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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毛泽东年代没有腐败──汉奸陈永贵的发迹史
 
严家伟
 
2007年11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中国,特别是农村,当年不知陈永贵大名的肯定不多;在今天,特别是一般民众,知道陈永贵是汉奸的恐怕也很少。这也许就叫中国特色吧!

上世纪60年代,当人们刚逃出饥饿造成的死亡阴影,还未喘过气来,“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又吼上了天。一方面是要捕风捉影地搜索出“阶级敌人”来进行斗争、镇压;另一方面又要“大树特树”起一批所谓“工农兵英雄形象”来愚弄人民。他们的“形象代言人”分别就是军队方面的雷锋、工业方面的王进喜和农业方面的陈永贵。这就是当时被捧上了天的所谓“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两面红旗。按照毛泽东教条的定义,这些英雄人物必须是“根红苗正”、“苦大仇深”的正宗品牌货,半点也沾不得阶级敌人的边。

但就在1964年,中共党内高层已传达了毛泽东要决定树大寨为农业战线的红旗时,在大寨当地一个叫赵怀礼的老贫农,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爆出了惊人的猛料,他说陈永贵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参加日伪特务组织“兴亚会”,当过汉奸,当地人都叫陈永贵是“二鬼子”。他这话是对当时来大寨“蹲点采访”的一位新华社记者讲的。按中国的规矩这样的大事既不敢隐瞒,更不能报导,只有如实向上反映。但中国向来就有“看人说话”的潜规则,即,位高,则一言九鼎,位卑,则人微言轻。毛老人家若说煤炭是白的,肯定是绝对真理,而我老人家若说煤炭是黑的,就可能是存心抹黑。所以这位赵老贫农的话,并未一石激起千层浪,而大寨红旗和陈永贵先生的行情,就象今天的股市一样一路飚升。到了文革,陈永贵的身价被当时媒体捧得和圣人也相差无几了。

1968年文革中开始了清理阶级队伍。在清查山西省阳泉市副食品公司炊事员李观海和该公司另一名职工王久荣的档案时,发现他们都提到在1942年前后参加了日伪特务组织“兴亚反共救国会”。王久荣在交代材料中还特别注明“负责人是陈永贵”。这当然是非同小可的事。所以当时69军驻昔阳县的支左部队立即查阅了日伪档案,从中发现不但有陈永贵的名字,而且还注明了陈是伪村长、情报员,是兴亚反共救国会昔阳分会的领导成员,陈永贵的汉奸特务身分到此可以说是水落石出、铁证如山了。

69军军长谢振华(以后是山西省委第一书记),立即命副军长李金时将此事呈报中央。按当时阶级斗争理论,这种“暗藏的阶级敌人”,肯定是立马实行专政,坐牢,杀头都是题中之义。然而上报中央后,周恩来竟然在材料上批示: “69军的同志要顾全大局,不要扩散,影印件可报中央”。谢振华按周恩来的指示,以69军党委的名义,于1968年12月将此事上报中央。在周恩来参观大寨时,谢又当面向周汇报请示。可是周却说“要维护大寨红旗,作为历史问题,陈永贵仍可当代表出席九大,但只当代表”。在当时所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斗得热火朝天、你死我活的情况下,周恩来绝对不敢擅自作出这样的决定,否则一旦被人抓住把柄,这包庇阶级敌人而且是卖国汉奸还得了?那岂不比刘少奇的下场还惨。所以后来更有人传达最高指示“主席知道了,不要再提了”!不但不准再提,而且“提”这事的封疆大吏谢振华也弄来批斗,罪名是“整陈永贵同志的黑材料”。原来货真价实的汉奸是同志,揭露汉奸历史反成了罪人。陈永贵不但当了九大代表,后来还是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最后直混到官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由此可见,所谓的主义、信仰、阶级、路线乃至民族大义,都必须服从一个人的旨意,那就是“伟大领袖”。为了领袖的伟大、光荣、正确,任何是非善恶都可以随意颠倒。因为“大寨红旗”是伟大领袖树立的,所以周恩来说必须要“维护大寨红旗”,哪怕这面红旗是弄虚作假树起来的,其“形象代言人”又是当过为人不齿的、卖国求荣的汉奸,既然他已有幸被伟大领袖“树”起来了,而伟大领袖是永远不可能有错的,所以汉奸、臭狗屎也就成了香饽饽,谁敢说他是狗屎,那就是“不顾大局”,所以即便你是封疆大吏的谢振华,也要定你为“整陈永贵同志的黑材料”而加以批斗。这就是毛泽东暴政年代,最典型的政治腐败现象。

这种腐败是独裁专制制度下的必然产物,也只有在独裁专制的土壤中,才会结出这样的毒果。而在民主社会里,由于有反对党的存在,政府的权力受到制衡,有独立的新闻媒体的监督,政府官员甚至总统,哪怕一点私人生活上的不检点,也会闹得满城风雨。何况象陈永贵这种背叛民族、出卖国家的行为,要一手遮天、瞒天过海是根本不可能的。试想想,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又未叛变民族,又未出卖国家,克林顿的“拉链门”,更是生活小节,但尼克松就得下台,克林顿不但向全国道歉,还得接受检察官调查。如果在他们的政府高官里发现了有人曾参加过盖世太保或克格勃的人,二位总统认错道歉还唯恐无法了结,未必谁还敢牛气冲天地说什么“总统知道了,别再提了”,你们要“顾全大局”!──除非此时总统已经吓疯了。

重温陈永贵这段发迹史,让我们看到了民主与专制的根本区别。换言之,在民主社会里,哪怕国家元首也得依法依理办事,违法必究;而在专制制度下,谁的官大,谁就拥有绝对的“真理”和无上的权威,就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地胡作非为。其实人们心里早就明白,所谓大寨的英雄业绩,全是国家出钱,无数军工、干部、工人、学生的“义务劳动”去堆积出来的,但谁也不敢去捅破这层纸,谁也不敢去喊一声“皇帝是光屁股呀”。谁要敢于去以身试“权”,轻则被斥之为“不顾大局”,重则就是“存心抹黑”、“反党反社会主义”了。

那些口口声声说毛泽东年代没有腐败,不妨来好好看看这个最典型、最鲜明、最突出的政治腐败案例吧!

(原题目:政治腐败最典型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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