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是不是「搞政治」?
二、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國起訴江澤民,是丟中國政府的臉嗎?
三、有些西方人士有這樣的疑問: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政府的錯誤,爲什麼法輪功起訴江澤民個人?是不是在讓他下不來臺?
四、訴江案會不會損害中美關係?
本文根據訪談記錄整理。
一、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是不是「搞政治」?
程清:修煉人不關心政治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法輪功在這方面的教導也十分明確,在法輪功的主要著作和李洪志先生的講法中都據可查。其實,修煉人根本就沒有政治興趣,對於今天誰上臺了,明天誰下臺了,又有什麼政治新動向、新精神了,某項政策好還是不好了等等都不關心。因爲修煉人把這些東西都看作是直接影響修煉提高的因素,他們關心的就是修煉,放棄一切執迷,包括對政治的熱心。
那麼法輪功學員爲什麼面對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污衊、「取締」、鎮壓和滅絕不能保持沉默,始終堅持講清真象、反對迫害,哪怕付出巨大、喪失生命也義無反顧的這樣做呢?這就涉及到最實質的問題了——這場迫害的根本性質究竟是什麼。
江澤民所犯的罪行,是通過「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迫害政策,和非法層層設置的專門迫害機構610辦公室,全方位落實迫害,把全中國的人都綁在了信仰滅絕的絞架上,逼迫在信仰「真善忍」、認同信仰「真善忍」和正常生存之間作出選擇。要麼你選擇放棄和仇恨「真善忍」而享有正常生存,要麼你就面臨失業、失學、騷擾、監控、洗腦「轉化」、經濟敲詐,甚至非法抓捕、判刑、勞教、送精神病院、苦役、牢獄、酷刑折磨和死亡……,在迫害中,江澤民強姦了所有人的意志,在徹底滅絕人的良知。
黎中明:這種對廣大人羣進行的肉體和精神迫害的滅絕性犯罪,無論遠古羅馬的尼祿,還是近現代的希特勒,無論是非洲盧旺達的種族滅絕,東歐共產諸國對異己的大肆屠殺,還是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歷史上留下來的警示已很多。
當今江澤民的羣體滅絕,無論在地域範圍、人口數量上,還是在迫害的殘酷程度上都是驚人的,前所未有的,隨着全球的一體化,江氏通過國家宣傳和外交手段,把謊言和迫害輸出和延伸的海外,迫害在對整個人類的影響和危害上,都遠遠超過了以往的犯罪。
更重要的是,江澤民瘋狂打擊的「真善忍」,是如同陽光、空氣、土地和海洋一樣人類所共有的精神理念,他是以人類的信仰和人性良知爲滅絕對象的。
程清:讓我們來具體看看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爲什麼說它比歷史上的羣體滅絕犯罪更邪惡、更具危害。
在迫害中,除了採用近百種酷刑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折磨,以摧毀人的意志、消滅人的肉體,導致大批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外,還大量的採用各種邪惡 「轉化」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摧殘,蹂躪人的心靈、滅絕人的精神,致使大批法輪功學員因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而痛不欲生。
迫害中,那些因種種原因被脅迫、被裹挾參與了迫害,動手打人、施暴的公安、國安、武警,那些做了各種助紂爲虐、致使法輪功學員及其親朋好友遭受迫害的各級行政幹部、黨政人員,文化、醫療、教育、社會管理界人士,甚至普通平民,以及國家經濟、外交官員,也在這場空前邪惡的迫害中被掏空精神、譭棄良知,成爲既是迫害的打手又是迫害的受害者。
江澤民以整部國家機器的力量在迫害中營造了巨大的恐怖、彌天的謊言和假象掩蓋,經濟「繁榮」是掩蓋迫害真實的巨大假象,普通民衆被誘導到「唯錢是舉」、「人爲財死」的洪流中。致使一些人對於發生在身邊的殘酷迫害,或有所不知,或被欺騙毒害,或心生仇恨,或助紂爲虐,或避而遠之,或麻木冷漠。沒人能逃脫這場迫害的黑手,在江氏集團大搞「人人表態、人人過關」,「百萬人簽名」等等「羣衆活動」中,民衆被驅趕成爲「支持」迫害的巨大分子數,在不知之中喪失着可貴的人性。
