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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的貪官與未上榜的竊國大盜(圖)
按照排行榜的統計,排第一位的是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餘振東,夥同另外兩人共貪污4.82億美元,合人民幣40億元;第二位黃清洲(廣東國投公司香港分公司副總經理)14億元,以下包括王寶森3億多元(原北京市副市長,第五位)、許邁永2.13億元(原杭州市副市長,第七位)、陳同海1.9573億元(原中石化董事長,第八位)、王守業1.6億元(原海軍副司令員,第十位)。 當然,這只是一個不完全統計,是迄今爲止暫時見諸報端的數字。 我們初步概算一下,這十大億元貪官平均貪污受賄7.5億元。 放在以前,人們也許還會感到吃驚,因爲幾個億的金錢──對老百姓來說足以是天文數字了,像排第九位的原湖北省外貿廳幹部金鑑培,不過一個小小的辦公室主任,竟然貪污1.9億之多!但現在估計沒有人驚奇,這倒不是說人都變得麻木,實在是這樣的事情簡直太多太多,甚至早已成爲中國官場的常態,路人皆知了。 對中共政權而言,由於其產生於亂世,靠暴力打砸搶起家。一個一無所有的流氓無產者、土匪痞子,在奪取了權力之後,最看中的不外兩個東西:權力和金錢。爲鞏固政權,需要依賴暴力與謊言;爲獲取錢財,只能不擇手段。 中共正是這樣做的。所以,出現貪官污吏、貪污腐敗也就成爲必然了。 《刑法》中,貪污2000元即可判刑,專家說應予修訂,「起徵點太低」。當時無論如何也未曾想到,今天中共官場上的貪佔並非以千、萬爲基本單位,幾十萬、幾百萬已經根本不算什麼,這幾乎就跟「拿」一樣,算不上什麼貪。只有上千萬、過億才是真貪。 發展到如今,用中共的話講,貪污也得與時俱進,小打小鬧成百上千肯定不行,你看上億元都排不上榜! 有人說,應查處貪官,或者講全國有多少多少,中共的紀委、監察部每年都要公佈一批這方面的數據,並當做反腐敗的成果來展示。其實,還用那麼複雜幹啥?你只查一下「誰不貪」不就行了?這成果將會多大呢?既方便又省時! 當然,中共也不會真正去查什麼貪污腐敗,因爲其黨患了不可治癒的絕症----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如今已經發展成爲制度腐敗,信任危機――八九六四後其黨自知已無人再信其殺人的邪惡理論,故靠腐敗拉攏其黨成員從而維護其黨的統治。 上個世紀50年代初發生的劉青山、張子善案件,二人共貪161萬元,這在當時是一筆鉅款。即使如此,中共上上下下不還是一片反對處決之聲! 從中共查處貪污腐敗的力度和方式,我們也能看出來。人們不是講「貪官現形主要有三種方式」嗎?一是二奶告發出來的(二奶太多爭風吃醋);二是小偷偷出來的;三是內鬥鬥出來的。所以,叫貪官「偶然現形」;所以,人們才諷刺說中共反腐敗「是尉健行」(中共前任中央紀委書記),諧音「未見得行」(亦即「不行」)和 「未見行動」。 官官相護,幫派結盟。一級腐敗一級,從下至上送禮貪腐,反過來又從上至下一級又一級制度性地保護縱容腐敗,形成太子黨,上海幫等利益集團。 事發後這些利益集團又可通過腐敗的關係網反過來保護其利益集團下的嘍囉們,或用錢「擺事」,前深圳市長「許宗衡」就是例子。 真正被處理的,要麼他爸不真的叫「李剛」,要麼是這些利益集團的鬥敗者,要麼是利益集團丟卒保車式的「棄子」。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等都是因爲政治原因而被用經濟罪名搞掉的。 竊國爲己有,結黨營己私。這才是貪官遍地開花的實質原因所在。像前段時間維基解密的那樣,什麼每個高官都有可買通的價格、什麼政治局就像開董事會、什麼根據自己集團的利益來決定今後政策、什麼5000高官瑞士銀行賬戶、什麼常委一干人海外洗錢、各自操控互聯網、電信、電力、保險、銀行、房地產、石油……。壟斷了這些行業的人,想想看「賺」了多少?豈是幾十、幾百億衡量得了的?對比起來,上榜的「億萬富翁」真是冤枉! 《紅樓夢》裏有一副對聯,我們略作改動後很能說明目前中共貪官們執政的專橫與貪腐的張狂:「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不回頭」。排行榜上的十大貪官都是這樣,也是對其它沒在榜上的貪官的真實寫照。其實,對中共這個無官不貪的邪黨邪教來說,上榜的「億元貪官」也是很小很小,如同麻繩栓豆腐──根本就提不起來,不值一提。 不僅如此,餘振東、王寶森們有的被自殺,有的被判死,大多數還得在監獄呆上若干年,成了階下囚,而真正那些大貪大盜還依然高坐檯上,春風得意,洋洋自喜,貪污腐敗,買官賣官,收颳着農民靠賣血後換來的民脂民膏,真乃絕妙的諷刺!看來大盜和小偷就是不一樣,簡直天壤之別。 古代的大盜還要講個「聖、勇、義、智、仁」,所謂盜亦有道。今天的中共又講什麼呢?毫無道德底線可言,因爲中共本來就是西來幽靈,竊國大盜麼! 莊子有句名言:「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爲諸侯。」孔子也說:「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看來古人真有先見之明。 物極必反,剝極必復。對中共來講,無論其怎麼僞裝,終究也逃不出歷史的定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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