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歷史及法律史上沒有過的先例
上訴法院於2004年9月12日撤銷了此案。律師泰瑞-馬什說,在上訴法院的判決書中,把江澤民當作國家元首,而不是前國家元首。這顯然是個錯誤。所以我們在2005年2月上訴到最高法院。
律師泰瑞-馬什認爲,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起訴案。在案件上訴到美國各級法院的過程中,打破了沉寂,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所發動的種族滅絕和酷刑。
同時這個訴訟案還掀起了全球起訴江澤民的連鎖反應。控告江澤民的訴訟案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世界各國的30多名律師一起起訴江澤民。泰瑞-馬什說,這麼多的律師一起起訴同一個人,這在世界的歷史上,在法律史上還沒有過先例。
在中國產生巨大的衝擊
泰瑞-馬什說,這個訴訟在中國產生了巨大的衝擊,許多在各種部門和機構參與迫害工作的人已經退出,或不再積極參與迫害,或停下來認真地思考他們在幹什麼。他們知道,總有一天,在中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會遭到起訴。
泰瑞-馬什說,這個訴訟案既符合美國的利益,同時也符合中國的利益。美國的獨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證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力,免受酷刑的權力,免受奴役和反人類罪的權力,因此保護全世界各國的人民,包括中國人民的與生具來的權力,這符合美國的利益,尤其是江澤民所犯的罪行已經達到了種族滅絕和酷刑的程度。
中國並不等同於中共
泰瑞-馬什說,中國並不等同於中共。許多中國人被中國共產黨的洗腦宣傳所蒙弊。他們忘記了那個具有強大的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國,那裏的人民不會縱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門屠殺,和對法輪功的鎮壓。我認爲這個訴訟案同真正中國的原則相一致,同樣具有強大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泰瑞-馬什是美國華盛頓特區的一名律師。她曾是一名出色的大學教授。1989年天安門六四事件促使泰瑞-馬什改學法律,決心幫助那些無辜受中共迫害的人。
2月中旬,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泰瑞-馬什博士
把起訴江澤民一案的法律辯論文件提交到美國最高法院。
以下是大紀元時報記者對泰瑞-馬什律師的專訪:
記者:泰瑞.馬什律師,您好。先請您自我介紹
泰瑞-馬什:我叫泰瑞-馬什,是美國華盛頓特區的一名律師。在過去的很多年裏我一直在大學擔任教授,教希臘文學、拉丁文學和古典研究等課程,現在從事法律工作,特別緻力於人權法。
記者:泰瑞.馬什律師,請介紹一下起訴江澤民的這個法律訴訟案。
泰瑞-馬什:在2002年10月份江澤民訪問美國時,美國法輪功學員對他提出起訴,我們五次把傳票遞交給他的保鏢。同年12月份,我們收到司法部的回應,以江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作爲外交理由要求撤銷此案。2003年4月,我們提交了一份長達80頁的法庭之友陳述書,基於美國的法律和國際法,提出江澤民作爲前國家元首,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法官無視第二、第四、第五和第九巡回法庭闡述的前國家元首不享有官方行爲以外的豁免權,認同了司法部,撤銷了此案。地區法院很明顯做出了這個錯誤的決定。所以2004年1月20日,我們把此案提交到上訴法院。上訴法院於2004年9月12日撤銷了此案,在判決書中把江當作國家元首,而不是前國家元首。這顯然是個錯誤。所以我們在2005年2月份上訴到最高法院。預計司法部將在3月份做出回應。我們再根據司法部的回應做進一步回應。最高法院將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就此案舉行聽證。
自從江在美國首次被起訴後,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先後在比利時、西班牙、韓國、臺灣等地把江澤民告上法庭。
記者:您爲什麼決定代理這個訴訟案?