因此,江氏製造的這場「羣體滅絕」性民族浩劫和「反人類」的世界性信仰迫害,其邪惡性質早已超越了「政治」所能涵蓋的內涵。
黎中明:其實,這裏還有一個應當澄清的概念,就是——反對迫害恰恰不是在「搞政治」。江澤民的「羣體滅絕」,是選擇了講求「真善忍」修煉,對其來說最無報復之憂的上億的善良民衆大打出手,用江自己的話說就是:「法輪功講『真、善、忍』,我們的打擊工作就可以放手進行。」在迫害開始後的幾年裏,江澤民也確實達到了他個人的卑劣目地——鞏固私權,殘害「異己」。法輪功學員把法輪功的真象廣泛傳播,和平理性的反迫害,決不是政治訴求,而就是要制止迫害,懲辦罪犯;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也決不是象什麼你迫害我了,我就要把你怎麼樣的那種尋仇、索賠、報復之類的狹隘的事情。
法輪功學員所做出的巨大付出和不懈努力,是在維護世上所有人應當具有的選擇正確信仰、固守良心道德、順應和同化「真善忍」、做好人、修煉返本歸真的天賦人權。不論從哪個意義上講,從對世界範圍內的國家關係、國際公德、法律準則、生存環境、意識形態、天賦人權的意義上講,從對一個國家的歷史、文化、政治、經濟、法律、生活方式、精神構成等等,從任何意義上講,都應當把當代最大的反人類罪犯江澤民送上法庭,依法懲辦。
程清:我贊成中明的說法。修煉不需要選擇環境,什麼樣的環境都可以修煉,那麼法輪功學員爲什麼要付出巨大努力做這些事情?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是爲了世上所有人的天賦人權,是爲了人類的公德、道義、正直和公正的環境和「真善忍」所賦予每個人的選擇生命提升的機會和權利。法輪大法教導修煉人要無私無我,爲別人着想,善待一切生命。法輪功學員們在承受巨大的苦難中,以無私的付出,爲世人開創着生命走向美好的機緣,虔誠而堅定的實踐着「真善忍」。
爲別人,在當今社會的人中,特別是中國那塊土地上的人中,好像已經成爲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今天法輪功學員做的,確確實實是這樣的事情。你能用「搞政治」來定義今天法輪功學員所做的這一切嗎?
二、法輪功學員在世界各國起訴江澤民,是丟中國政府的臉嗎?
黎中明:美國對待美軍士兵虐待伊拉克戰俘事件,政府出來調查處理,國防部長接受國會聽證質詢,總統親自出來道歉,美國國民並沒有覺得丟了美國的臉,政府也不認爲公開道歉是多麼的難堪。相反,正確和公正的依法處理,反倒向世界證實了美國維護人權、尊重生命、嚴守法制的國家精神。
江澤民一手掀起的對於「真善忍」的仇恨和對修煉人羣的殺戮,實質上滅絕的是整個民族的人性。對這樣波及到每一個人、威脅整個民族的險惡犯罪,是把它掩蓋起來、默認它的猖獗呢?還是應該把這個威脅民族肌體,甚至人類未來的毒瘤徹底除掉?究竟哪樣做才是真正對社會、人民、國家和人類有好處,而哪樣做才是真正丟中國的臉,使中國在國際社會中不僅喪失臉面,甚至喪失國格呢?
如果人們對於對啊錯啊、該啊不該啊這些問題能作冷靜的思考,就會發現,如果按照「丟臉」之說,那丟的是什麼臉?丟的是誰的臉呢?江澤民掄着沾滿鮮血的大棒在禁絕人們信仰「真善忍」,在摧毀着整個民族的人性和良知,在屠殺無辜善良的民衆,人權惡棍和殺人兇手的醜惡嘴臉能代表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嗎?
程清:再有,應當問問說這話的人是什麼人?他代表得了中國政府嗎?他問過中國人民沒有?他了解十幾億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中良知尚存的官員們,一旦真正明白了法輪功的真象,明白了江澤民對他們上億善良同胞的迫害和屠殺,會和他一樣看問題嗎?顯然,所謂「丟臉」之論,實際是以維護眼下迫害元兇江澤民的「臉面」而丟棄整個民族的長遠大義。
世界羣體有其公認的維護整體利益的道義和法律,有其公正合理的法理性,通過訴諸法律的方式,制止這個目前中國自身尚無力面對和解決的危害整個國家、民族的重大犯罪,嚴懲罪大惡極的「羣體滅絕」和「反人類」罪犯,這不僅是在維護中國的國格和人民的權利,也符合整個世界大局和人類文明的需要。
黎中明:還有,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和610辦公室對於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和虐殺,被訴的是迫害元兇,而不是中國政府。罪責自負,任何個人的犯罪,都將承擔法律上的責任,犯多大罪,就要承擔多大的罪責,這也是人類公理。江澤民不可能以中國政府爲庇護傘而逃脫其罪責。
三、有些西方人士有這樣的疑問: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政府的錯誤,爲什麼法輪功起訴江澤民個人?是不是在讓他下不來臺?
