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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志」未酬──「兩億大盜」出語驚人
在看守所裏,王俊才嘴裏說得最多的一個詞就是「改變命運」,他坦言,不擇手段地弄錢,就是爲了用積累的財富將來替兒子買官做。 專偷官員的王俊才的驚人言論,也成爲當今中國官場最真實的寫照,下面就是他的部份言論。 「我的這些文物,大多來自官員家中。我感覺這些人家中才有好東西,現在送禮都不送錢,都是送這些的。高官家和老闆家的區別很明顯,有錢的人不一定有文化,所以文物比較少。煤老闆家裏感覺比當官的家中差多了。陽泉那個煤老闆家裏,只有兩個紀念幣冊。」 下面的幾段,可以說是比較專業的盜竊官員的「盜竊指南」: 「省級領導我不敢去偷,最好是市級領導。我每到一個地方,要先挑地段。當官的都選擇路好的地方。 每次進去以後,肯定先進書房,文物、字畫大多在這裏,快速地挑最貴重的拿幾件,然後才到床底下、櫃子裏看看,有沒有現金、金銀首飾,沒有就撤。各個地方比較,還是北京的官員家裏文物最豐富,上海其次,太原比河北更差。我進去過的這些人家,10個人的家裏,有8個人的家裏放着保險櫃。 最佳時間,是在天黑剛亮燈的時候。夏天在晚上七八點,冬天是晚上五六點,因爲當官的應酬多嘛,在這個時間段,走進小區,看到那家燈不亮,說明主人當天有應酬,一時半會兒回不來。一般我不上5樓作案。賣樓的說得非常對,「金三銀四」,這兩層住的肯定都是最有錢的。更高層的,既不安全,也不會比三層、四層家裏更富裕。 面臨開發的地方,當官的肯定有錢,因爲開發商都想拚命攬下工程,雖然現在都實行招投標,但實際上都得拿錢頂。」 如果說 「盜亦有道」的話,兩億大盜王俊才可以說是還是有些盜竊原則的:「我喜歡盜竊官員,也是因爲他是受賄來的,偷了以後,肯定不會報案。我從不偷窮人,文物販子的家我也從來不去。他們這些人辛辛苦苦,多年才有點收藏。當然我也不是完全可憐窮人,也怕他們報案。人家是辛苦得來的東西,不像那些當官的,心裏有鬼就不報案了。」 令人吃驚的是大盜王俊才盜竊的目的和理想:「文物我一件也捨不得賣,我全部留給我的兒子,我想讓兒子當官。我不想我的下一代走我的路,爲了生活又偷又盜,也不想他做個普通老百姓,面朝黃土背朝天地做。我將來要給兒子一個好的環境,供他上學,供他走進政府部門。 我要將所有文物留給兒子,就是希望我兒子也能成爲一名高官。如果有錢,想當官有什麼當不了的?拿錢買唄。我會爲兒子準備1000萬元,從現在看,我兒子至少有60%的機會能成爲官員。如果沒有錢,就靠他的實力,他哪能當了官?現在有好多大學生,有了學歷還不是靠邊站。」 下面這段話簡直就是對近日流行的「我爸是李剛」的準確詮釋:「這就是一個關係網的社會。要想改變下一代和下一代的下一代的命運,就要進這個關係網,走進政府部門。如果你是窮人的話,這輩子想當官、升官發財都不可能。但你當官的話,兒子那一代的命運就會改變,下一代的下一代的命運都會改變。老子不幹了,兒子扶上去,兒子不幹了,孫子又扶上去。」 王俊才還說:「我不想從兒子身上得到任何回報,只希望他能當一個好官,把這個社會改變了,不管他是市長還是縣長,最起碼他能公道。我兒子能爲老百姓做一件好事,我就沒有白爲他付出。」 但是,王俊才的付出註定白費,他的「壯志」註定難酬,答案其實在他前邊的言論中已經給出,在這樣一個腐爛透頂的官場和體制中,當一個個體逐漸一步步成爲這個腐爛體中的一員、一個細胞時,註定會被其侵蝕同化,變成一個膿包,而成爲貪官中的一員。否則,將無法在中共這個官場環境中生存。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例如,原福建省連江縣委書記黃金高,因反腐同時受到上級及黑社會威脅,六年裏穿着避彈衣上班,被譽爲「防彈衣書記」、「反腐鬥士」,但最後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由此可以聯想到在中共體制內的一些人的理想和做法,和王俊才的「壯志」相似。中共體制內原本有一些希望爲中國社會做一些有益事情的人,希望在中共的體制內通過個人奮鬥努力掌握權力和獲得高位後,可以爲百姓做些事情。但是,大部份人到最後都失敗了,經過中共官場爭權奪利、爾虞我詐地殘酷過程,逐漸失去了自我迷失了方向,被中共官場的腐爛醜惡同化,在不知不覺和無可奈何中成爲了其中的一員,而幫助這個體制欺壓迫害民衆。其根本原因是,中共的現行體制和民衆利益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中共官權階層以攫取壓榨中國民衆創造的財富爲生,其和中國民衆的關係只有四個字:你死我活。 兩億大盜王俊才說:「我承認我的錢來得不正當,但這是一種生存方式。一人一個生存方式,一人一個奮鬥目標。要是我當官,我還用得着去偷去搶嗎?坐在家中就有人送呢。」這話雖然說的是強盜的歪理,但也確實是大實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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