泰瑞-馬什:首先,這和我從小所受到的家庭教育薰陶有很大關係。不管誰遭受痛苦,都會令我感到不安。其中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我是猶太人,我的父母都經歷過「大屠殺」時代。我小的時候也讀過有關「大屠殺」的書籍,當時我心裏想:這個世界怎麼能讓這一切發生在猶太人身上,如果再有這樣的暴行發生在其他人身上,我一定盡我的一切所能幫助制止這種暴行。
當我看到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受到的殘酷迫害,作爲律師,我絕對有必要應用我的技能在美國法院把江澤民繩之以法,盡我所能制止在中國的迫害。我決定代理這一案件,使中國的那些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不再遭受恐懼,酷刑,騷擾,審訊,以至失去工作,家庭和生命。
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和中國有着特別的聯繫。1989年,我在德克薩斯州的一所大學裏擔任教授,教古典文學,希臘文化,拉丁文化和哲學等課程。我非常喜歡教書的職位,能夠啓發學生的思想讓我感覺很滿足。可是我同時又收到了紐約大學法學院的錄取通知書,當時我一直猶豫不決,是繼續擔任大學教授還是改做律師。一天我正在家看新聞,電視中出現了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士兵用坦克和槍彈鎮壓學生的場面,血淋淋的畫面展現在我的眼前,這些年輕的大學生和我的學生們年紀相仿,我震驚了,我意識到我一定要做些什麼,在那一刻,我決定去學習法律。
有趣的是,因爲中國的天安門事件我去學習法律,今天因爲中國鎮壓法輪功,我的法律學位發揮了作用。
記者:泰瑞﹒瑪什律師,您爲什麼能夠在美國法院起訴江澤民?
泰瑞-馬什:美國國會參衆兩院已經通過立法,異域侵權索取法案(ALIEN TORT CLAIM ACT)及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TORTURE VICTIMS PROTECTION ACT),允許在美國的律師對外國人在海外的種族滅絕罪、酷刑罪和其它反人類罪行提起訴訟。
記者:您爲什麼決定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這項訴訟?
泰瑞-馬什:我覺得我別無選擇。絕對有必要向最高法院提出這項訴訟,因爲這一訴訟中的問題和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息息相關。令全世界每一個關心人權、每一個想制止在中國和在世界其它地方的酷刑和種族滅絕的人感到憂心。
記者:您在這個案件的辯論中提出的主要論點是什麼?
泰瑞-馬什:我們在這一案件中提出的主要論點是,中國的前主席江澤民要爲他在過去6年裏在中國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負責,不具豁免權。他要對此負責,不僅僅因爲他所犯的深重罪行。作爲前任國家元首,他也要負責。大多數國際和美國的人權律師都知道,前國家元首不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國家元首豁免權是爲了保護外交職能。這是我們希望在最高法院陳述的主要論點。
記者:您還要提出其它的問題嗎?
泰瑞-馬什:是的。實際上有兩個問題,第二個問題與第一個問題有關。前國家元首不享有豁免權。在國家元首離任後,他們將受到平等的待遇。有一個例外,就是前國家元首的官方行爲受豁免權保護。但是,不管應用哪一法律理論,不論是國際法、國際法律標準或美國國內法律,官方行爲不包括江澤民對法輪功犯下的罪行。官方行爲不包括酷刑、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行。因此,江要受到公平的審判。他不享有豁免權,他應該在美國的法院爲他的罪行負責。
記者:您對提交到最高法院的訴狀有信心嗎?
泰瑞-馬什:爲準備上訴材料,我花費了很長的時間,很多的精力。我覺得這是一份高質量的訴狀。
我曾經寫過很多東西,發表過許多文章,在大學擔任教授期間也出過書。在寫作的過程中,最好是不斷地修改,因爲作爲作者,你投入越多的努力,對讀者來說,就會感到更容易理解,更清晰。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繁瑣,當然也很艱難的工程。我不斷地修改,重寫。我也記不清總共寫了多少頁紙。但是每一次重新寫,讀者就更容易看得懂,更容易接收。
當時美國新唐人電視臺在華盛頓舉辦新年晚會,有很多的音樂家和藝術家來慶祝中國的傳統文化。我得到一張票,很想去觀看晚會。但是我覺得還是應該利用那天晚上再最後重新看一遍整個訴狀,確信其中涵蓋了我們需要闡述的所有問題。
我整整花費了三個月的時間,付出了很多努力。我覺得訴狀的質量很高,並不是因爲我的水平很高,而是因爲我所付諸的努力。我以前從來沒有象這樣如此的投入。
記者:在您看來,爲什麼美國司法部反對這個案件?
泰瑞-馬什:在我看來,司法部是在江氏政權和共產黨的壓力下反對這個案件。共產黨和江氏政權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聯絡各部門的高級官員,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威脅說這個案件必須被駁回。在我看來,在中國沒有法規,也就是說,在中國行政和司法是不分開的。在中國沒有司法體系。在中國許多案件的判決都是事先定好的。
實際上,在中國,所有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都是事先由中國共產黨關起門來祕密決定的。中共又試圖干涉美國政府,從而破壞美國最寶貴的財富---獨立的司法和法制。想一想美國在對待比如薩達姆.侯賽因和江澤民的區別。我們應該很清楚地看到,有外在的因素在影響美國,它影響了司法部和行政部門的決定。江的罪行和薩達姆.侯賽因的罪行沒有什麼區別。江澤民不過是中國的合法元首,薩達姆.侯賽因是伊拉克的合法元首。那麼這兩個人應同等對待。我個人認爲,美國自二百年前建國以來,最嚴重的錯誤就是試圖阻止對江的訴訟。
記者:美國爲什麼有興趣聽證這一案件?
