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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長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罪行簡要 (圖)
 
2006年7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006年7月21日中午,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受三名法輪功學員原告委託,向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遞交訴狀,控告正在法國訪問的中共公安部長、國務委員、前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對他們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所遭受的酷刑等種種迫害負有直接罪責。巴黎大事法庭收下了三份訴狀。



法院正式接收三份訴狀。

據明慧網報道,被告周永康1999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2002年11月底12月初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武裝警察部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國家禁毒委員會主任。2003年3月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

周永康於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職四川省委書記期間, 積極推動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使四川省成爲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多次在四川省重大場合強調加強對法輪功的打擊和誹謗宣傳,還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部門與個人進行獎勵,並曾具體指點在一些單位實施迫害手段。2001年8月27日,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被以酷刑折磨、反人類罪、非法監禁等罪名起訴。周永康被控告違反《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該起訴書由36歲的波士頓居民何海鷹提交。

周永康雖無任何公安工作背景,但由於其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於2002年12月被破格提升爲中國公安部部長,並任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這些職務幾乎給予了他迫害法輪功的全權。

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610辦公室』的調查報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610辦公室」-隸屬政法委員會,而政法委員會本身屬性雖不明確,卻具有駕馭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各個部門的超級權力。

2002年12月,周永康出任公安部長。上任之初,他就在公安部局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和全國公安機關電視電話會上連續發表講話,推動對法輪功的打壓。他還利用在全國各地調研的機會,強調對法輪功要進行「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周永康還以公安部長的身份,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

此外,周永康在全國各地考察期間,多次以「嚴打」整治、學習江澤民「三個代表」、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反恐怖主義或維護穩定的名義脅迫和利用中國的公安和司法部門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導致迫害不斷升級,自2002年12月以來,已被證實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由1100餘名迅速增加到今天的近3000名。

上述提出起訴的三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戴英,2000年至2004年期間被關押過兩次,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太陽穴因遭長時間電擊而導致左眼失明,右眼視力僅有0.1;遭暴力灌食,口鼻噴血;一次十餘個男女惡警把她和另外20多名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扒光;她還遭到禁止睡覺、洗腦、強迫做苦工等迫害。

莫正芳在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爲法輪功說公道話而在北京被捕。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曾遭到包括她的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派來的惡警的毆打,她當時已懷有八個月身孕。

重慶大學畢業的李和平因爲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被關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受到禁止睡眠、注射有害藥物、洗腦、恐嚇等折磨和虐待,造成身體和精神上的極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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