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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诉江案与声援中国律师(上)(图)
 
2005年3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辛菲3月4日采访报导)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到镇压和迫害已有五年多了,法轮功学员和一些正义之士一直努力在国际上寻求法律公正,取得了卓越的成效。而在中国大陆,以名律师高智晟、郭国汀为代表的维权律师,也在为法轮功学员争取公民权,并得到海内外正义人士和国际舆论的支持和响应。

大纪元记者辛菲日前采访了朱婉琪律师。朱婉琪律师是“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的35位律师成员之一、台湾地区的律师代表发言人,也是全球反对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台湾区代表。

记者:您能否谈谈现在全球诉江案的大致情况和进展呢?以及为什么会开始这样的努力呢?初衷和目的是什么呢?

朱婉琪律师: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泽民集团的法律诉讼案,我们称之为“诉江案”,可以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在国际上已成为非常受到瞩目的国际人权大案。

江泽民及其党羽从99年7月22日迫害法轮功以来,联合国及很多国际人权组织经过深入的调查,确认迫害的证据属实。当世界各国不同阶层的人士知道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实施了前所未有的种种酷刑以及不人道的虐杀的时候,许多正义之士纷纷谴责中共,而且声援法轮功团体要求停止迫害的诉求,其中当然也包括各国的法律界。

到目前为止,全球各地有29个国家中35位律师,加入“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针对江泽民的部分,目前在14个国家,包括美、亚、欧、澳洲,提出了15个诉江案。这15个案子,其中13个案子是刑事案,有2个案子是民事案。

律师团一共在29个国家,对于江泽民和与他一起主谋实施非法镇压的22个中共官员,提出了超过47个诉讼案。就国际上29个国家律师参与的数目以及提出诉讼的国家数目而言,“全球诉江案”的诉讼规模,都堪称世界二次大战后世界上最大的国际人权的诉讼,也是国际法律界的一个最大规模的联合行动。

在控告的23个中共官员里,除了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外,还包括副国家主席曾庆红和4个部长,文化部的部长孙家正、资讯产业部的部长王旭东、前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商务部长薄熙来和1个公安部的副部长刘京。

法轮功学员在29个国家,对包括江泽民在内的23个官员的控告,实际上揭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就是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近六年的持续迫害,起因于江泽民一个人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到利用整个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器、国家资源进行对中国本土法轮功学员和海外法轮功学员一次全面及结构性的灭绝迫害。

让我再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在全球那么多的国家控告,是因为江泽民利用了整个共产党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展开的迫害是全球性的操作,所涉及的不仅是中国内部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迫害,它还将这灭绝迫害延伸到海外的法轮功学员身上,这绝对是一个全球性的操作,这一点国际社会还没有彻底的认识到。

记者:为什么法轮功学员能够在那么多的国家提起诉讼案呢?

朱婉琪律师:除了灭绝迫害的操作是全球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包括江泽民在内的中共官员所违犯的是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的三个犯行,也是法轮功学员在全球普遍控告他们的犯行,包括:群体灭绝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这些犯行是国际刑事法中最严重的罪行,是国际社会从国际人权角度普遍认知最违反人类基本权利自由的犯行,在国际法庭罗马规约签署国和许多文明法治的国家法律中对此类的犯行都有所规定,因此法轮功学员得以在那么多的国家依照当地的法律向江泽民以及参与这场迫害的所有的中共官员提起民刑事诉讼。

从整个诉讼的结构也可以看出来,像这样普遍被国际社会认为最严重的反人类、反人权,相当于战犯的罪行,从二次世界大战国际人权实践来讲,理应在海牙国际刑事法庭或者联合国成立国际特别法庭上处理,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国际刑事法庭和联合国并没有受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控告案?

简单的说,在联合国方面,我们都知道中国是安全理事会的永久会员国,因此法轮功要求联合国成立国际特别法庭受理法轮功的控告案过程中,中共是百般阻挠,无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专员在过去几年中对法轮功遭到迫害有多少调查报告,联合国始终受到中共政治力操作的影响,至今没有通过任何谴责的决议,遑论成立国际特别法庭审江了。

第二个,在国际刑事法庭方面,国际刑事法庭在二战后推动成立,就是为了在平时(不是战争的时期),对于像江泽民集团等触犯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的罪行--群体灭绝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给予制裁,以维护国际司法人权正义。可是,这个机制上本身有缺漏,缺漏的问题在于中国不是“罗马规约”的签约国,目前也不可能同意接受国际刑事法庭的管辖,再加上许多国家昧于中国商业利益的考量,对这个案子本身方方面面的支持不够,也使得国际刑事法庭目前还没有接受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集团的投诉。

