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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华峰上诉二审今天开庭 传胡锦涛关注有关案件
 
2004年6月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亚洲时报在线记者邱鑫6月7日报导) 据位于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指出,中国广州《南方都市报》前总经理兼副总编辑喻华峰上诉二审开庭时间,日前被戏剧性地突然推迟之后,已定今天(6月7日)上午八点半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又据中国《财经》杂志透露,广东省两位前任省委书记曾就“南都案”联名给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6月7日表示,《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一审开庭日期,亦已确定于六月十二日(星期六)在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举行,但具体时间尚未通知。

喻华峰是于今年初被控贪污罪和行贿罪,遭广州地方当局逮捕,并于3月19日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同一天,在判决书宣读之前六小时,程益中也于当日□晨三点,以贪污罪在四川丹巴县被广州警方拘押,4月1日正式逮捕。

有人称喻华峰和程益中两案为“中国新闻史黑暗一页”,原因是该报曾于去年率先披露广东的非典疫情,还抢先报道了涉及广州公安滥权的孙志刚案。外界有一种意见认为,这些报道开罪了广东领导,因此广东领导中有人找借口要把程和喻“往死里整”。

又据中国《财经》杂志透露,广东省两位德高望重的前任省委书记任仲夷和吴南生,曾于今年4月中旬就“南都案”联名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认为广大群众,包括法学家、经济学家对案件的异议“值得思考”。有中国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公开指出,在程和喻二案中所指的贪污行贿行为,实属中国报业普遍存在的“市场化激励机制”,以此控告程和喻二人,和“莫须有”分别不大。

《财经》又指出,张德江亦曾对南都案作出批示。外界甚至传出,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亦关注有关案件。

喻华峰案原定5月2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但事前突然宣布推迟开庭;此外,该报执行总编辑程益中案,按程序应于6月1日之前移交公诉部门,但至6月1日程尚未正式起诉。

截至目前,“南都案”主要涉案人为三人,除喻华峰和程益中外,还包括《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前社委、调研员李民英。

整起案件中先期被捕者为喻华峰和李民英。3月4日,喻案在广州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主审法官为邱建明(审判长)和崔小军(审判员)。喻被指控“受贿1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在四年中共行贿李民英97万元。3月5日,李案在同一法庭审理。李被控受贿罪。

《财经》指出,两案控辩双方在一审时争议相当激烈,争论焦点在于相关行为究竟属市场化激励机制,还是贪污与行贿受贿。

3月19日上午,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认定喻华峰贪污《南方都市报》职工奖金10万元,向李民英行贿80万元,以贪污和行贿两项罪名判处喻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贪污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同一天上午,东山区法院还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民英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受贿所得97万元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李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3月29日,喻华峰亦提起上诉。

《财经》引述喻在给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书中称,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私分职工奖金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上述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表示,自己并未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主观上也无贪污的故意。此外,自己并没有向李民英行贿的动机和目的,也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

中国上海法院近日审结周正毅案,上海商人周正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罪名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周正毅案的判决立即引发外界联想到,喻华峰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一案。喻案涉及金额才十万元,反观周案涉及金额却高达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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