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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权!哈尔滨女告江 遭绑架禁出国(图)
【人民报消息】日前,提交控告江泽民控告书的黑龙江省哈尔滨法轮功修炼者柳旭被非法拘留16天,她和13岁的女儿被禁止出境,被警察抢去的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物品,被扣押至今。美国著名民权律师表示,江泽民集团报复告江民众,违反中国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宣言》。 2015年8月2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法轮功修炼者柳旭送孩子去美国读书,过海关时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16天。此前6月21日柳旭往北京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信,控告对象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 柳旭说:「经过一整天的换人换地点的轮番审讯,已是深夜。强行对我拘留抄家,扣押了我本人和我孩子的护照。没想到我送孩子去国外上学这样一件高兴的事,却被埋伏的警察绑架了。」 「我从没有想到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也会被戴上手铐,这一刻我知道了手铐内侧是有突出的大锯齿,紧紧的卡的手腕很痛,而且越动越疼。警察为了给我制造痛苦,故意将我双手反铐在背后,使劲往高处提着手铐,使我整条胳膊痛的像要被掰下来了一样。我不接受他们这样对待我,我高呼:「警察迫害好人啦!警察杀人了!」直到喊得发不出声音头昏眼花。我拚命地要挣脱他们,手腕被铐出深紫瘀痕,头发也散开了,鞋也不知所踪……」 柳旭女儿亲眼看见母亲被戴上手铐被4个男警察连拉带拽连推带搡强押上警车带走。柳旭担心,女儿只有13岁,也被审讯一直到下半夜,使她幼小心灵受到严重伤害。 柳旭后被强行拘留16天。在拘留所,柳旭经常住在冰凉的地上,每天吃的就是没有去皮带着泥的土豆汤,16天天天如此,每天体罚坐小凳5个小时。 柳旭的法轮功书籍、护照、多种个人物品等,至今还被扣押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被扣押物品还包括:婚纱电影MTV摄录一体机、笔记本计算机等(物品价值60,000元),柳旭和孩子的护照柳旭要求当局取消对其和孩子的出入境限制,归还1,000元非法罚款,赔偿三张机票损失21,053元,赔偿办理及入学的相关费用:19,100元,赔偿国外预订酒店费用3,000元,赔偿误工费4,000元。 美国著名民权律师莉萨‧布卢姆(Lisa Bloom)女士10月15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江泽民集团报复告江民众,违反《联合国人权宣言》,她说:「中共的这种报复行为显然违反了联合国人的人权宣言,中共政府于1948年签署了联合国人权宣言,该宣言要求世界各国政府都尊重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而且不得报复有信仰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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