泰瑞-馬什:這是我們在上訴法院特別陳述的論點。可以從兩個角度看這個問題。一個是從法律的角度,在僅次於最高法院的美國巡回法庭有許多案件,還有許多國際案件,使我們清楚地看到,江澤民的罪行如此之大,世界各地的所有法院都有義務把江繩之以法。
特別在美國,我們知道獨立宣言向所有人保證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力,免受酷刑的權力,免受奴役和反人類罪的權力,這不僅僅是針對美國公民。江在中國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在國際和美國國內法律中都被定爲違反了被視爲普世接受的準則。這些準則是超越這些法律的,不因一個國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苛求,或是一個政府的需求和期望而定。這些準則奠定了人類文明和公共秩序的基石。這些準則包括Jus Cogens (拉丁語,正義至上),包括禁止奴役,禁止酷刑,禁止羣體滅絕。因此保護全世界各國的人民,包括中國人民的與生具來的權力,這符合美國的利益,尤其是罪行已經達到種族滅絕和酷刑的程度。
記者:有中國人有這樣的顧慮,如果江被判罪,會給中國人丟臉、有損中國的聲譽,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泰瑞-馬什:不,我不這樣認爲。中國並不等同於中共。許多中國人被中國共產黨的洗腦宣傳所蒙弊。他們忘記了那個具有強大的精神、文化和道德根源的中國,那裏的人民不會縱容文化大革命,天安門屠殺,和對法輪功的鎮壓。我認爲這個訴訟案同真正中國的原則相一致,同樣具有強大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記者:這個案件對中國有何影響?
泰瑞-馬什:我不是中國人,我所知道的情況都是我代理的原告和他們的家人告訴我的。我的理解是,這個訴訟在中國產生了巨大的衝擊,許多在各種部門和機構參與迫害工作的人已經退出,或停止積極參與迫害,或停下來更認真地思考他們在幹什麼。首先,因爲他們知道如果他們到美國來,他們將被起訴。他們也知道,總有一天,在中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不在美國,也會在世界其它地方被起訴。而且我認爲,人們更多地在思考他們在做什麼,爲什麼這樣對待法輪功,法輪功是什麼。或許他們已經意識到法輪是好的,迫害是不對的。
記者:這個針對江澤民的起訴案爲什麼被稱爲「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案?
泰瑞-馬什:提出這個訴訟案,我真的感到很高興。不管最終的結果怎樣,重要的在於過程。在把這個案件提交到美國地區法院,美國第七巡回法庭的上訴法庭、直至最高法院的過程中,我們提出江澤民作爲前國家元首,不享有豁免權不同於他所犯下的種族滅絕罪和酷刑罪不屬於官方行爲,也不應該享有豁免。這是從法律角度講。
從迫害的角度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打破了陳寂,盡一切所能讓全世界都知道了江澤民對法輪功所發動的種族滅絕和酷刑,必須停止。
這個訴訟案當然最大程度地揭露了邪惡。世界各地的法律功學員把這個訴訟案告訴各國的國會,媒體。通過酷刑展和其它的方式讓人們了解了這場迫害的邪惡。
同時這個訴訟案還掀起了全球起訴江澤民的連鎖反應。世界各國的30多名律師一起起訴江澤民。這麼多的律師一起起訴同一個人,這在歷史上,在法律史上還沒有過先例。甚至在紐輪堡都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我認爲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起訴案。目前正義的聲音已經傳到了世界的各個角落: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有罪,應該被送上審判臺。
記者:這是您所代理的唯一一個針對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起訴案嗎?
泰瑞-馬什:這不是唯一的一個。2001年,湖北省公安廳廳長兼610辦公室副頭目趙志飛在美國紐約訪問時,我在紐約地區法院提出控告。
我還參與起訴北京市長劉淇,還有王旭東和趙致真的起訴案。美國的人權律師針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遞交了許多起訴案。
記者:您贏了幾個訴訟案?
泰瑞-馬什:到目前爲止我們已經贏了趙志飛和劉淇的案子。我預計趙致真的案子我們也會贏,我希望他會在康涅狄克州受到審判。目前王旭東德案子還在等待判決。
記者: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們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