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辛菲3月4日採訪報導)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到鎮壓和迫害已有五年多了,法輪功學員和一些正義之士一直努力在國際上尋求法律公正,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而在中國大陸,以名律師高智晟、郭國汀爲代表的維權律師,也在爲法輪功學員爭取公民權,並得到海內外正義人士和國際輿論的支持和響應。

大紀元記者辛菲日前採訪了朱婉琪律師。朱婉琪律師是「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的35位律師成員之一、臺灣地區的律師代表發言人,也是全球反對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臺灣區代表。

記者:您能否談談現在全球訴江案的大致情況和進展呢?以及爲什麼會開始這樣的努力呢?初衷和目的是什麼呢?

朱婉琪律師: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澤民集團的法律訴訟案,我們稱之爲「訴江案」,可以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在國際上已成爲非常受到矚目的國際人權大案。

江澤民及其黨羽從99年7月22日迫害法輪功以來,聯合國及很多國際人權組織經過深入的調查,確認迫害的證據屬實。當世界各國不同階層的人士知道江澤民集團爲迫害法輪功,實施了前所未有的種種酷刑以及不人道的虐殺的時候,許多正義之士紛紛譴責中共,而且聲援法輪功團體要求停止迫害的訴求,其中當然也包括各國的法律界。

到目前爲止,全球各地有29個國家中35位律師,加入「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針對江澤民的部分,目前在14個國家,包括美、亞、歐、澳洲,提出了15個訴江案。這15個案子,其中13個案子是刑事案,有2個案子是民事案。

律師團一共在29個國家,對於江澤民和與他一起主謀實施非法鎮壓的22箇中共官員,提出了超過47個訴訟案。就國際上29個國家律師參與的數目以及提出訴訟的國家數目而言,「全球訴江案」的訴訟規模,都堪稱世界二次大戰後世界上最大的國際人權的訴訟,也是國際法律界的一個最大規模的聯合行動。

在控告的23箇中共官員裏,除了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外,還包括副國家主席曾慶紅和4個部長,文化部的部長孫家正、資訊產業部的部長王旭東、前教育部部長陳至立,商務部長薄熙來和1個公安部的副部長劉京。

法輪功學員在29個國家,對包括江澤民在內的23個官員的控告,實際上揭露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就是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長達近六年的持續迫害,起因於江澤民一個人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到利用整個中國共產黨、國家機器、國家資源進行對中國本土法輪功學員和海外法輪功學員一次全面及結構性的滅絕迫害。

讓我再進一步解釋爲什麼法輪功學員在全球那麼多的國家控告,是因爲江澤民利用了整個共產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展開的迫害是全球性的操作,所涉及的不僅是中國內部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迫害,它還將這滅絕迫害延伸到海外的法輪功學員身上,這絕對是一個全球性的操作,這一點國際社會還沒有徹底的認識到。

記者:爲什麼法輪功學員能夠在那麼多的國家提起訴訟案呢?

朱婉琪律師:除了滅絕迫害的操作是全球性之外,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爲包括江澤民在內的中共官員所違犯的是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的三個犯行,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全球普遍控告他們的犯行,包括:羣體滅絕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這些犯行是國際刑事法中最嚴重的罪行,是國際社會從國際人權角度普遍認知最違反人類基本權利自由的犯行,在國際法庭羅馬規約簽署國和許多文明法治的國家法律中對此類的犯行都有所規定,因此法輪功學員得以在那麼多的國家依照當地的法律向江澤民以及參與這場迫害的所有的中共官員提起民刑事訴訟。

從整個訴訟的結構也可以看出來,像這樣普遍被國際社會認爲最嚴重的反人類、反人權,相當於戰犯的罪行,從二次世界大戰國際人權實踐來講,理應在海牙國際刑事法庭或者聯合國成立國際特別法庭上處理,爲什麼到目前爲止,國際刑事法庭和聯合國並沒有受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控告案?

簡單的說,在聯合國方面,我們都知道中國是安全理事會的永久會員國,因此法輪功要求聯合國成立國際特別法庭受理法輪功的控告案過程中,中共是百般阻撓,無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專員在過去幾年中對法輪功遭到迫害有多少調查報告,聯合國始終受到中共政治力操作的影響,至今沒有通過任何譴責的決議,遑論成立國際特別法庭審江了。

第二個,在國際刑事法庭方面,國際刑事法庭在二戰後推動成立,就是爲了在平時(不是戰爭的時期),對於像江澤民集團等觸犯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的罪行--羣體滅絕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給予制裁,以維護國際司法人權正義。可是,這個機制上本身有缺漏,缺漏的問題在於中國不是「羅馬規約」的簽約國,目前也不可能同意接受國際刑事法庭的管轄,再加上許多國家昧於中國商業利益的考量,對這個案子本身方方面面的支持不夠,也使得國際刑事法庭目前還沒有接受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集團的投訴。

