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普遍認爲,人之初,性本善。人們對自己行爲的是非、善惡應負的道德責任的自覺意識是良心;天賦的道德善性和認識能力是良知。有了良心和良知人就自覺地向善。東方聖人孔子說 「己所不欲,勿施與人」。愛人如愛己應是人類普世的道德觀念。也就是推己及人、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的做人和做事,就上無愧與天,下無愧與人,光明正大、無怨無悔。
然而,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專制統治集團是不道德的,當暴君要發動侵略戰爭或對異族暴虐、對異己同胞殺戮時,他們的宣傳表面上冠冕堂皇,實質是蠱惑人心的感召、扼殺人性的洗腦。很多普通的百姓因爲輕信了專制集團的宣傳,在謠言的惑衆和誘騙下,一些人迷失了方向,遺失了道德,泯滅了良知,暴政就利用和脅迫他們成爲暴政的工具,以至助紂爲虐,成爲殺人的劊子手。當真相大白的時候,等待這些人的往往是身陷牢獄,心陷悔恨。比如,納粹軍官們不都是屠夫、莽夫,其中不乏有學識、有修養、有風度之士,可惜一旦喪失了良知、殺了人,就成爲罪犯,罪責難逃。
在德國的歷史中,曾有過十二年噩夢般的納粹統治,人們曾經狂熱的相信納粹鼓吹的種族主義,滅絕式的殺害猶太人。在以後的歲月裏,德國人的懺悔上至總統下至平民。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七日,當時的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訪問波蘭時,在華沙納粹佔領時期被劃爲猶太人隔離區的地方,向猶太人的死難烈士紀念碑敬獻花圈。在細雨濛濛中,勃蘭特突然雙膝跪在死難烈士紀念碑前溼漉漉的大理石板上。這一超出禮儀的驚人之舉震驚了世界。作爲一個與納粹沒有瓜葛的德國人,勃蘭特良心上可以沒有任何負擔,但是他沒有迴避自己作爲德國總理的歷史責任。德國人認爲法西斯不只是希特勒一個人的責任,而是全德國民族的恥辱。
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在日本軍國主義的鼓譟下,很多日本老百姓以效忠天皇、侵略中華、虐殺中國人爲榮。而戰爭結束後,戰犯們不但要受到正義法庭的審判,還要承受漫長的自我良心的譴責。藤田茂在法庭上懺悔道:「我的罪行是極其嚴重的,認罪是一輩子的事情,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將牢牢記住被害者們出自心裏的話。」永富博之在法庭上說:「由於我直接犯的罪行和我命令部下所犯的罪行,使許多被害的中國人陷入無限痛苦之中。我要在神聖的中國領土上,對被害者的家屬們,對全中國的人民跪下來叩頭,真誠地向中國人民謝罪。」
人是平等的,信仰是自由的。但是在現今的中國,一旦某些人被中共定爲鎮壓的對象,就成爲合法施加蹂躪的對象。他們受到的是恐嚇、折磨、摧殘和殺戮,就象當年納粹不把猶太人當人一樣慘無人道地迫害。這樣的悲劇天天都在中國上演,在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的調查報告中,披露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活體摘取器官的罪行,法輪功學員還在承受着空前的令人髮指的各種迫害。
自從法輪功被非法定罪以來,並不是因爲法輪功學員們有過什麼違犯法律的行爲,而是因爲他們被中共定爲政治鎮壓的對象,所以當權者就可以對他們進行肆意的歪曲、打擊、扼殺。九年多來,至少三千多個生命被迫害致死,一億人的信仰被打壓。每一個的痛苦遭遇中,都是中國人自己幹出來的,都是手足相殘,都是同胞相煎。每一個悲劇和死亡背後,都註腳着一串串名字,那就是指使者、虐待者、劊子手。這些施暴者們也許現在還覺得自己並沒有做錯什麼,施暴者與承受暴力者之間本無仇怨,這是「黨的政策」、這是「上級的指示 」、這是施暴者的「工作」,他沒有任何負罪感。然而等到真相大白時,當他們對歷史有了清醒的認識後,他們就將深陷反省、自責、懺悔中。或許他們會象日本人和德國人一樣叩頭謝罪,還心存畏懼。
人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每個人的一生,都有一本帳。當人的手上沾滿了鮮血,罪行令人髮指、駭人聽聞,人可能還會找各種緣由開釋自己,但是當他們獨自一人時,可能就會掉進懺悔的深淵裏。如果誰參與扼殺了一個無辜的生命,那麼誰的良心也會被判決死刑。也許生命還會延續,但他要經歷良心的譴責、正義的審判、世人的唾棄、社會的拋棄,在生不如死的噩夢中度過餘生。
那爲什麼不在今天就反思一下,我們都做了什麼?我們是否愛人如愛己?我們是否問心無愧?我們在做事時,是應該依某個政黨的所謂「政策」而做,還是憑良知而爲;是應該例行公事的迫害良善,還是堅守道德維護正義;是應該「服從上級」的命令,還是聽從自己的良心。請不要在沾滿血跡後,沉浸在深深的自責與懊悔中,無法解脫,再去書寫一輩子的懺悔錄。
歷史和現實都證明,每個人都必須承擔起自己行爲後果的責任,「自作自受」體現的是天理絕對公平。當誰對他人殘暴的時候,肉體上的償還只是一時的,而心理上的煎熬卻是永恆的;外在的懲處是有限的,而良心的愧疚是無限的。沒有人能逃過自己良心的窺視和評判,我們的良心不會放過我們自己。所以,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啊,及時的反思和歸正,而不要在罪孽深重時再去懺悔,更不要拖到連懺悔的機會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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