我为什么要提到联合国和国际刑事法庭这两方面的缺陷呢?事实上,我们也希望这29个国家40多个诉讼,能够唤醒国际社会,尤其是这些为维护国际人权正义的机制,要正视目前在法律机制上的缺陷。我们认为对于国际普遍认知为最严重的违反人类基本生存价值、剥夺人身生存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群体灭绝罪(Genocide) ,酷刑罪(Torture),以及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犯行,不应该因为法律机制的缺漏,政治力的介入,就罔顾了其成立的正义宗旨,让这些凶手逍遥法外。我们很痛心的说,因为中共是联合国安理会会员国和中共不接受国际刑事法庭的管辖,就得以让江泽民集团继续利用整个国家机器,持续的进行对善良无辜的迫害,这实在是21世纪华人社会的最大的一个人权丑剧和耻辱。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在那么多国家提起诉讼,也是希望借由这个二战后最大的人权诉讼案来唤起国际社会对于上亿中国人,百分之七的中国人口,被剥夺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的正视,希望国际社会拿出具体行动制止中共这场迫害。

在中国,中共控制了整个国家机器,犯下一个国际刑事法上最严重的罪行的时候,从中国宪法和刑事法规来看也是违法的。他们的司法制度应该依法将江集团绳之以法。可悲的是,中国的法院及法律界不但没有办法实施司法正义,反而被中共用来迫害法轮功,法律竟成了迫害法轮功的手段和工具。中国的法院或者法律界在整个国家机器的暴力胁迫下,无法诚实的维护法治,让这些数千万失去信仰自由、上百万流离失所、上千的遭到虐杀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无法在他们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经由司法制度来获得司法救济,这实在是非常讽刺的现实,却也很容易理解,任何国家的独裁者,当他们暴力偏执的,决意对于他们自己的人民实施这样的恐怖暴行的时候,在现实当中,这个独裁猛兽是不可能允许国家的法律机制来让被迫害者获得公平的审判和司法救济的。

虽然在中国不乏有良知的维权之士,愿意挺身而出,为法轮功学员讲句公道话,想借由中国宪法、刑法的规定,向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提出控告,可是万万没想到,想要循规蹈矩,利用国家法律来保护人民权利,所谓捍卫民权的律师,自己都还面临生命危险。根据报载,北京的高智晟律师的人身安全目前受到严重的威胁,上海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竟遭到没收律师证和电脑。中国徒有法律规章,竟然能容许一个政党野蛮的不尊重法治、继续滥杀无辜,可以公然地违犯法律,却不受到制裁,还可以继续利用玩法弄权,明目张胆的迫害善良无辜的修炼人和捍卫人权的律师,这在文明法治国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中共对于为法轮功讲公道话的法律界人士尚且如此进行恐怖威胁,更不要讲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是如何残酷了。

对于国际法律界而言,维护人类的基本权利及自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有血性、有良知的法律人的天职,是责无旁贷的。如果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到中共国家机器的迫害,中国的法律界没有办法在他们的土地上伸张正义,包括中国法律可以用来当作中共的迫害的手段,而国际社会还可以继续漠视的话,我认为这已经不仅是中国一地的事情,而是整个国际社会的责任,是国际法律界的共同责任,我们法律人必须要勇敢的、拿出良知来担负起维护国际人权正义、停止这场人权丑剧的责任。

我们律师团认为,国际社会不能再任由江集团继续对于上千万的中国人民进行迫害,我们必须对于整个国际司法机制的阙漏进行更深度的反省。在一个四通八达,人类往来频繁、超越国界、共存共荣的地球村里,共同维护人类普世的人权价值,我想这是整个国际社会,尤其是律师界及人权界应该积极正视人命关天、自由无价的一个严肃主题。我们绝对不应该允许独裁的暴政利用法律工具来剥夺人的基本的生存自由、信仰、集会、结社自由,这在任何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当中,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在中国,为了信仰“真善忍”,就任由中共以平均每个月牺牲19条学员生命为代价,如果中国的法律制度无法用以伸张正义,而国际社会坐视不顾,我想这样的一个现实绝不是任何文明法治社会可以接受的常态。任何国家为维护与中国间的商业利益,就可以漠视容忍中共的人权暴力,我必须说这姑息的本身就是一个变态。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目前在29个国家所做的努力就是要唤起国际社会以及中国的维权人士进一步省思并采取具体行动,把这些恐怖的刽子手绳之以法,使得上千万的善良无辜得以在自由法治的天空下,安全的行使法律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记者:这些诉讼案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如何,是否每桩诉讼案出来后,唤醒了更多的人对法轮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唤起更多正义的人士来关注、支援法轮功呢?

