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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节读中共反腐败新法
细读《追究办法》除了通篇八股之外,稍稍有点特别的就是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乍一看,似乎把调离的、辞职的、处分的处理都量化了,其实只要把条文细细“品”一下,就会发现,“两年不得提拔”其实根本就是一句空话。 谁都知道,在机关事业单位提拔不易,如果你上面没有人拉,下面没有人托,混个五年八年不提拔也属于正常,遑论辞职的处理的和受调离的了。勤勤恳恳忠于职守的干部都轮不上两年提拔一次,哪里还有犯错误受处理者的提拔机会?不过,那些问题干部终于也从这条消息中看出了 “利好”,就是说不管犯了什么案子,只要不进班房,中共组织部门还是“有情有义”的,只是官复原职或者等待重用的时间会稍稍延长一些,最多也就是两年。说好听点,这集中体现了中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说难听点,犯错误的同志只要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依旧是革命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党的千秋万代靠的就是这些问题干部。在西方,官员一旦引咎辞职基本上就归隐山林了。在亚洲民主国家,政务官辞职也都很少再有脸担任公职。在新加坡,官员引咎辞职后,不仅不再有担任公职的机会,就是下海经商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一些高收益的行业和涉及公众利益的行业是禁止引咎辞职者进入的。 但中共对引咎辞职者素来特别厚爱,基本前脚辞职,后脚就异地做官,对问题官员所体现出的“春天般的温暖”早就让百姓寒到了脚跟。 2009年12月,广州海事法院原院长罗国华被任命为省政协副秘书长。2个月前,他曾因“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去沙漠考察海洋”事件被免职。 2007 年7月,因对山西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未经公示突然于2008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 2008年“4.28”两辆火车相撞事故后不到半年,胶济线铁路再次出现超速事故,事故后,济南铁路局局长耿志修被免职。但不出一年,耿又以铁道部安全总监身份复出。 2008年2月,辽宁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因派人进京抓捕披露西丰县丑闻的记者,被责令引咎辞职。当年11月,媒体披露其已履新为沈铁城轨交通工程办副总指挥。 如果把这些恶俗记录玩味一把,我们似乎会觉得中共愚人节推出的《追究办法》,确实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稍稍前进了一点,但是,根本上保护问题干部的宗旨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说话更加花哨了一点,方法更加巧妙了一些。老百姓透过这些名目繁多的“办法”,看到的是实际上中共袒护问题干部的花脚绣拳。中共期待的不是彰显惩治不法官员的决心,而是麻痹社会的观瞻,继而继续依靠这些人为自己的大厦添砖加瓦。 共产党总是喜欢说,自己最讲认真。但是对于中共自身的问题,他素来都是敷衍的。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即无需社会成本,又能激起民众共鸣,为什么久拖不决?关键是如果要认真一下下,那么中南海里、大会堂内、天安门城楼上,不知有多少官员要一命呜呼。如果要推行至全国各地,那么大陆的GDP就要靠建造监狱以及制造和监狱相关的产品来带动了。所以,官员财产申报万万使不得,只要中共当政一天,这个阳光法案就没有见天日的那一天。 作为一个在世界上敢于把网络封锁起来的权,中共在专注主攻某件事情上的耐心和百折不回的顽勇,我们都是感同身受而记忆犹新的。比如中共曾经搞过全民打麻雀、搞过土法炼钢、搞过文化革命,只要中共真的下了决心,有些事情还是能干下去的,至于是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那是另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共如果真要对腐败官员下手,我想是完全能够出现效果的。问题是,中共从来就没安这个善心,愚人节推出的这个新法就是再把老百姓忽悠一番戏弄一把而已。 (大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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