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前幾天看到網上一則新聞,說的是江蘇無錫市中級法院於12月30日公佈了「2011年無錫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位列榜首的是「姚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27日。當晚6時左右,姚某6歲的兒子獨自在他們一家租住的社區河道小碼頭玩耍時落水,命懸一線。姚某以爲是別人家的孩子,因此沒有施救,而是選擇了冷漠離開。當他回家後沒有找到兒子時才返回出事河道,發現溺水的正是自己的兒子。他將兒子從水中救起,但爲時已晚,孩子已溺水身亡。悔恨不已的姚某遂到法院起訴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爲由要求對方賠償,最終被法院駁回。

姚某敗訴在情理之中。試想,如果姚某能在孩子落水的第一時間內施救,孩子獲救的希望是非常大的。但一念之差讓姚某選擇了見死不救,從而成爲了兒子走向死亡深淵的推手。曾經,廣東佛山小悅悅一案中那見死不救的18名路人讓世人目瞪口呆,如今姚某上演的「父親見死不救」的悲劇再次讓國人無言以對。當今中國,人們業已忘卻在一個人與人緊密聯繫的社會中,幫助和救助他人就是在幫助和救助自己!

曾經在一本雜誌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一天深夜,一個男人沿着一條昏暗的小路回家。經過一片叢林時,他突然聽到有人掙扎的聲音,忙停下腳步,仔細傾聽。原來是兩個人在扭打,間或夾雜着衣服的撕裂聲。他立刻明白:一個女人正被襲擊!他十分糾結,一瞬間他很猶豫自己是否要介入此事。但幾秒鐘的思考讓他做出了最終的決定,他衝到叢林後面,將歹徒從那個女人身邊拉開。隨後,他和歹徒扭打成一團。歹徒終於放棄,選擇了逃跑。

男人氣喘吁吁地爬起身來,發現處於黑暗之中的女孩仍在啜泣和不停地發抖。他遂對女孩慢慢說道:「好了,那個人已經走了,你現在安全了。」一段很長的沉默之後,女孩開口了,帶着不可思議的驚訝:「爸爸,是我啊。」男人此時發自內心的慶幸自己的選擇是多麼的正確!

還有一件21年前發生在萬里高空的故事。1990年5月26日早上6點10分,型號爲BAC-1-1的英航5390班機和往常一樣,從伯明翰機場準時起飛,飛往西班牙馬拉加機場。機長是擁有21年飛行駕駛經驗的西蒙,副駕駛員則是剛來5390上班的阿拉史泰爾,除此之外,飛機上還有一名乘務長和3名空姐,以及84名乘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飛機起飛13分鐘後到達1.3萬米的高空處時,西蒙左側的一塊擋風玻璃猛地一下被炸開,之後,艙內艙外巨大的氣壓差一點將西蒙吸出了機艙外。萬幸的是,在被吸出機艙的過程中,西蒙本能地用一隻腳死死地勾住了駕駛室裏的一把椅子,然後又被隨即趕來的乘務長和兩名空姐死死拽住,這才沒有被完全甩出去。

副駕駛阿拉史泰爾臨危受命,將飛機重新拉昇,但由於艙內的氣壓失去原有的平衡,如果不能即時阻住炸裂開的進風口,艙內供乘客呼吸的氧氣至多隻能維持30分鐘,這意味着要丟掉西蒙。按照英航規定,飛機在空中遭遇事故時,機組人員有義務犧牲一切來確保乘客的安全,除非乘客不要他們那樣做。因此,丟不丟下機長,只有詢問乘客了。

在乘務長的授權下,一名空姐走到客艙內,向乘客們說明情況,並請大家考慮後表決,贊同丟掉機長的人請舉手,舉手的人超過半數,機組就將丟下機長。最初舉手的乘客們很多,但最終所有舉手的人都選擇了放下。而飛機也在事故發生22分後成功降落,包括機長在內的所有人都得救了。

後來的調查表明,這場事故是由於機械維修師在更換飛機擋風玻璃時,粗心上錯了螺母而引發的。更讓人後怕的是,多虧當時沒有丟下機長,因爲一旦機長被丟下,他百分之百會被捲入機翼上轉動的引擎裏,結果只能是機毀人亡,誰也救不了!顯然,乘客們私心和愛心交戰的結果,不僅是仁義善念正見的勝利,也是他們自我拯救的過程。

不可否認,在這個世界上,只要生活在人羣中,就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沒有人不需要他人的相助。是以今日的助人、救人就是明日的助己、救己。當有一天,人們恢復清醒這個意識時,中國還會有小悅悅和姚某這樣的慘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