我爲什麼要提到聯合國和國際刑事法庭這兩方面的缺陷呢?事實上,我們也希望這29個國家40多個訴訟,能夠喚醒國際社會,尤其是這些爲維護國際人權正義的機制,要正視目前在法律機制上的缺陷。我們認爲對於國際普遍認知爲最嚴重的違反人類基本生存價值、剝奪人身生存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羣體滅絕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犯行,不應該因爲法律機制的缺漏,政治力的介入,就罔顧了其成立的正義宗旨,讓這些兇手逍遙法外。我們很痛心的說,因爲中共是聯合國安理會會員國和中共不接受國際刑事法庭的管轄,就得以讓江澤民集團繼續利用整個國家機器,持續的進行對善良無辜的迫害,這實在是21世紀華人社會的最大的一個人權醜劇和恥辱。

法輪功學員之所以在那麼多國家提起訴訟,也是希望藉由這個二戰後最大的人權訴訟案來喚起國際社會對於上億中國人,百分之七的中國人口,被剝奪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的正視,希望國際社會拿出具體行動制止中共這場迫害。

在中國,中共控制了整個國家機器,犯下一個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的罪行的時候,從中國憲法和刑事法規來看也是違法的。他們的司法制度應該依法將江集團繩之以法。可悲的是,中國的法院及法律界不但沒有辦法實施司法正義,反而被中共用來迫害法輪功,法律竟成了迫害法輪功的手段和工具。中國的法院或者法律界在整個國家機器的暴力脅迫下,無法誠實的維護法治,讓這些數千萬失去信仰自由、上百萬流離失所、上千的遭到虐殺酷刑的法輪功學員,無法在他們自己國家的土地上經由司法制度來獲得司法救濟,這實在是非常諷刺的現實,卻也很容易理解,任何國家的獨裁者,當他們暴力偏執的,決意對於他們自己的人民實施這樣的恐怖暴行的時候,在現實當中,這個獨裁猛獸是不可能允許國家的法律機制來讓被迫害者獲得公平的審判和司法救濟的。

雖然在中國不乏有良知的維權之士,願意挺身而出,爲法輪功學員講句公道話,想借由中國憲法、刑法的規定,向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提出控告,可是萬萬沒想到,想要循規蹈矩,利用國家法律來保護人民權利,所謂捍衛民權的律師,自己都還面臨生命危險。根據報載,北京的高智晟律師的人身安全目前受到嚴重的威脅,上海郭國汀律師爲法輪功學員辯護竟遭到沒收律師證和電腦。中國徒有法律規章,竟然能容許一個政黨野蠻的不尊重法治、繼續濫殺無辜,可以公然地違犯法律,卻不受到制裁,還可以繼續利用玩法弄權,明目張膽的迫害善良無辜的修煉人和捍衛人權的律師,這在文明法治國家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中共對於爲法輪功講公道話的法律界人士尚且如此進行恐怖威脅,更不要講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是如何殘酷了。

對於國際法律界而言,維護人類的基本權利及自由,是世界上任何一個有血性、有良知的法律人的天職,是責無旁貸的。如果法輪功學員繼續遭到中共國家機器的迫害,中國的法律界沒有辦法在他們的土地上伸張正義,包括中國法律可以用來當作中共的迫害的手段,而國際社會還可以繼續漠視的話,我認爲這已經不僅是中國一地的事情,而是整個國際社會的責任,是國際法律界的共同責任,我們法律人必須要勇敢的、拿出良知來擔負起維護國際人權正義、停止這場人權醜劇的責任。

我們律師團認爲,國際社會不能再任由江集團繼續對於上千萬的中國人民進行迫害,我們必須對於整個國際司法機制的闕漏進行更深度的反省。在一個四通八達,人類往來頻繁、超越國界、共存共榮的地球村裏,共同維護人類普世的人權價值,我想這是整個國際社會,尤其是律師界及人權界應該積極正視人命關天、自由無價的一個嚴肅主題。我們絕對不應該允許獨裁的暴政利用法律工具來剝奪人的基本的生存自由、信仰、集會、結社自由,這在任何一個文明法治的國家當中,都是不能被允許的。

在中國,爲了信仰「真善忍」,就任由中共以平均每個月犧牲19條學員生命爲代價,如果中國的法律制度無法用以伸張正義,而國際社會坐視不顧,我想這樣的一個現實絕不是任何文明法治社會可以接受的常態。任何國家爲維護與中國間的商業利益,就可以漠視容忍中共的人權暴力,我必須說這姑息的本身就是一個變態。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目前在29個國家所做的努力就是要喚起國際社會以及中國的維權人士進一步省思並採取具體行動,把這些恐怖的劊子手繩之以法,使得上千萬的善良無辜得以在自由法治的天空下,安全的行使法律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記者:這些訴訟案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如何,是否每樁訴訟案出來後,喚醒了更多的人對法輪功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喚起更多正義的人士來關注、支援法輪功呢?

