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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遭駁回 賴昌星留加努力再遭挫
 
2005年9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央社記者章君宇多倫多9月1日專電)中國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身份的努力,今日再遭重挫。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賴昌星不服加拿大移民難民局及聯邦上訴法院裁決的上訴。

賴昌星的律師馬達士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他說,賴昌星申請難民案牽扯太多的國際政治,以致使他的客戶無法獲得法律公平的對待。

馬達士表示,賴昌星若被遣返中國,已無會不會坐牢的疑慮,而是肯定會坐牢。因爲在尚未被起訴的情形下,中國政府、國家主席、國務總理、中共中央委員會均已認定賴昌星有罪。

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天並沒有說明駁回賴昌星上訴的理由。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發言人雷默爾表示,最高法院的決定使得賴昌星可能隨時被遣返。

不過,根據加拿大法律,賴昌星及其家人仍可循其他管道試圖留在加拿大。他們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雷默爾表示,使用此一管道的難民申請人只有約百分之五的成功機率。

根據遣返前風險評估規定,公民暨移民部收到申請後,應對遣返人回國後可能遭到的危險進行評估。如果遣返風險評估的結果對申請人不利,賴昌星還可以再向聯邦上訴法庭上訴。

賴昌星本來一直處於在家軟禁中,但上月他因參加友人的一個生日宴會,晚上六點半仍未回到家中,違反軟禁規定再次被捕,並遭拘押至今。

賴昌星被中國指控走私價值超過一百億美元貨物進入中國。

馬達士指出,由於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本月八日即將訪問加拿大,故他認爲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決定有點政治意味。

馬達士表示,加拿大前國際貿易部長洛克曾經寫過一封信指出,賴昌星案對加、中貿易十分重要。而事實亦證明,加拿大由於遲遲不肯遣返賴昌星,失去了一些原先可以與中國達成的貿易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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