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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警察對法輪功態度的天壤之別(多圖)
 
吳世澤
 
2007年6月15日發表
 

2005年4月24日臺灣法輪功學員舉辦聲援百萬人退黨活動時,臺灣警察盡人民保姆義務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並協助活動順利進行的畫面。

【人民報消息】身爲臺灣基隆市警察局警察的一份子,適逢「警察節」理應有一些節慶的心情才對,可是我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爲我經常看到一些對岸警察倒行逆施的消息,這些行徑幾乎把「人民保姆」的形象都給糟蹋殆盡了。想到這些,我不但高興不起來,反而覺的心情很沉重。

臺灣警察爲了使百姓安居樂業,不但強調犯罪預防及刑案發生後的破案率,還把爲民服務也列爲警察的工作重點。例如:爲了保護婦幼,各縣市警察局成立了婦幼隊;爲了糾正青少年的偏差行爲,成立了少年隊;爲了使失蹤人口早日返家團圓,成立了查尋專案小組;且民調的滿意度,往往也是警察首長升遷的重要依據之一。有些警察甚至因爲熱心爲民服務,受到轄區居民的愛戴,從而辭去警察工作,選上了民意代表。也就是說,臺灣警察除了除暴安良之外,也必須善盡「人民保姆」的責任。

相反的,兩岸雖然僅是一水之隔,可是有些大陸公安的行徑與臺灣警察卻形成強烈對比。在中共極權的統治下,大陸公安經常被當成消滅中共異己或迫害百姓的工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鎮壓法輪功事件。據了解,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人數急遽增加的恐懼和妒嫉,1999年7月20日開始宣佈鎮壓法輪功,並喊出「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口號。警察人員首當其衝,被要求對上億法輪功學員不須講法律、不擇一切手段,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另外,中國經濟高成長的背後,不僅貧富懸殊且貪污腐敗層出不窮,百姓受到欺壓後,就容易羣情激憤,從而衍生許多羣衆抗爭事件。僅 2005年中國大陸就發生8萬7千件民衆抗議官員腐敗事件,而這些民衆最後都須面對軍警的強力鎮壓。尤其2004年11月四川漢源失地農民抗爭和2005 年12月的廣東汕尾東洲村農民抗爭等重大事件中,軍警甚至開槍射擊農民,造成多人傷亡。

長期被利用對付善良百姓,加上執法時經常與法律背道而馳,久而久之,許多大陸公安對自己的任務已經模糊了。有些公安爲了謀取個人利益,甚至已經到膽大妄爲、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古代土匪在深山,現代土匪在公安」

面對上級要求消滅法輪功的壓力,有些警察放着殺人放火不管,把時間和精力都拿來對付法輪功學員。部份警察的一些行徑,可以說與土匪、強盜沒有什麼兩樣。

這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的遭遇:「我叫劉季芝,51歲,河北省涿州市東城坊鎮西疃村人。2005年11月24日晚上東城坊鎮派出所惡警何雪健,在旁邊有人的情況下,用暴力對我耍流氓(指強姦)。我雖然鼓足全身的力氣大喊:快救人,快救救我!可是其他警察都無動於衷,任由何雪健對我蹂躪,事後他提上褲子,得意洋洋的說了些淫話。過不久,同村的法輪功學員韓玉芝也被叫了進去,同樣被姓何的惡警給姦污了。第二天,何雪健穿着警服用力拖着我,在派出所裏來回轉,想找房間再次蹂躪我,但因爲幾個房間都有人才作罷。直到11月26日,我的丈夫不知從哪裏湊了三千元現金『孝敬』派出所的警察,他們才放我回家。」

還有,河北邢臺公安局橋東區「專案組」,對法輪功學員所用的非人酷刑,也是相當的邪惡。幾乎所有女學員都被扒光了衣服,用電棍電乳房、陰部,甚至還銬住手腳進行輪姦。一個公安曾經對朋友炫耀說;「我已經幹過三個人了。」

除了迫害法輪功之外,大陸警察利用權力創造收入(創收)的情況也相當普遍。城市警察各顯手段,從而衍生各式各樣非法的創收方式;鄉下警察面對貧苦的農民,撈不到什麼好處,有些人的腦筋就動在外出打工的人身上了。

