有功卻聲譽更加顯赫,被任殿中御史、司僕少卿,天下莫不相賀。其子孫也承繼了清正廉明的家風,個個都很賢德,家道昌盛;其後代五世徐商,官至太子太保;徐商之子徐彥位登宰相,封齊國公,世代榮顯,可謂善有善報。 (參考數據:《歷史感應統記》、《新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