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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蓉蓉父母披露公檢法聯手謀殺愛女
全文如下: 我們的女兒高蓉蓉,今年37歲,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職工。她在家孝敬父母,在單位工作肯幹,與同事和睦相處,在社會上響應政府號召,積極支持社區工作,捐助貧困學生,得到領導、同事以及鄰居的稱讚。 2003年6月20日,魯美研究生徐志揚的妻子向學校告發高蓉蓉與徐志揚在一起談論法輪功。魯美領導找高蓉蓉問話後,用極端的手段,聯合瀋陽市610、瀋陽市和平分局、和平區新興派出所將高蓉蓉綁架到瀋陽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高蓉蓉被多根電棍電擊、幷被踢得渾身黑紫,在酷刑下,高蓉蓉發高燒,身體極其虛弱。當時是「非典」後期,看守所是不應留髮燒的人,但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是不講法律的,高蓉蓉又被勞動教養三年,幷於7月8日強行關入瀋陽市龍山教養院。之後,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就發生了一系列更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高蓉蓉剛到教養院,警察就強迫她蹲了四天四宿,不許合眼。致使她腹部、胸部腫脹,走路吃力。2004年中國農曆年前,高蓉蓉肝病復發,發燒乏力,家屬和她本人多次要求檢查,教養院醫務科只給開了B6應付。 然而在高蓉蓉這種身體狀況,教養院竟還繼續對她施以暴力。2004年3月22日,高蓉蓉因身體不支,不能參加二大隊的所謂大會,結果副大隊長唐玉寶從二層鋪上將高蓉蓉直接拽下來,用手銬將她銬在管理科的暖氣管上,拳打腳踢,用電棍擊她的臉、脖子等部位,持續電了半個小時,用菸頭燙她的手背,用胳膊肘猛擊後背,等等,高蓉蓉從此走路腰和後背直不起來。後來在醫大拍片證實脊柱已嚴重彎曲變形。這次電擊高蓉蓉,龍山管理科長王學濤和衆多管教都看見了,無人制止。副院長李風石還惡狠狠地說:「專政機關是幹啥的,手銬、電棍是幹啥的,不信治不了你小小的高蓉蓉。」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裏,教養院獄警又對高蓉蓉進行新一輪的精神和肉體摧殘。2004年5月7日上午10時,因高蓉蓉無力幹活,獄警姜兆華、王吉昌多次逼迫她,看她實在幹不動,就把她叫到二樓大隊長辦公室,把她銬在暖氣管上,姜兆華踢她、打她耳光,持續用電棍擊她一個多小時。下午2點左右高蓉蓉又被弄到二樓大隊長辦公室,這回是獄警唐玉寶和姜兆華將她銬在下面暖氣的管子上,讓她站不起來只能蹲在地上,獄警唐玉寶和姜兆華用四根電棍輪流充電電擊她,唐玉寶還兇狠地說:「今天我非整死你不可。」二大隊獄警滕繼良還把我們老倆口的照片拿到辦公室,唐玉寶把照片擺到桌子上幷惡毒地說:「就讓你父母看着電你。」 在惡警六、七個小時的電擊下,高蓉蓉的臉、耳朵、脖子、後背、腳踝等處皮肉被燒焦得隆起大泡、焦糊,臉腫得高出一拳,眼睛僅剩一條縫,豆大的黃水不斷從臉上滲出。當天值班院長方金凱、衛生科長張曉秋,管理科的管教們都看到了唐玉寶施暴的惡行,卻無人阻止,二大隊管教曾小平還拿一面小鏡子讓高蓉蓉看她自己被電的走形了的臉。他們如此慘無人道,連最起碼的一點人的良知都沒有了。 直到當晚上十點多鐘,有犯人犯了心臟病,唐玉寶不得不去處理,才暫時放下手中的電棍。唐玉寶走後,獄警滕繼良還是不讓高蓉蓉回監舍,說得等唐玉寶回來。高蓉蓉不想被殘害死,就從辦公室窗口躍下逃生,造成左腿股骨頭骨折,骨盆兩處斷裂,右腳腳跟斷裂。 瀋陽龍山教養院把高蓉蓉送到瀋陽軍區總醫院,當時她的血壓已降至40度,被電擊焦糊的臉,讓醫生都感到恐懼。