朱婉琪律师:这个问题很好。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在14个国家针对江泽民提出的15个案子,目前虽然还没有进入就江泽民的罪责进行实质审理的阶段,可是法轮功学员以及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律师团的代表律师,在去年10月,国际律师协会于新西兰奥克兰市举办的年会上,以及去年纽约市的国际法周上,都积极的向国际法律界人士,包括各国的法官、律师、教授及法律工作者说明这场在中国还在持续进行的人权迫害以及全球诉江案的最新状况。我们确实得到法律界普遍的理解及支持,其中不乏法律界人士提出许多建议及想法。于此同时,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败坏纪录,法律界人士也同样表示无奈及忧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月,我们律师团四名代表到海牙国际刑事法庭,向首席检察官的助理当面汇报了全球诉江案的最新状况,并且带去了全球法律界支援诉江案、要求制止迫害法轮功的正义支持,包括两千多份世界各地律师及法学教授支持全球诉江的声明书,还有台湾最大的全国性律师公会理事会所通过的支持全球诉江及要求释放在中国大陆被关押的台湾法轮功学员的决议。该项决议在台湾法律界是史无前例的。因为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各地提出了诉讼,而唤起了当地的律师界、政治界的注意,这些来自全球法律界正义的声音给予律师团极大的鼓舞及支持。

当时接见我们的首席检察官助理也表示,他们因此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有非常多的国家人权组织的报告,以及那么多来自律师界的支援的声音,都使得他们不得不正视,我们进一步要求去考虑或者检讨到底怎么样利用这些二战后成立的国际司法机制,来制裁这样一个从事反人类暴行的罪犯。

目前经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观察、国际大赦组织本身的调查及法轮功学员向这些机构以及各国的律师公会提出了相当相当多的证据资料足以证明江泽民罪证确凿,即使在提出诉江的各个国家法庭上,对于江泽民目前还没有做出最后有罪的判决,可是我们确实得到社会各界许多正义的支援、理解,国际社会已经了解江集团这场惨绝人寰的犯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是令人发指的,是不公、不义的,是应该被谴责和获得严重制裁的。

到目前为止,在世界各国,就我们初步的统计,至少有超过600项来自于不同的社会团体或国家议会对于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提出谴责的决议。律师团和法轮功学员还会继续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律师团的成员是越来越多。在了解迫害的残酷之后,有终生从事维护公民权利的律师挺身而出,义务地帮法轮功学员诉江。此外,我们在国际上四处奔走,要让这些迫害的证据在国际社会彻底曝光,要让社会各个层面和团体都来了解这场迫害的残酷,让他们了解中国政府不但对人权普世价值毫不尊重,而且试图掩盖,造谣诽谤,来掩饰他们的这些令人发指的犯行。我们要呼吁国际社会,不要为了商业利益而牺牲对于人权的坚持,不要畏于中共强权,应该为维护人类基本的道德和人权价值挺身而出。

由于中国商业利益的诱惑及中共政治力的威胁,有些国际媒体对法轮功的迫害缺乏客观及清楚的报导,往往误信或是蓄意采用中共对法轮功的诬篾报导。对于这些恶意攻讦的媒体,我们也进行法律控诉,以制止他们被中共滥用,制止他们为人权刽子手喉舌,制止他们煽动不了解实情的社会人士对法轮功团体的仇恨。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在国内国外真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把中共在历史上累积的整人害人的种种手段、恶毒的造假透过现代科技,向全世界散毒,真是其心可诛。在亚太地区拥有最多人口的中国大陆,对于那么多主流社会的上亿的人口的人权和自由的剥夺,是绝对不允许国际社会忽视的。

去年律师团代表,包括我自己碰到了纳粹纽伦堡大审的首席检察官,老人家今年已经85岁了,当他遇见我们律师团的三位律师时,他特别送给我们他的近作,上面写着“永不放弃”。我们拿着老人家半世纪来的坚持及鼓励,心中真是万分感动。

正义的力量已经在29个国家汇集,目前还有许多国家的律师在陆续准备控告诉状当中,我们目前包括控告中国领事馆在内的诉讼已经超过50个。对于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而言,我们一定要把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让他在国际的司法层次上绳之以法,对所有遭到无辜虐杀、被酷刑、流离失所的学员和他们的家人负起最终的法律责任。这是我们律师团非常重要的目标。