最普遍的做法是:利用每年春節前後,外出打工的人返鄉期間,由村、組分別召開「慰問會」,開場白說幾句好聽話,然後一個個點名要求給家鄉做些奉獻,並強制每人至少要掏兩千元出來(兩千元一般是民工半年的所得);有的地方則是攤派「發財酒」,強令他們設宴請客。

民工在外面受盡歧視凌辱,回鄉後再遭勒索,致使有些人嚇得逢年過節都不敢回家了。老一輩人講,舊社會的土匪盜亦有道,所謂「好兔不吃窩邊草」,而「創收」心切的警察,早已飢不擇食了。

公安幹部的覺醒

以下是一名大陸警察干部的心聲:

「我是一名公安幹部,從1999年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我直接指揮了多次抓、關、打、押的行動。雖然我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但是爲了執行上級的命令,我還是毫無收斂地對他們實施殘酷的凌虐。直到見到許多公安殘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爲,被公佈在各種網站、國際媒體與法輪功的真相材料中,我才驚醒了過來:不得不承認,我們所做的一切確實違背道義,是執法犯法,也是不可饒恕的。

「以往總是認爲自己身居顯位,備受他人的擁戴,可是今天才知道自己十分糊塗,糊塗到已經善惡不分、是非不明的地步了。這些年來,接觸了數不清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堅如磐石、視死如歸,一身的正氣,令我震撼;他們態度祥和、心胸豁達,大善大忍的行爲,令我欽佩。

「警察人員的職責應該是維護正義、保護人民,然而這一段時間,我又做了些什麼呢?我頭上的國徽沾了多少這羣善良人們的鮮血?多少日子以來,我陷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無論如何也無法原諒自己的罪過,懊悔自己爲什麼一意孤行、不辨良莠,在利益的蠱惑中逞着自己的獸性,成了江澤民之流手中一根打人的棍子。

「太多太多見不得光的凌虐、殺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被刻意隱藏在陰暗的角落裏。請相信,總有一天,我會把這些罪行統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真正成爲正義的維護者,不辱人民警察匡扶正義、抑惡揚善的天職。」

幸福的臺灣警察

相較於大陸公安的遭遇與行徑,反觀臺灣警察就覺的幸福多了。臺灣警察沒有上級會叫你做違背良心的事,而且如果長官自己做的不正,讓部屬遭受不合理的待遇,還有各種不同的申訴管道。也就是說,臺灣警察想匡扶正義、抑惡揚善,不僅不會受到抑制,反而會受到褒獎,而且破獲對社會治安影響重大的案件或是有重大的功績,還可破格升遷。

現任警政署長侯友宜就是因爲屢有功勳,且在1997年11月重大要犯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一家、震驚國際社會的事件中,不畏危險隻身營救南非武官卓懋祺一家五口,從而成爲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此後,他從臺北市刑警大隊長一路升到警察的最高首長,四十幾歲就達到警察生涯的最高峯,成爲歷任最年輕的警政署長。

此外,臺灣警察不但不迫害法輪功,反而對煉法輪功持肯定的態度。以我個人而言,我是因爲警察局有成立法輪功社,才開始接觸法輪功的。學煉後,我發現法輪功不只對祛病健身及心靈昇華有奇效,對於解除壓力、調解身心的效果也極佳,且煉功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非常方便,對於警察人員來說是最適合不過了。


2005年4月24日臺灣法輪功學員舉辦聲援百萬人退黨活動時,臺灣警察盡人民保姆義務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並協助活動順利進行的畫面。


2005年4月24日臺灣法輪功學員舉辦聲援百萬人退黨活動時,臺灣警察盡人民保姆義務保障人民集會自由並協助活動順利進行的畫面。

煉法輪功後,我不僅由老態龍鍾變得精神飽滿,且處世態度也和以前截然不同,致使原本氣氛緊張的家庭,變得和諧了;處理公務時也能儘量考慮別人的立場,從而親身體會了「身在公門好修行」這一句話的意義。

總之,警察人員學煉法輪功,無論對自己、對家人及對百姓,都有莫大的助益。但是中國大陸的警察不但不能煉,還被要求站在第一線迫害法輪功。同樣是炎黃子孫,兩岸警察卻有如此天壤之別,真是讓人感嘆啊!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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