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團體挑戰它的權威,即使這些人,這個團體站在道義和法律的一方。政府判你有罪,你就必須乖乖跪下來認罪,否則絕對沒有你的好果子吃,讓你吃不了兜着走。這與中共的獨裁專制多多少少有雷同的地方。新加坡建國後還沒聽說有幾個與新加坡政府機構打官司贏了官司的。
新加坡的法律的嚴格是出了名的,而實質上,新加坡的法律嚴格根本是爲政府服務的。舉個例子,在新加坡三個人以上聚會就算非法,但實際上每天都會有成千上萬的這樣違法的人羣,警察要都來管就是把人累死也管不過來。所以問題的關鍵是警察用不用這條法律。警察一旦盯上哪幾個人了,這幾個人就倒霉了。
在新加坡,分發任何東西都必須經過新聞出版署的批准,但是在新加坡的地鐵站,每天每個小時都有人分發各種廣告等傳單,每天信箱裏都被塞進大量傳單。據悉這些根本就沒有通過申請,如果送到新聞出版署,他們也怕要累壞了。筆者曾親身經歷了一個可笑的事情,幾年前的一天我在地鐵站做一項關於法輪功的調查,後來警察過來查我的揹包,發現裏面有一份法輪功的真相光碟,說我沒有經過新聞出版署批准私自擁有光碟。
但是滑稽的是,在新加坡的市場上,黃色,盜版光碟到處都是,有些商店都是公開銷售盜版甚至黃色光碟。但幾年來沒有看到這些商店被勒令關門,唯一理由就是警察並沒有去查這些,或者是查了也沒有管。但是警察卻偏偏盯上了我包裏面一張從網絡上下載後自制的免費光碟,這是何其荒唐。因爲這份光碟,我過後先後被警察局和移民廳警告,並威脅取消我的學生簽證,警告信我保留至今。
很明顯,新加坡的冠冕堂皇的法律並不是基於維護新加坡老百姓的利益,更主要是爲政府所用,爲了維護其獨裁統治。這與西方民主國家建立在維護國民利益基礎上的法律有着本質的區別。
原題爲「新加坡政府的獨裁和法律虛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