眼前更重要的是,希望这场迫害能够及早的停止。由于这些诉讼,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和证据在国际社会能够大量曝光,让世界能够了解迫害的真相,更多正义力量的汇集必然会给邪恶的中共更大的压力,他们必须立刻停止迫害。

我们也希望中国人能够在自己的国土上把江泽民绳之以法,我们看到伊拉克的海珊以及其他的一些独裁者,多半都是在独裁者施暴的土地上受审,所以我们不放弃努力,现在正在筹画如何推动国际特别法庭的成立,希望国际社会的人权人士共同协助我们推动国际特别法庭的成立,能够在中国的土地上让所有被中共、被江泽民欺骗的中国人民、误以为法轮功不好的、误信这场镇压合法的,在这些被欺骗的中国人民面前,来法办江泽民集团,要让这些凶手在国际司法的层面上得到公义的制裁。

为什么要在国际层面上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不仅是他触犯的是国际刑事法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的犯行,也是因为对法轮功的这个迫害,是全球性的操作,我们在七个国家对于中国领事馆的控告和所提出他们犯行的证据中就会了解,这场对于法轮功的迫害决不仅关系到中国人本身,也涉及到许许多多在海外得以自由行使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的法轮功学员,我们万万没有想到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竟然也逃不过中共魔掌,在海外还要受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中共利用在各国的中使领馆进行对法轮功的骚扰、诽谤和迫害。2003年8月在加拿大控告中国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的案子,我们已获得胜诉。这些涉及到国际层面的迫害,我们认为都应该在国际司法层面上获得解决。所谓获得解决,就是应该把幕后的凶手的全球运作的确凿证据向世人揭露出来,然后在国际司法上将他们绳之以法。

记者:其实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过程中唤起人们的道义良知,使更多的人站出来为正义呐喊,而且据我所知,诉江案对于人们非常震撼,由于是中国大陆的人,因为在他们被中共统治的思想中,他们不可能想像,国家领导人被起诉,对他们是个很大的震撼,看到国际社会的反响后,也引起他们的重新反思。

朱婉琪律师:是的。二战后,江泽民及其集团所犯下的是国际刑事上最严重的罪行,可是因为十几亿的人口在国家机器的媒体宣传和造势下,无法了解了解法轮功被镇压迫害的真相,我们希望经由国际诉讼和国际传媒的报导,能够让中国人民了解到江泽民及其集团在中国进行的迫害和镇压绝对不是合法的,让中国人民了解他们邪恶丑陋的真面目。

江泽民集团之所以在海外被控告,对于中国人民来讲,就是一个最好的真相澄清,让他们了解中国人真的是被中共集团所欺骗。我们希望中国人民能够清醒过来,他们应该主动利用自己的司法机制,用中国人的话讲,就是应该要“自理门户”,要江泽民为中国人民负责,因为他的灭绝政策不仅杀害了上千的法轮功学员,他也欺骗了全中国人民,浪费了人民的国家资源进行迫害,任何缴纳税收给中共政府的的中国人,他们所贡献出来的收入税收,是应该用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繁荣中国人民的生活,而不是被中共利用来搞人权迫害,来毁坏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形象的。

中国人民必须清楚了解对于法轮功的迫害,真的不只是一亿法轮功学员的事情,实在是关乎到整个中国人民正视国家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形像问题,中共迫害法轮功,仔细的分析后,不难了解遭殃的是全中国人民。如果中国人都能够经由全球诉江案了解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的话,相信都会群起反对将中国的资源浪费在迫害上,会要求中共为迫害负责,为人民负责,国家资源要用在繁荣中国人自己的身上,不是用在迫害自己中国人民的身上。

记者:您刚才提到对于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目前世界上已经有47个诉讼案了,是吗?

朱婉琪律师:事实上,所告的中共官员部分有47案,另外刚才说了包括对于海外为中共喉舌的中文媒体及领事馆也提出控告。我们的诉讼仍在持续的增加中。

记者:有多少个经过审理后胜诉了呢?

朱婉琪律师:目前至少3个,包括在美国加州法院审理的对前北京市长刘淇、夏德仁的民事案,还有加拿大控告潘新春诽谤的案子,都已经获得胜诉判决。当地的法院认为他们这种犯行不得享有所谓的司法豁免权。我们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很受鼓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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