高蓉蓉要求通知家屬,大隊長王靜慧說:「該通知會通知」。接着他們把高蓉蓉轉到公安醫院,散佈說:高蓉蓉的傷是滾樓梯摔的。 我們一直擔心蓉蓉身體狀況。那些天我們聽說有法輪功學員被龍山管教殘害致死的消息,就更擔憂了。5月14日高蓉蓉的兩個姐姐去龍山教養院詢問,大隊長王靜慧、副大隊長唐玉寶支吾了半天才說:「受傷了,想跳樓逃跑。」蓉蓉姐姐追問:「你們打她了吧?她走路都吃力怎麼跑?」再三追問下,唐玉寶說:「三月份打了,這次沒打。」在高蓉蓉兩個姐姐的強烈要求下,才讓她們到公安醫院。 推開病房的門,兩個姐姐已認不出躺在病床上的人是她們的妹妹了。在家屬的一再要求下,5月18日高蓉蓉被轉到瀋陽醫大一院,龍山派管教多人輪流看守。在此期間,龍山管教人員、瀋陽市司法局的有關人員及瀋陽市政法委、 610的官員繼續對高蓉蓉及其親屬進行威脅、恐嚇,幷經常惡言惡語,政法委一干部竟動手揭高蓉蓉臉上的糊痂。這些我們這次不想細說。這些人還散佈:「龍山給司法局的報告已明確,高蓉蓉畏罪逃跑,自傷自殘。」我們問管理科長王學濤,這個報告是誰定的,他說:「龍山領導班子決定的。」 萬般無奈,我們只好求助法律,向遼寧省檢察院提出控告,要求檢察院派法醫驗傷。7月份省檢察院派法醫到醫大0533病房給高蓉蓉的臉等被電擊的部位作驗證、拍照、筆錄,幷取了臉上的痂回去作切片驗證。連見多識廣的法醫都震驚:當今社會現實之中這樣的酷刑在我們國家怎麼公然存在。 當時正是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幷且見諸報端。我們相信犯法者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治。與此同時,瀋陽市政法委和610的人,也來調查情況,卻不給家屬及高蓉蓉本人任何答覆,對殘害高蓉蓉的當事人及其相關單位也未做任何處理。 等我們去省檢察院取驗傷報告時,省檢察院監所檢查處的秦春植處長說:「驗傷報告讓瀋陽市政法委、610辦成立的專案組拿走了,我沒有給你們的了,也不要再來要了。」我們說:「高蓉蓉的傷到底是怎麼造成的?既然法醫去驗了,就該有個結論。」秦處長說:「不會告訴你們的。」 就這樣,我們想通過檢察機關申張正義的路被堵死了。我們後來去市政法委見不到人,電話告訴我們去市610辦,610的宋主任說:「你們還是找省檢察院。」省檢察院的秦處長又叫我們找省610辦,連省610的辦公地點我們都打聽不到。就這樣推來推去,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2004年 10月5日,在龍山教養院的嚴密看守下,高蓉蓉從醫大失蹤了。在此之前,瀋陽市司法局和龍山教養院一直要強行將高蓉蓉抬往瀋陽大北監管醫院,強行手術後送回龍山教養院,高蓉蓉在醫大已被摧殘的多次病危,龍山管理科的王學濤、畢印紅等人在他們上級的支使下還扛著錄像機給高蓉蓉強行錄像。我們追問高蓉蓉的下落,他們支支吾吾,說被人抬走了。 今年三月初,高蓉蓉再遭綁架。得到消息,我們到處去要人。最後,我們家所在的新興派出所讓我們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找找。我們趕到馬三家教養院,見到院長蘇境,她承認高蓉蓉歸馬三家關押,但人具體在哪不告訴我們,也不讓我們見,讓我們回家聽信,過幾天讓見時告訴我們。然而這一過就是三個月。 從高蓉蓉三月六日被劫持入馬三家到六月六日被送醫大「搶救」,三個月來,我們兩個老人,一個76歲,一個73歲,每星期都去馬三家要求見人,因爲我們最最擔心的是高蓉蓉的身體狀況。這裏要說明的是,其間我們曾經到省司法廳上訪,要求見人。接待人員說:「高蓉蓉被送到馬三家時,雙方有協議,幷有身體檢查。」 我們不停地去馬三家,蘇境見我們幾次,就是不告訴人具體在哪兒,就是不讓見。副院長趙來喜也見我們多次。開始說讓我們等,後來說他們說了不算,上邊說了算。我們問誰是上邊,他們也不告訴我們。