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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佔裏侗寨神奇的生育藥師(多圖)
 
2014年4月1日發表
 
佔裏侗寨,近年來人口自然增長爲零,幾乎98%的家庭的孩子均爲一男一女,被譽爲「中國人口文化第一村」。
佔裏的「藥師」吳仙娥。「藥師」不是世襲制,而是村民大會投票選舉的,必須是善良能吃苦的人。
三代同堂一男一女的幸福家庭。佔裏侗寨,幾乎每家每戶都是生育二胎,都是一男一女。

【人民報消息】貴州省從江縣的「佔裏侗寨」,近年來人口自然增長爲零,幾乎98%的家庭的孩子均爲一男一女,被譽爲「中國人口文化第一村」。傳說這是由佔里人世代相傳的「換花草」草藥實現的,而在村寨中有資格知道這神祕「藥方」的只有一人,這個人被寨里人稱爲「藥師」。 佔裏侗寨,位於貴州省從江縣高增鄉,距縣城約25公里,坐落在深山密林中。進入這個村寨,必須要經過近20公里的純土石山路艱苦跋涉,山路上、下坡特別大,沒有熟練汽車駕駛經驗的人都不敢去,所以到佔裏村寨的人並不是太多,傳統文化一直保持很好。 佔裏侗寨是一個植被良好、民族風情濃郁的美麗侗寨,村外蒼山迭翠,門前流水淙淙,一幢幢吊腳樓錯落有致,鼓樓、風雨橋歷歷在目。由於佔里人具有樸素、先進的人口意識,這裏羣衆的生活可以說豐衣足食、富足安康。 關於這種據說能調整胎兒性別的神祕「換花草」,佔裏的「藥師」吳仙娥不願多說。好奇的外人只知道那是一種神奇的藥方,一種讓他們傳承了幾百年的平衡整個寨子人口性別的神奇花草,具體如何調治完全由「藥師」來控制。 佔裏的「藥師」不是世襲制,而是村民大會投票選舉的,必須是善良能吃苦的人,且只傳女不傳男。因爲「藥師」要上山採藥,且幾乎沒有報酬,如果沒有爲大家服務的胸襟,是當不了「好藥師」的。所以,「藥師」也是最受村民尊敬的人之一。 粗看上去,這位藥師和平常的侗族婦女並沒什麼兩樣。她長年累月地穿着自紡自染的侗布做的服裝,梳着已婚婦女的髮髻,耳朵上墜着銀耳環。但細細看上去,她語速緩慢,微笑時時掛在臉上,讓人的心境感到平和。 吳仙娥說,平日裏,她和寨上的婦女一樣,上山下田,早出晚歸地操持農活。唯一不同的是,每年總有寨裏的幾個育齡婦女向她討要換花草。 由於對「換花草」和「藥師」的好奇,經常有人到吳仙娥家採訪。每有客人來,吳仙娥都會熱情招待,從壇中取出醃製的酸魚和純正散養柴雞蛋以及當地的香糯米招待客人,並親自下廚做菜做飯。 佔裏侗寨有一處「榕樹井」,分「男井」和「女井」。據說,在生完第一胎之後決定服用哪種換花草,且要配合着不同的井水服用。 相關機構曾取水檢測,發現相鄰幾米的兩口井微量元素含量略有差,男井偏鹼性,女井偏酸性。 據說,700多年前,佔里人的祖先搬到這裏時,這兩口井就存在了。無論天氣如何幹旱,這兩口井裏的水從來都沒有變少過。 吳仙娥告訴記者,佔裏幾百年來的人口自然增長率爲零,很多人將這一奇蹟歸功於「換花草」。 其實,真正對這個佔裏村深入了解以後會發現,佔裏村寨之所 以被譽爲「中國人口文化第一村」,更多是在佔裏村裏真正存有一整套系統的人口文化、生育觀念。「換花草」更多是一種「草藥」輔助。 據從江縣誌記載,佔裏侗寨的祖先吳佔和吳裏二人,一千多年前爲躲避戰亂和饑荒從廣西背井離鄉,幾經顛沛流離,最後尋到這塊風水寶地定居下來。