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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电视是对大陆民众视听权的维护
 
鸣晖
 
2006年9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法轮功学员通过大陆个别卫星对电视插播(还有如电话讲真相、发电子信箱、对大陆在国外的游客发送真相资料等),有人说,法轮功学员怎么能以侵占的方式干扰别人视听权?怎么没经过别人同意就让别人看他们的真相资料?修炼人(如他们想象中的佛教或基督教徒)应承受,应忍,不应反迫害。法轮功可能是好的,但法轮功学员有能力对抗共产党了,就这一点,我开始不同情法轮功,就这一点反而对法轮功学员有点生厌。

就针对以上问题我想对世上的人说几句。

一、在中国大陆媒体全部被共产党垄断的情况下,百姓除了只能听到共产党媒体一种声音外,没有任何途径和渠道能洗清中共对百姓的谎言毒害。由此越来越变异做人的真实、正义等基本因素,而人的生命必须要有人的基本因素,如此中国的百姓未来不是很可怕吗?中共谎言对法轮功学员无效,但如果法轮功学员只管自己而不管不知真相的百姓,那些人怎么办?从这点上说,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不是为了陈述自己如何受委屈,而是为了别人,能唤起别人生命中真、善和正义等道德因素,以使有个好未来。以上岂不是几种万不得已的办法吗?

二、一个正常的社会应是确保真实资讯畅通的社会,一个有真话的社会总要比谎言流行的社会要好。法轮功学员在险恶环境下,客观上维护了百姓的知情权,尽管法轮功学员主观上是不参与人间俗事,但这一揭露共产恶党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客观上给民众带来了天赋的言论、知情等人权。这种维护全人类道德底线的非政治行为难道不是行天理的行为吗?

三、法轮功从1992年开始,客观上给社会带来百利而无一害,1999年,共产恶党无端开始全国迫害,如果你家里人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你难道不能向观众诉说冤情吗?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一方面是呼吁停止迫害,另一方面是拒绝被肉体灭绝式的伤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修炼人,具体到个体生命,大忍之心并不是说要被杀害,如要被杀害了那又有何人身来修炼呢?何况群体灭绝式的迫害。只不过这种讲真相是和平理性而非暴力的。可见“是修炼,要大忍,不应揭露如此恐怖迫害”的常人说法是不对的。

四、在恐怖环境下,承受巨大伤害,法轮功学员无恨无仇,没有任何冲动或过激行为,没有任何武器攻击。作为修炼人,怀着一颗平和理性的心,所做一切都是为了呼吁停止迫害。难道还有比这更慈悲的吗?

五、法轮功学员没有对抗共产恶党。有大陆常人说,法轮功有力量抗衡共产恶党了,因此我不同情了,法轮功学员如果手中有武器或部队,他们还会以这种无奈的方式反迫害吗?这种常人根据自己以牙还牙式的仇恨心理在猜测修炼者的心,是不可取的。修炼的原则不允许暴力。即使有武器有能力也不会这样做。法轮功学员只是和平讲真相,对人永远不会仇恨。不管是从心理上或物质手段上,都谈不上“对抗”,事实行为上也从来没有过。

六、维护人类的道德和正义,不同于任何一个为了功利或政治性质的行为。面对恶狼,吃草的羊都明哲保身,结果是一只一只被吃掉。法轮功学员承受巨大伤害,维护的是普世原则。还有比这更应值得世人支持的吗?支持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岂不是在维护你自己的人权吗?岂不是在支持你自己吗?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也不会向常人索取什么利益,尽管得不到你的帮助,他们还是默默的帮助世人脱离黑暗与邪恶。他们不是如社会上一些为了利益或屈服于淫威而明哲保身的团体,而结果,在客观上,他们维护的是人的是良知、道义和人权,带给全人类的是幸福和美好。

七、请注意法轮功学员经常在说的一个词:救度。如果法轮功学员为了唤起世人的道德之心而使他们有个好未来,在十分危急情况下,难道还需讲一切都需按被救度人的最喜欢的方式吗?在洪灾中,如果一个人掉入河里,你游过去救他他不愿,说要划一只船过来救他,这能有多少人可救呢?各种通信和媒体工具都是纳税人创造的产物,共产恶党既不建设性的从事物质生产,也不建设性的从事精神文明生产,一部份纳税人为了另一部份纳税人听到真实资讯,利用一下自己的劳动工具,又有何不可呢?

八、看到杀人放火不去救,对于常人来说或是不敢或是为了保自己,不管如何是品德问题,应受世人指责的。那法轮功学员冒着一定风险,对乱杀无辜,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大声喊停,难道不是无私的大德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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