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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憲法法院裁定 解散在野親朝政黨(圖)
 
2014年12月19日發表
 
韓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具有親朝鮮背景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撤銷該黨5名國會議員資格。

【人民報消息】成立僅3年的韓國親朝鮮在野黨「統合進步黨」(UPP),12月19日被韓國憲法法院以違反民主主義基本秩序爲由裁定解散,創下韓國憲政首例。 韓國法務部繫於2013年11月向憲法法院提交「解散政黨請求案」,理由是UPP國會議員李石基宣揚朝鮮非人類正常思想、試圖顛覆韓國民主體制,已與憲法精神背道而馳,應予解散。 9名承審法官以8比1的票數通過解散案;唯一反對者,當初系透過在野陣營推薦而上位。 憲法法院裁定內容指出,UPP以「行使武力顛覆自由民主主義體制」爲建黨理念,且試圖修改韓國憲法以利建立傾左的「全新自由民主主義體制」,已違反民主主義基本秩序。首席法官表示,希望藉此裁決終結韓國「耗時的意識形態之爭」。 上述判決即刻生效,UPP黨產將全數充公,憲法法院也撤銷李正姬等5名UPP黨籍國會議員的資格。憲法法院未提及UPP37名地方議員的去留,但專家分析指出,其中6名比例代表議員可能會被撤職,另外31名選區代表議員則因撤職無法源依據而有望留任。 去年5月,創設「革命組織」(RO)的李石基與130餘名成員祕密集會,策劃破壞韓國國家通信和儲油等基礎設施。RO視韓國當前局勢爲戰爭局面,成員多爲UPP黨員,每次聚會皆齊唱朝鮮革命歌曲。 該黨表示,它是爲工人階級和社會進步成員發聲,去年9月,韓國檢方以「策劃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罪名起訴李石基;歷經一、二審,李石基被判煽動內亂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議員資格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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