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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燈塔社論 「我爲你害臊」(圖)
燈塔事件是偶然的嗎?議論過後有人問。 胡錦濤在此前曾說過,中共的意識形態是失敗的。中共要學朝鮮、古巴。難道胡錦濤真想靠金家父子、卡斯楚那樣的偶像地位,來穩定中共政局? *燈塔事件是偶然還是預謀? 7月15日,中國青年報發表了一篇署名「青評」的社論——《振翅遠飛正逢時》,文章的第一句話:「胡總書記就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所作的重要指示,像燈塔一樣,爲當代大學生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像燈塔一樣」這五個字,使許多人耳目一震,又渾身雞皮疙瘩。不僅中青報社內的質疑之聲不絕於耳,外界也同樣議論紛紛。 中青報攝影部主任、資深新聞工作者賀延光特地撰文《本報評論員,我爲你害臊》。文中說,我爲之害臊的是,我們的評論竟用「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像燈塔一樣指明了大學生前進的方向」,明顯涉嫌個人崇拜和文革語言的詞句開頭。 而在責問聲中,中青報主編、編委會沒有人回答問題,更沒有「承擔責任」。沉默一段時間後,才開始了會上會下的批評。 8月初,中青報編委會正式發文。文件強調,評論員文章「符合中央精神和團中央書記處的要求」,「體現了我們報紙的性質、辦報宗旨和內容定位。」「在讀者和社會上的作用是正面的,反響是好的。」 事情經過似乎表明,燈塔一詞決不是下筆者個人的杜撰。 *強調長官意志 強化中共官員職能,倒退民主氣氛,其實早顯端倪。 8月4日,中青報編委會出籠的《採編人員績效考評辦法》,被報社員工稱爲不唯實只唯上,「以少數領導官員是否滿意」作爲衡量新聞價值的標準」。記者和編輯的績效分數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級政府官員對他們報導的表揚或者批評。 南京市8月初推出新法規《新聞單位輿論監督稿件審覈辦法》,規定媒體記者、編輯在發稿前,必須得到被輿論監督者(即中共官員)的簽名許可,若未落實,即使監督報導證據確鑿,將有被撤職處分的危險。對於沒有請被輿論監督方閱看的稿件,值班主任和編輯擅自簽發,一律作爲報社、電臺或電視臺內部重大差錯處理。 深圳市則步南京後塵,規定負面新聞要得到宣傳當局同意後才可刊登。 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趙勇,2004年5月24日,在中青報講話中重申團中央對中國青年報的絕對權威,主旨就是:一、誰要是不聽話,隨時隨地可以滾蛋。二、中國青年報是團報,不是抽象的大報。三、不能用理想主義辦報。 團中央是胡錦濤老家,趙勇之話不會是空穴來風。 *筆桿子不可靠了 燈塔事件後,中青報《青年話題》主編李方8月11日提出辭呈;李大同8月15日發表公開信譴責趙勇是想「將中國青年報奴婢化、侏儒化、庸俗化」,「把中青報當兒子」;賀延光則公開發表《本報評論員,我爲你害臊》的批評文章。
近期,北京「經濟觀察報」發生記者編輯集體辭職,也是因爲記者編輯與管理高層在理念上有較大的衝突,深度評論面臨許多政策限制。 今年6月,2356名新聞工作者聯名簽署公開信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呼籲釋放身居牢籠的南方都市報人喻華峯及李民英。 有評論稱,中國的新聞界開始警醒。 按劉賓雁在去年盧躍剛事件後的說法:趙勇在中國青年報會議室裏說「要加強中共永遠的執政地位,必須依靠筆桿子、槍桿子這兩杆子」,趙勇此行泄露了一個祕密:筆桿子已經不可靠了。 時過境遷,胡錦濤還能把中國拉回到毛時代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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