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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想不到的黑暗与无耻!(图)
高智晟先生以一个律师的良心,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大量调查中国境内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后,毅然上书胡锦涛先生,历数在这遍土地已经发生及正在发生的侵权惨剧,呼吁他出面中止这种悲剧继续上演。这完全是一个公民的权利,这也是一个公民的责任与良心的体现。无论从哪个角度,哪怕高智晟先生上书所言有不实或不全面之处,都没有任何理由,也应该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来惩罚他!然而北京当局却先是设法阻止高智晟律师事务所年检,后又以莫须有的借口迫令事务所停业整顿。高智晟先生是个律师,并且是个杰出的律师,此前他以他的专业与良心,为中国许多弱势群体维权,通过司法的途径讨回了一些公道,因此他也赢得2003年中国司法部评选出的十大杰出律师的尊称。如此一个有良心、有专业、有成就的律师,居然因为讲了真话,履行了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就面临这种被取消执业的命运!这是怎样一个国度?这是怎样的法制? 高智晟先生在事务所被停业的压迫下没有屈服,他依旧以他的律师专业到处帮人维权。在受到北京当局动用大量秘密警察跟踪、骚扰、监视,甚至多次生命威胁,几次直接殴打的情况下,为抗议当局的暴力、黑暗与无耻,高智晟与国内一批维权人士毅然举行了“维权抗暴接力绝食”,掀起了一场中国公民捍卫人权的非暴力抗争运动。应该说表达公民的抗议,这也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高智晟先生他们的接力绝食既没有直接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也没有造成任何公共的危害,他们除了表达着抗议,除了唤起公民的权利意思,揭露中国的人权状况,同时希望中共极权体制内一批良心人士大胆出来中止人权灾难,力推民主法制外,没有任何别的作用。应该说他们所举行的接力绝食,完全是遵循了现代文明社会的和平、理性、非暴力与公开原则的,也是符合现代法制精神的,因而是无罪可言的。 在高智晟先生履行一个公民的权利,奋起对暴力说不时。中共当局居然大行秘密警察统治的流氓手段,以各种不法行径来控制、逼迫高智晟,最后在一切失效的情况下,于8月15日,北京当局居然在山东高智晟姐姐的家里将高智晟秘密抓捕,后来于9 月21日,秘密刑拘,再到12月12日的秘密开庭审判。期间高智晟亲人所委托的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高智晟,结果司法当局以涉及国家秘密为借口公然剥夺受害人会见律师而得到法律救助的权利,并且一切司法进展概为秘密进行,高智晟的律师与他的亲人均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在21世纪的今天,在互联网让地球日益成为一个村落,在国际国内高度关注高智晟先生被迫害的进展,也在中共自身高调宣唱要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的情况下,北京司法部门居然还如此公然违法操办,通过如此赤裸裸的构陷,苦心孤诣地编织各种拙劣的借口,妄图蒙蔽世人耳目,将高智晟投入大牢。一个政权对一个公民,竟然要如此穷尽计虑地迫害,除了显出这个政权的卑劣外,也昭示出这个政权的可怜! 高智晟先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北京司法当局一步步陷进牢狱。北京司法当局的知法犯法,不仅在强奸着中国的法律条文,在嘲讽着中国的司法精神,而且这完全是一种无视人类存在,无视国际社会一切正义力量,藐视人类文明准则,颠覆人类普适价值,污辱人类基本良知,公然反人类、反历史、反法制、反道义的邪恶行径。如果这种罪恶在文明世界的眼皮下让其公行,那么人类的良心就将蒙羞,人类的正义就将被玷污。如果国际国内一切正义力量不能在此发出强烈的抗议声音,国际国内正义力量不能在此结成有力的制裁力量,那么就会严重助长邪恶的为祸!就是纵容人类中邪恶力量的罪恶! 从高智晟先生被如此赤裸裸公然陷害案,我们每一个良知未泯人士都应该为此深感蒙羞,因为极权为恶就在我们眼皮下上演而我们却没有半点阻止的力量,并且我们每个人也应该由此看到威胁,清楚地认识到下一个随时有可能就是你,是我。我们的命运没有任何可以保障的东西,我们随时都可能在当局的司法陷害中。 人类啊!一定要谨记:救高智晟就是救我们自己!就是救我们的良心!就是维护我们做人的尊严!高智晟先生的人权被蔑视、侵害、践踏,就是对我们每个人的蔑视、侵害、践踏!面对这种人权灾难,我们谁也不能、不该置身事外! 最后让我们对北京司法当局公然违法陷害高智晟先生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2006-12-16日于北京)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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