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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网将受害者李迎变间谍的风波(图)
 
2005年6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黎子彦、特约记者蒋晴报导)继中国驻澳州外交官陈用林现身六四集会,声明退出中共并披露中共在澳洲是如何监控异己人士后,身居墨尔本的原中共610办公室官员——郝凤军也站了出来,公开指证中共栽赃陷害、残酷镇压法轮功学员的内幕详情,郝凤军在接受众多媒体采访时,透露了关于澳洲的法轮功学员李迎在悉尼的所有情况都被送交到中国公安局610办公室的事实。

然而多维新闻网站曾经发表署名记者的文章,将郝凤军所指证的受害者李迎变成中共间谍。近日本报在接到李迎的投诉后,就该事件分别采访了李迎女士和郝凤军先生。

采访李迎女士

记者:您在投诉中说,您被多维网站指称为间谍,您能详细讲述一下具体情况吗?

李:我是在6月9日收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在电话中问我说:你什么时候做的中共间谍?我当时一下子惊呆了,都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我问他:你是从哪里了到这个消息的。他告诉我说是从多维网站上看到的。我上去查看,果真在6月8日刊登出的一篇文章中,把我说成是在澳洲收集情报的间谍。

记者:您是否与多维网站联系过此事?

李:我在6月9日写过一封电子邮件给多位元网站的编辑,要求他们更正这个错误,过后多维的编辑给我回信说他们会更正错误,但是他们只是更改了原文,却把更正声明放在了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栏目下面。

就在我收到多维编辑的回复之前,我又收到一些朋友的电话询问此事,甚至有远在美国等国家的朋友。

我在他们的网站上看到介绍说,多维新闻网隶属于多维媒体公司,该公司拥有多维新闻社、新闻网、时报、周刊、英文新闻网、广播网、电视网等多家下属业务单位,而且多维新闻网拥有上百万的网上读者。通过谘询朋友,才知道多维是一个有影响力的网站,一些报纸和中文网站都在转载他们的文章。

我觉得多维网站的这样的声明根本无法消除对我名誉造成的伤害,于是我又在10日写信给多维的编辑,要求他们:把这个更正声明放在主页并对我进行公开道歉,也要求他们通知所有转载他们文章的媒体转载这个更正声明和公开道歉,但到今天为止,我也没有收到多维网站的任何回复。

记者:您说你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干扰?

李:是的,近日我丈夫收到他的一个朋友的邮件,问他:你知道你的老婆是什么人吗?你知道你娶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吗?……我还感到我的一些朋友都用一种奇异的眼光看着我。我的一个朋友还告诉我说,他的一些朋友都在传:现在澳洲有一个身份确实的间谍,叫李迎(音译)……

记者:您的家人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李:我的家人都很信任我,不相信我是多维网所称的间谍。而且我和我丈夫的感情很好,他知道我现在因为这件事情绪很不好,就想办法安慰我,并帮我向朋友澄清这件事,但我们的力量势必使有限的。我的家人都在天津,我都不敢和他们说起这件事,我的爸妈都是六、七十岁的人了,我怕他们承受不了。我的姐姐在今年年初从劳教所放出来后,原来的工作单位一直不让她去工作,她现在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的弟弟自从1999年7月份至今,多次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里,在过去的6 年里,全部的自由时间不足5个月。我都不敢想像这样的文章传到他们那里,传到他们的朋友那里,他们如何面对这一切。

采访前中国天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官员郝凤军

记者:请你讲一下关于李迎的事情,你在那里、怎么看到李迎的消息的?

郝凤军:我在国内天津610办公室工作的时候,看到的是李迎在澳洲进行法轮功活动的一些情况,肯定就是由中国的一些秘密力量在监控李迎的时候,发现她的情况之后,传到我们这个中国天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并不是李迎是一个间谍,这样的报导我觉得不是属实的,我所讲就是说,李迎是在澳洲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只是想证实她在澳洲的一举一动都是被中国政府和中国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所监控的对象。

并且我能够讲的是,她的姐姐李红(音)还有(弟弟)李良(音),现在李良(音)仍被中国天津公安机关关押在劳教所里,她的姐姐李红(音)是天津广播电视局的工作人员,也曾经受到天津公安机关的处理,并且多次被关押。我亲眼看到在她家楼下进行监控、监听她的电话和她的一举一动。

附件:李迎就多维网站不实报导的公开声明

多维网站在2005年6月8日发表的文章《多维追击:澳外长称不会轻易提供政治庇护,另一叛逃者称澳有上千中国间谍》中写到:“随后,郝凤军指名道姓地说:“一名来自天津的法轮功学员名叫李英(译音),现居住在悉尼,我曾看到她向国内汇报的所有详细情报。但此类情报不会发给悉尼总领馆,只会发给中国的公安和国安部门。”

郝凤军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发表如此的言论,这种不实的报导已经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网站和报纸在转载多维网的这篇不实文章,在此本人公开声明:

所有转载、传播多维网站《多维追击:澳外长称不会轻易提供政治庇护,另一叛逃者称澳有上千中国间谍》的各类媒体,请与郝凤军核实相关内容并立即停止转载、传播此类不实报导;

我本人将保留追究所有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声明人:
李迎 ( LI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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