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植物園取景權被買斷,在公園內拍攝婚紗照要付取景費。
省植物園內有不少與植物保護要求不一致的生財設施,這款「水陸大戰」的遊樂設備收費10元起。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王甲已綜合報導)最近有一個符合中共國國情的新聞,一對新人興致勃勃的來到景區拍婚紗照,結果被阻攔,說是需要收取景費,而且費用很高。山水美景本是上天賜給人類的,憑什麼收爲己有,用之賺錢?這對新人憤而向媒體投訴。 《長沙晚報》報導,長沙市民米先生和劉女士婚期將近。3月26日下午,他們和3個朋友都購買了每人60元的門票,準備進湖南省森林植物園拍攝婚紗照。景區工作人員攔住他們,聲稱拍婚紗照還需要支付一筆取景費。「我們已經買過票了,憑什麼還要交取景費?」劉女士的朋友楊女士質問。 公園工作人員陳某稱,省植物園的取景權已經被一家攝影機構買斷,其它影樓入園拍婚紗照,須交200元取景費。「私人進園拍婚紗照是不允許的,你們硬要拍,那就要交500元。」 米先生和朋友們氣得轉身離開,並向媒體投訴。 29日,記者以遊客身分從新北門走進省森林植物園。園內不時可以看到買斷公園取景權的攝影機構的商業廣告,與美麗的花季形成反比。 據了解,該攝影機構在植物園享受種種特權,在櫻花湖畔還將園內的一棟建築改造成了影樓休息室,面積近一千平方米,有茶水間、休息室和化妝間。 途中,記者碰到了4對新人,其中3對是該攝影機構的顧客,另一對來自岳陽平江,其影樓也是該攝影機構的加盟店。 「它的婚紗照價格比其它影樓貴些,但不用另交取景費,入園拍照方便些。」一對新人說。 省物價局並未同意收費 公園工作人員陳某稱,禁止其它攝影公司進入,是因爲他們可能對公園植被造成破壞。但這是公園方的藉口,實際情況是記者看到該買斷攝影機構員工拍攝婚紗照時,指揮一對新人站在草地上,隨後又無視「石頭風化 切勿踩踏」的警示,指揮另一對新人站在櫻花湖邊的石頭上拍照。 而植物園高層辯稱,之所以對這家攝影機構開設綠色通道,是對方每年投資幾十萬元用於公園的景點建設,但是真的用在建設景點,還是投資在有關人員的口袋裏就不得而知。 植物園高層還解釋說,額外收取景費的事已在省物價局備案。但省物價局有關人員表示,只是口頭彙報過,沒有上報材料,並未同意收取這筆費用。 省植物園生財之道 3月31日《長沙晚報》又對省植物園作了追蹤報導,發現不光是收取景費,省植物園還有各種各樣的收費項目,已經成了一個經營場所。 3月20日,2014湖南省第六屆世界名花生態文化節在省植物園開幕,活動至5月11日,門票價格由平時每人20元漲到60元,漲幅高達200%。 「長沙橘子洲、南郊公園、天心閣景區、岳麓山風景名勝區等陸續免費開放,怎麼植物園還漲這麼高的價呢?」很多市民對此表示不解。 對此,省植物園負責宣傳的肖女士多次以「話題太敏感,不好怎麼講」、「領導很忙,不願意接受採訪」爲由婉拒。但是,森林植物園主任彭春良之前接受其它媒體採訪時,道出了其中的「苦衷」。「園區經費開支缺口很大。」彭春良介紹,目前該園有職工近三百人,每年正常開支近1,200萬元,但財政每年撥款只有400多萬元。 「我們提高門票價格的初衷是控制客流,免費開放可能會對植被造成破壞。」彭春良解釋,植物園本身是一個有着物種保存與科研等功能的特殊單位。他承認門票價格有點貴,但植物園管理成本高,「況且進植物園收門票在全國都是這樣的做法」。 其實在省植物園內還有高爾夫訓練場、水上樂園、生態遊樂場、農家樂飯莊、燒烤……等與植物園功能不同調的商店。年輕的田老闆在遊樂場旁邊經營着一個10平方米左右的燒烤美食店,爲此他每年要支付4萬多元的租金。室內花展,盆養的蘭花,明碼標價100元對外出售。認養一棵樹,380元一年,認建綠地、專業園的費用則不低於10萬元。 其它如櫻花展、鬱金香花展、牡丹花展、杜鵑花展、珙桐樹花展、沙生植物展、玉蘭花展、百種草花展、梅花展……。一年四季,花展不斷。市民周先生算了一筆帳:以該園每年的重頭戲櫻花節來說,據公開報導「2012年櫻花節期間,最多的一天遊客接近10萬人次。」「今年的櫻花節,保守估計遊客20萬人次的話,僅門票收入一項就達1,200萬元。」 零零總總這麼多的收入,除了每年正常開支的1,200萬元,剩下的錢都到哪去了? 記者獲悉,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植物園條例》規定:植物園內不得建設與植物園建設方案和植物保護要求不一致的建築物和設施;已經建成的,應當逐步改造或者拆除。並且,「植物園管理單位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准、利用園內植物資源開展觀光遊覽等取得的服務收入,應當用於植物園的物種保育、科學研究和科普教育。禁止在植物園內開展『前款』規定以外的有償服務。」記者查詢得知,「前款」是指「進入植物園從事科研、教學、考察、拍攝影視片等活動,應當經植物園管理單位同意」。 中共國政府這個規定、那個規定那麼多,但相關單位有沒有認真在執行?小老百姓只要在路邊擺個攤,城管立馬過來,這個踢那個打,非把人趕走不可。而植物園裏違法經營商業的行爲,若不是相關單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默許,那植物園還敢這樣明目張膽的斂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