我們每次都問高蓉蓉身體怎麼樣,他們總是說:「挺好的,吃飯吃得挺好的。」我們要求保外就醫,他們說:「高蓉蓉歸政府管了,她現在身體這樣,接回家影響不好。」甚至說:「高蓉蓉特殊保護,有醫生,有專人護理,如果出差錯,給法輪功找到藉口了。」善良的我們信以爲真,真的相信高蓉蓉受到應有的保護。可天知道,這三個月是怎麼保護的。我們老糊塗了,我們太天真了,我們太無知了。可是我們平頭百姓,又有什麼辦法呢?! 我們最後一次去馬三家是六月十日,除了見到副院長趙來喜,還到院部見到了王院長。我們仍然要求見人,王院長說:「要是能讓見,我立馬通知你們。」實際上這時高蓉蓉已經在醫大急診樓三樓急救病房。王院長爲什麼這時還不告訴我們真象呢?我們百思不得其解。 高蓉蓉被送到醫大一個星期之後,也就是六月十二日上午9點30分左右,蘇境給我們家裏打電話,說高蓉蓉在醫大一院急診搶救。我們立即打車趕到醫院,見到高蓉蓉已經昏迷不醒,完全靠呼吸機呼吸,眼睛已經無神,跟死人一樣。我們見到急診室的小黑板上第一行就寫着:高蓉蓉六月六日入院,醫大的一位大夫說:「來時就是危重的。」 爲什麼人到醫院一個禮拜之後,等人完全昏迷了才通知家屬。如果一、二個月前就讓家屬見,就讓親人給她一些寬慰,也不至於到了今天這種地步!退一步說,如果6月6日高蓉蓉到醫大搶救,就讓家屬見,就讓親人的力量呼喚她,也能有所緩解,也可能還有一條生路,這一切究竟是爲了什麼?爲什麼從瀋陽張氏教養院院長和史鳳友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的蘇境、趙來喜、王院長,從瀋陽市到遼寧省的各司法、公安、政府部門都在撒謊欺騙我們,說: 「高蓉蓉很好,吃飯吃的很好,你們回家等,到時就讓見了,到時就把人給你們送回家。」是什麼人在幕後指示,才讓這些人敢聯手謀殺高蓉蓉的?我們的女兒,弱小的高蓉蓉,只因信真、善、忍就遭受如此慘烈的迫害,那些迫害者究竟怕什麼?非要致高蓉蓉於死地? 我們見到了孩子,等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做父母總是不願往壞處想,總是抱着一綫希望。可是當我們見到孩子的時候,她已經是活死人了!跟父母一句話也沒說就慘然走了!到了十六日凌晨四點鐘,年輕善良的高蓉蓉,我們可愛的孩子,滿含冤屈和悲痛,永遠離開了她的親人,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我們欲哭無淚,悲憤欲絕。蒼天在上,蒼天可鑑!我們陪伴着女兒到了瀋陽文官屯殯儀館,高蓉蓉的遺體就存放在那裏。 痛定思痛,我們提出以下要求和訴求: 一、要求有關領導部門和法律部門追究殘害高蓉蓉的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要求相關單位向家屬講清楚三個月來高蓉蓉人在何處?受到何種對待?身體狀況如何? 爲何不讓家屬見?爲什麼突然死亡?誰是這種蓄意謀殺的真正幕後操縱者?有關領導部門如何處理這件事? 三、鑑於高蓉蓉不公正地被瀋陽魯迅美術學院送去勞教,被瀋陽龍山教養院殘酷摧殘,被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藏匿所受到的傷害,最終導致死亡。我們要求瀋陽魯迅美術學院、瀋陽市司法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承擔由此給家屬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申訴人: 高元孝 張素坤 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嘉興街41號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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