朱婉琪律師:這個問題很好。雖然到目前爲止,我們在14個國家針對江澤民提出的15個案子,目前雖然還沒有進入就江澤民的罪責進行實質審理的階段,可是法輪功學員以及全球公審江澤民的律師團的代表律師,在去年10月,國際律師協會於新西蘭奧克蘭市舉辦的年會上,以及去年紐約市的國際法週上,都積極的向國際法律界人士,包括各國的法官、律師、教授及法律工作者說明這場在中國還在持續進行的人權迫害以及全球訴江案的最新狀況。我們確實得到法律界普遍的理解及支持,其中不乏法律界人士提出許多建議及想法。於此同時,對於中國人權狀況的敗壞紀錄,法律界人士也同樣表示無奈及憂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月,我們律師團四名代表到海牙國際刑事法庭,向首席檢察官的助理當面彙報了全球訴江案的最新狀況,並且帶去了全球法律界支援訴江案、要求制止迫害法輪功的正義支持,包括兩千多份世界各地律師及法學教授支持全球訴江的聲明書,還有臺灣最大的全國性律師公會理事會所通過的支持全球訴江及要求釋放在中國大陸被關押的臺灣法輪功學員的決議。該項決議在臺灣法律界是史無前例的。因爲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各地提出了訴訟,而喚起了當地的律師界、政治界的注意,這些來自全球法律界正義的聲音給予律師團極大的鼓舞及支持。

當時接見我們的首席檢察官助理也表示,他們因此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有非常多的國家人權組織的報告,以及那麼多來自律師界的支援的聲音,都使得他們不得不正視,我們進一步要求去考慮或者檢討到底怎麼樣利用這些二戰後成立的國際司法機制,來制裁這樣一個從事反人類暴行的罪犯。

目前經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觀察、國際大赦組織本身的調查及法輪功學員向這些機構以及各國的律師公會提出了相當相當多的證據資料足以證明江澤民罪證確鑿,即使在提出訴江的各個國家法庭上,對於江澤民目前還沒有做出最後有罪的判決,可是我們確實得到社會各界許多正義的支援、理解,國際社會已經了解江集團這場慘絕人寰的犯行是確確實實存在的,是令人髮指的,是不公、不義的,是應該被譴責和獲得嚴重製裁的。

到目前爲止,在世界各國,就我們初步的統計,至少有超過600項來自於不同的社會團體或國家議會對於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提出譴責的決議。律師團和法輪功學員還會繼續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律師團的成員是越來越多。在了解迫害的殘酷之後,有終生從事維護公民權利的律師挺身而出,義務地幫法輪功學員訴江。此外,我們在國際上四處奔走,要讓這些迫害的證據在國際社會徹底曝光,要讓社會各個層面和團體都來了解這場迫害的殘酷,讓他們了解中國政府不但對人權普世價值毫不尊重,而且試圖掩蓋,造謠誹謗,來掩飾他們的這些令人髮指的犯行。我們要呼籲國際社會,不要爲了商業利益而犧牲對於人權的堅持,不要畏於中共強權,應該爲維護人類基本的道德和人權價值挺身而出。

由於中國商業利益的誘惑及中共政治力的威脅,有些國際媒體對法輪功的迫害缺乏客觀及清楚的報導,往往誤信或是蓄意採用中共對法輪功的誣篾報導。對於這些惡意攻訐的媒體,我們也進行法律控訴,以制止他們被中共濫用,制止他們爲人權劊子手喉舌,制止他們煽動不了解實情的社會人士對法輪功團體的仇恨。中共對於法輪功的迫害在國內國外真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把中共在歷史上累積的整人害人的種種手段、惡毒的造假透過現代科技,向全世界散毒,真是其心可誅。在亞太地區擁有最多人口的中國大陸,對於那麼多主流社會的上億的人口的人權和自由的剝奪,是絕對不允許國際社會忽視的。

去年律師團代表,包括我自己碰到了納粹紐倫堡大審的首席檢察官,老人家今年已經85歲了,當他遇見我們律師團的三位律師時,他特別送給我們他的近作,上面寫着「永不放棄」。我們拿着老人家半世紀來的堅持及鼓勵,心中真是萬分感動。

正義的力量已經在29個國家彙集,目前還有許多國家的律師在陸續準備控告訴狀當中,我們目前包括控告中國領事館在內的訴訟已經超過50個。對於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而言,我們一定要把江澤民送上國際法庭,讓他在國際的司法層次上繩之以法,對所有遭到無辜虐殺、被酷刑、流離失所的學員和他們的家人負起最終的法律責任。這是我們律師團非常重要的目標。

