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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过渡政府发布政党社团登记条例
 
2008年4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本条例之目的

结社自由是天赋人权,然而多年来中国民众这一自由权利被中共暴政所强行剥夺。本着对现代文明自由和人权的尊重,同时为了适应中国大陆政治及社会之变化,为了满足组建中国公民社会之需求,中国过渡政府号召中国民众行使自由结社之权利,积极组建政党、广泛建立各类社团,形成公民社会以维护个人及群体之利益。这不仅可有效进行维权抗暴并合力解体中共,也为未来中国之宪政架构创立社会基础。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民众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建立并活动的政党及社团。

一、申请登记流程

1. 发起人提交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政党社团名称、吸收对象、成员的权利及义务、使命或活动宗旨、安全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等。负责人可采用化名;

2. 申请登记通过审核后,将在中国过渡政府官方网站(www.chinainterimgov.org)和未来中国论坛(www.futurechinaforum.org)进行公示。

二、审核条件

1. 政党社团名称

  1)名称应与政党社团之使命及活动宗旨相符合;

  2)申请登记新成立之政党社团,尽可能不要使用已在境内或境外活动,但尚未登记之政党社团名称。此项规定是为尽可能避免不必要之名称冲突。

2. 使命及活动宗旨

  1) 维护个人及群体正当利益且无害于公民健康和道德基础;

  2) 禁止从事反人类、恐怖、暴力及色情活动;

  3 ) 中共组织因长期宣扬反人类暴力思想及所犯累累罪行,被中国过渡政府视为反人类恐怖邪教组织,因此任何申请登记之政党社团禁止宣扬中共思想,不得支持及参于中共的活动。

3. 资格认定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民众,包括符合中国过渡政府双重国籍法的人士;

  2)由中共及其相关组织中的成员组建之任何政党社团,其成员须公开声明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否则该组织之申请登记不予批准。

三、管理措施

1. 目前属于特殊时期,鉴于安全需要,各政党社团具体运作、详细人数、活动具体地点等均无需公布,也无需对过渡政府汇报;

2. 过渡政府重要文件将抄送各政党社团;

3. 各政党社团成立后如与以上审核条件发生严重冲突,中国过渡政府视情况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注册资格并进行公示。

中国过渡政府

2008-4-19

www.ChinaInterimGov.org
Mail: [email protected]
新闻发言人唐柏桥接受采访时间:周一、三、五,上午9:00-10:00(美东时间);
联系方式:718-84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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