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栏目 › 要闻 | 时事 › 文章: |
薄熙来志在长安宫阙
文章写道,重庆打黑,最开始我没有予以过多的关注,我只是认为这是某人为了上位最后一博而已,认为涉及面不会太广,甚至只可能限于利益层的内斗。只是在和远在美国的石扉客在 msn上交流时说:若几年后渝督不能顺利上位,掌廷尉大权,那么为其鞍前马后效劳的蒙古巴特尔会很惨。君不见古之张汤、来俊臣的下场么?为官者不怕得罪老百姓──老百姓就是用来折腾的,就怕得罪同道中人,今日剃人头,明日被人剃,是常见的事。 等到黎强案开庭后,我觉得打黑变味了,一个律师、老法学家在庭上为嫌疑人辩护,这在非洲海盗出没的索马里,恐怕都会被公众理解为常态。赵长青先生竟然受到那么多攻击,有些辱骂明显是有组织的职务行为,这就有点下作了。──打黑,不是这么个打法呀!我相信袍哥文化很发达的重庆,一定有货真价实的黑社会,把证据搞扎实一点,欢迎律师为这些嫌疑人辩护──哪怕是俗称的“捞人”,只要在法律范围内也没什么关系。公检法扎紧篱笆,杜绝那些违法的“捞人”完全可以做到──我相信有文强前车之鉴,现在的重庆公检法在打黑面前,还敢和律师结成一伙,枉法偏袒嫌疑人?为什么显得那样急躁呢?只有一种解释,真正进入法律程序,恐怕就是旷日持久了,这有悖于主事者追求暴风骤雨、速战速决的效果。毕竟,离新一轮忠义堂排座次没几年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句“宝诗”,想必主事者当年背得滚瓜烂熟。 后来的李庄案,那就更荒谬了。不管重庆主事者发动多少舆论攻势,或者找来西政高、潘这样的专家为其背书,庭审这幕闹剧公众看得清清楚楚,心中自有评价。这些天,许多人有理有据地对此案进行了分析,本人不想就此案发表更多的看法。至为伤心的是,我一直比较敬重的一报一刊因此事蒙羞:即中国青年报和西南政法大学,一报一刊中某些新闻人和法律人丧失了起码的职业伦理。就算从利益考量,也不值得。人家所争者高位也,为高位奇招怪招损招迭出本不稀奇,因为所图者大。而媒体人和学者,还是靠声望立世,人家成功了,你能分到何种残羹还是未定之数。郑、高、潘,你们真能高攀么?几年前我说过一句话:中国没有司法独立,只有司法割据。山城一幕,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当年中青报“冰点”事件发生后,我撰文声援大同先生,我说我在乎中国青年报远胜自己当时栖身的法制日报,因为我认为中青报为所谓体制内的官方媒体保留了最后的尊严。不知道李庄案后,最后的尊严还存在否?以前中青报有好友常当面讥笑法制日报的报格、报品欠佳,我无言以对,现在我想中青报人再在法制日报人面前恐怕没什么道义上的优势了。──原来大家差不多。即使让法制日报的编辑奉命发重庆公安局有关李庄案的通稿,我想在行文的技术层面上恐怕会处理得高明一些,不会那样赤裸裸攻击一个还未判罪的人以及一个职业团体。 我尊重的一些师友、同事和领导毕业于西南政法,对这所当年号称“政法黄埔”的学校高山仰止。第一次出差去重庆是1999年10月,就是到西政采访,老实说我的心非常激动。住在烈士墓校区“情人岛”对面的外宾楼。我清早起来,披着晨雾走遍了校园每一个角落,包括铁西那边。 现在看来,山城真的成了个山寨。山寨里面,可以用家法,如何开香堂处理寨中成员,大扛耙子说了算,外人不能多嘴。可就是个山寨也罢了,汉代的夜郎国国王不晓得长安有多远,也就不稀罕去长安。明清两代的土司,只要政府不强行改土归流,在一亩三分地自己说了算,也不会想折腾出太大的动静。可现在的巴山山寨之主,志在长安宫阙。──可算是升级版山寨梦想吧。 |
|
|
相关文章: |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