眼前更重要的是,希望這場迫害能夠及早的停止。由於這些訴訟,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和證據在國際社會能夠大量曝光,讓世界能夠了解迫害的真相,更多正義力量的彙集必然會給邪惡的中共更大的壓力,他們必須立刻停止迫害。

我們也希望中國人能夠在自己的國土上把江澤民繩之以法,我們看到伊拉克的海珊以及其他的一些獨裁者,多半都是在獨裁者施暴的土地上受審,所以我們不放棄努力,現在正在籌畫如何推動國際特別法庭的成立,希望國際社會的人權人士共同協助我們推動國際特別法庭的成立,能夠在中國的土地上讓所有被中共、被江澤民欺騙的中國人民、誤以爲法輪功不好的、誤信這場鎮壓合法的,在這些被欺騙的中國人民面前,來法辦江澤民集團,要讓這些兇手在國際司法的層面上得到公義的制裁。

爲什麼要在國際層面上將江澤民繩之以法,不僅是他觸犯的是國際刑事法最嚴重的羣體滅絕的犯行,也是因爲對法輪功的這個迫害,是全球性的操作,我們在七個國家對於中國領事館的控告和所提出他們犯行的證據中就會了解,這場對於法輪功的迫害決不僅關係到中國人本身,也涉及到許許多多在海外得以自由行使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法輪功學員,我們萬萬沒有想到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竟然也逃不過中共魔掌,在海外還要受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中共利用在各國的中使領館進行對法輪功的騷擾、誹謗和迫害。2003年8月在加拿大控告中國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的案子,我們已獲得勝訴。這些涉及到國際層面的迫害,我們認爲都應該在國際司法層面上獲得解決。所謂獲得解決,就是應該把幕後的兇手的全球運作的確鑿證據向世人揭露出來,然後在國際司法上將他們繩之以法。

記者:其實過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在過程中喚起人們的道義良知,使更多的人站出來爲正義吶喊,而且據我所知,訴江案對於人們非常震撼,由於是中國大陸的人,因爲在他們被中共統治的思想中,他們不可能想像,國家領導人被起訴,對他們是個很大的震撼,看到國際社會的反響後,也引起他們的重新反思。

朱婉琪律師:是的。二戰後,江澤民及其集團所犯下的是國際刑事上最嚴重的罪行,可是因爲十幾億的人口在國家機器的媒體宣傳和造勢下,無法了解了解法輪功被鎮壓迫害的真相,我們希望經由國際訴訟和國際傳媒的報導,能夠讓中國人民了解到江澤民及其集團在中國進行的迫害和鎮壓絕對不是合法的,讓中國人民了解他們邪惡醜陋的真面目。

江澤民集團之所以在海外被控告,對於中國人民來講,就是一個最好的真相澄清,讓他們了解中國人真的是被中共集團所欺騙。我們希望中國人民能夠清醒過來,他們應該主動利用自己的司法機制,用中國人的話講,就是應該要「自理門戶」,要江澤民爲中國人民負責,因爲他的滅絕政策不僅殺害了上千的法輪功學員,他也欺騙了全中國人民,浪費了人民的國家資源進行迫害,任何繳納稅收給中共政府的的中國人,他們所貢獻出來的收入稅收,是應該用來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繁榮中國人民的生活,而不是被中共利用來搞人權迫害,來毀壞中國人在國際上的形象的。

中國人民必須清楚了解對於法輪功的迫害,真的不只是一億法輪功學員的事情,實在是關乎到整個中國人民正視國家資源的有效利用以及中國在國際社會的形像問題,中共迫害法輪功,仔細的分析後,不難了解遭殃的是全中國人民。如果中國人都能夠經由全球訴江案了解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的話,相信都會羣起反對將中國的資源浪費在迫害上,會要求中共爲迫害負責,爲人民負責,國家資源要用在繁榮中國人自己的身上,不是用在迫害自己中國人民的身上。

記者:您剛才提到對於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目前世界上已經有47個訴訟案了,是嗎?

朱婉琪律師:事實上,所告的中共官員部分有47案,另外剛才說了包括對於海外爲中共喉舌的中文媒體及領事館也提出控告。我們的訴訟仍在持續的增加中。

記者:有多少個經過審理後勝訴了呢?

朱婉琪律師:目前至少3個,包括在美國加州法院審理的對前北京市長劉淇、夏德仁的民事案,還有加拿大控告潘新春誹謗的案子,都已經獲得勝訴判決。當地的法院認爲他們這種犯行不得享有所謂的司法豁免權。我們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很受鼓舞。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