由於地理環境好,祖先們開墾了很多土地,生活過得十分富裕,享受着與世無爭的幸福生活。漸漸的,這裏的人口逐步從最初的兩戶發展到了100多戶。 清朝初期,伴隨着人丁的逐漸興旺,人多地少的矛盾也開始突現,寨裏便經常發生因土地和林木砍伐等鬧矛盾的事情,並最終導致器械相見的社會治安問題日漸凸現出來,人多地少的矛盾已經使得曾經富裕的佔裏村開始衰敗。 於是,德高望重的寨老吳公從人與船、鳥雀與生態環境的利害關係中受到啓示,進而聯繫到本寨的實際情況,諸如田土面積、森林的承載力以及人口的增長速度等。他將全寨人召集到鼓樓下,將這一系列的利害公諸於衆。 森林蔥鬱、溪水潺潺、充滿祥和之氣的侗寨佔裏,你會發現,在流傳至今的約定和古歌中本身就暗含了許許多多的關於原始樸素的生態環境方面的話語。 譬如:「家養崽多家貧困,樹結果多樹翻根」、「一株樹上一窩雀,多了一窩就捱餓」、「崽多無用,女多無益」、「崽多要分田,女多要嫁妝」…… 歌詞話語簡樸,含義深刻,思想亦很樸素而又意味深長,給人以無盡的遐想與啓迪。 佔裏青年男女在18、9歲就可以談戀愛,但佔裏村同時又遵循着晚婚晚育的習俗,姑娘們大都在23歲以後才結婚。在其它地方或其它民族,普遍都認爲結婚太晚是因爲找不着女人而誤了婚齡,認爲是一種抬不起頭的事情。 而佔里人則恰恰相反,他們認爲,誰結婚越晚,倒反而成了一種榮耀,也就因此而成了被仰慕的對象。 在佔里人看來,結婚晚就老得晚,早要孩子就意味着會早當老人,壽命也就短了。純樸生命觀使生育期縮短,從而降低了婦女終身生育率。 佔裏村的青年即使早婚也不會早育。男女結婚後,新娘會仍住在孃家——「不落夫家」。 農忙時,男女可以到對方家裏幫忙幹活。或者在夫家遇上大的事情需要媳婦幫忙的時候,女方可在夫家作短暫的停留。只有到了女的懷了孕或年紀已大時,一般在27、8歲時,才完全在夫家定居下來。 之所以這樣做,那是因爲他們認爲結婚和生育完全是一種因果關係,結婚也就意味着要生育。而同時他們也認識到,晚育對於婦女的身心和孩子的健康皆是有益的。 在佔裏村還規定:女兒繼承棉花地,兒子繼承稻田。此外,父母還要給女兒一份「姑娘田」,誰家若不給女兒「姑娘田」,不僅會遭人取笑,還會被男方退婚。 在老人的財產繼承上,山林、菜園實行男女對半分成,房基、家畜歸兒子,而金銀首飾、布匹讓女兒帶到夫家。在佔裏村,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不存在,真正男女平等。 佔里人也沒有「多子多福」觀念,他們說孩子一多,每個人分的就少了,人家就不願嫁給你或娶妳,所以誰也不願多生孩子。 除了對結婚嚴格限制外,佔裏還規定不能離婚。對有離婚想法的夫妻,要對他們進行物質上的懲罰:稻穀300斤、自釀白酒50斤、肉100斤,所有的這些東西都要拿來充公。如果硬要離婚者,不得繼續留在村裏生活。一旦族人違反了寨規,就按照習慣法來強制執行,並且由其親屬來執行。 佔裏侗寨,歷經千年,一直長期保持有如此完整系統的人口文化,可以說是原生民族生態文化中一塊不可多得的瑰寶。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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