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宋家溝村村民劉立濤。劉立濤之所以被抓,並不是因爲他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而是他信仰「真、善、忍」,煉法輪功做好人。

原本要爲劉立濤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在司法局和610等相關機構的壓力之下臨陣退縮,違背當事人的意願做有罪辯護。劉的妻子非常憤慨,在開庭前強烈要求解聘律師,自己上庭給丈夫辯護,但遭到法庭的拒絕。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劉立濤本人表現頗爲冷靜,當庭表述了「自己煉功無罪,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的觀點。

整個庭審過程,法官李立輝多次對劉立濤的提問無話可答。在劉立濤做最終陳述時。李立輝多次打斷劉立濤的話。當旁聽席上一聽衆舉手欲發言時,李立輝下令法警把聽衆帶走。

別看李立輝是法官,在法庭上好像他的權力最大,掌握了別人的生死,就可以爲非作歹。其實,自從中共發動了迫害法輪功之後,公檢法充當了中共的迫害工具,許多公檢法的公安、警察、法院院長、法庭審判長、法官等,因爲迫害好人而遭了惡報。而且這種報應是大範圍,大量發生在大陸的各個省市地區。這些惡報事例都應該是李立輝的前車之鑑。

附:劉妻未能當庭宣讀的辯護詞(無刪節)

我是劉立濤的妻子,是一個農村婦女,沒啥文化,就用以下的心裏話爲立濤說句話,作爲我的辯護詞。

我丈夫立濤是公認的好人,結婚22年來,他從不讓我乾重體力活,有啥重活他都一個人撐着。立濤是我們娘仨的主心骨,他每天干的活兒很累,每天要裝卸近十噸貨 來維持一家人的生活。立濤經常是一早起來頂着太陽走,披着月亮歸,有時還幹到後半夜。我孃家窮,在我結婚以前我媽從沒過過生日,是立濤開始給我媽過生日 的。二十幾年來,我家無論誰有啥活兒,他隨叫隨到,農村地裏活多、季節性強,同樣的活兒同樣急,立濤都是先幫我大哥和大姐家幹完,再幹自家的。尤其是修煉 法輪功之後,立濤更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處處爲別人着想----村裏人掉到河裏, 別人都不敢搭救,是立濤冒死救了他。我們村的路不好走,村裏有很長一段路是立濤給修好的。不管家裏家外,誰都說立濤是個好人。

好人怎麼會被 抓呢?只因爲他煉法輪功,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我親眼見到了立濤在修煉之後改掉了以前的一些惡習。修煉之後,立濤是一個對家庭、對社會、對任何人都只有 好處沒有壞處的人,這樣的好人不該被抓,更不該被審判。法院不是審判壞人的嗎?怎麼能審判好人呢?八十多個國家都讓煉法輪功,爲啥中共不讓煉?迫害修煉 「真善忍」 的好人,沒有一丁點兒道理,這樣的事兒爲什麼只發生在中國大陸?

我丈夫煉法輪功做好人沒罪,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一個好人被審 判對誰來說都不是好事,每一個參與了迫害好人的人都會付出代價。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歷史上,所有迫害好人、迫害正信的人都不會有好結果。我不希望參與其 中的人因爲不明真相,或者爲了眼前的一點兒利益,斷送了自己的未來。

各位朋友,你們知道嗎?在立濤被抓起來的這幾個月,我們娘仨是咋過的? 我一個女人家也沒什麼手藝,只能乾點體力活養活家,立濤出事後,我多次去看守所,可一次也沒見到,每天累點苦點不算啥,我都能挺過去,可一想到立濤受的冤 枉,想起他在看守所受苦,我就從心裏流淚,還不敢讓女兒看到。以前,不管立濤多苦多累,他只要看到孩子,勞累就少了一半,十一歲的小女兒每天早晨起來跟爸 爸親個臉,問聲爸爸好,會減輕立濤的操勞。我們一家人雖然日子有點苦,但和和氣氣的很幸福。可如今,爸爸被抓走後,小女兒想爸爸一提就哭。每天早起,她只 能用淚水向爸爸祝福,求神佛保佑爸爸快點兒回來。看到這一幕的人都會心酸落淚。各位也有家有口有孩子,可能都能明白我們一家人現在的難吧。

我盼望着所有善良的人都能知道煉法輪功沒有錯,我丈夫是好人,都能伸出援助之手,這也就是我最大的願望。我用四句話總結我的辯護詞:

1、我丈夫劉立濤是公認的好人,好人是沒有罪的,應無條件釋放
2、迫害好人是天理不容的
3、強加給我們的一切我們全都不承認
4、希望法官和合議庭慎重考慮,爲自己的未來做出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