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新華網北京6月19日電,發展改革委日前決定要加大力度治理亂收費,內容包括繼續清理行政審批收費等七個方面。

一、行政審批亂收費

表現爲:不符合建立統一市場要求、歧視性地方保護收費;不落實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把行政審批收費轉爲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

二、涉農亂收費

表現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越權審批涉農收費項目或超範圍、超標準收費;

三、向非公有制企業的亂收費

表現爲:專門針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的歧視性收費規定。

四、教育亂收費

表現爲:學校通過「改制」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加重學生負擔;違反「一費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亂收費。

五、醫療服務價格亂提高,加重羣衆醫療費用負擔

六、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亂辦班、亂收費、亂髮證行爲嚴重。

七、公路「三亂」

凡批准收費期限已滿的收費站點,依然繼續收費;長期佔道維修或已不能保證原設計通行能力的收費公路,不但繼續收費,而且決不降低收費標準。

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材料顯示,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有一大批不合理收費,尤其是偏高收費標準;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有歧視性規定,並不合理收費50多億元;各地對下崗職工、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亂收費;在全面清理行政審批收費時還發現,全國性及中央34個部門有103項亂收費,中央8個部門的10項收費標準,涉及亂收費金額近20億元;這些保鮮膜裏亂收費歸爲己有的「先進份子」民憤極大,中共無奈,對他們施行經濟制裁,金額約60億元!

亂收費治不了

新華網報導說,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亂收費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還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家有關治理亂收費的政策沒有得到全面落實;二是越權審批收費或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三是一些部門、單位轉移行政職能,通過中介機構和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亂收費、強制收費;四是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前置條件的培訓、考試、評估、鑑定等收費還比較混亂;五是涉農價格和亂收費反彈的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