黎中明:其實,這裏存在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
由於不同社會制度下生存的人,缺乏對於獨裁統治的深刻了解,是用善良的心態和純樸的思維去想象和看待制度和思維迥異的社會現象和事物的,因此會產生認識和理解事物的差異。
西方發達國家政體制度健全穩定,民選政府代表民意,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相互監督、制衡,權力限制,能夠相對有效的避免和妥善解決政府執政所遇到的問題。最近美國處理虐囚案、美國立法、司法機構處理前總統克林頓的桃色事件,就體現了這種政體機制的優勢,任何損害國家名譽、利益,侵害人權,甚至政府高層官員的不正當行爲,都難以掩藏和逃避追究,都要負其應負之責。
中央集權性質的獨裁政權,則沒有了這一切束縛,搞詭計、玩陰謀,一切被最高權力者所控制。江澤民就是靠着手中的權力,肆意發動鎮壓,政策步步升級,強行推行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不管其出於極端的妒嫉也好,還是恐懼其地位受到威脅也好,其執意迫害法輪功的根本目地,還是爲了萬無一失的獨裁地位。甚至選擇法輪功「開刀」,也是考慮到講「真善忍」修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七千多萬人不會對他真正構成威脅(不會暴力報復)。這種極端的邪惡,很多善良的西方人難以想象和理解。
程清:我想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事實上,執意鎮壓法輪功的就是江澤民本人,當時在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均不贊成鎮壓法輪功的情況下,江強行推翻政府決定,挾持整部國家機器,從政治、經濟、外交、司法、宣傳、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貫徹迫害法輪功,從國家機關、工礦企業、部隊、單位、學校、醫院、街道、鄉村等各個階層落實迫害法輪功,可以說,江澤民攪動了整個中國,全方位的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從這個角度上說,這場迫害實質上就是極端邪惡的獨裁者仇視「真善忍」的結果。
因此,法輪功學員直接對迫害元兇進行起訴,採用法律手段制止迫害,嚴懲兇犯,於情於理,於法於義,都是毫無異議的。當然,對於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們,也在一些國家的法律訴訟中被訴,而其中已有三人被判處有罪。
四、訴江案會不會損害中美關係?
程清:所謂訴江「損害中美關係」之說,偷換了國家關係的內涵,把中美關係定義爲江澤民和美國的關係,這樣對內可以顫動和欺騙國民,對外便於逃脫法律制裁。面對訴江案,中美兩國間的外交關係和經濟關係,一直被江氏集團用來作爲對美國政府施加壓力,以促使美方採用行政干預方式中止訴江案的最大「籌碼」。
必須澄清的是,中美關係是中國人民和美國人民的關係,不是江澤民理解的其個人和美國政府之間的關係。中美關係是在中美兩國憲法和法律之下,通過正常渠道建立起來的符合兩國人民利益和國際關係準則的正常關係。
黎中明:江澤民幹了這麼多罪不可赦的大壞事,他代表不了中國政府,代表不了中國人民的利益,更代表不了中國的未來。江澤民是獨裁者,不是人民通過民選方式選出來的國家元首,他利用強權迫害法輪功更是強姦民意、違反憲法和法律的結果。
明慧網一篇文章中說的好,江澤民迫害和虐殺無辜民衆,他沒有殺人不償命、犯罪不承擔責任的特權,歷史不會豁免江澤民。
美國,自建國以來都是以維護自由、人權、社會公益爲立國精神的,美國從二次大戰後也一直是維護國際準則、世界公德的典範,具有維護國際共同生存環境的領銜形象。美國所一直堅持的道義原則和法治精神,不應當被偷換了的概念和經濟利益的要挾所玷污。美國尚能適用法律手段起訴在任的總統,難道既非在任元首、更非美國總統,而且被控「羣體滅絕罪」的元兇江澤民,還能有比美國總統更高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嗎?
程清:很久以來,西方力量一直試圖幫助中國,使之成爲更文明開放、更健康合理、更符合民生根本、更能與世界公益準則同步的世界大家庭中的一員,但事實證明,其意識形態轉變的艱難程度,遠遠超過世界文明國家善良的願望。一個國家有其作爲世界一員所應當承付的對國際社會的責任,中國如果由於江澤民這樣獨裁者的肆意妄爲,而不能爲了中國和世界各國生存發展的共同根本利益作一個好的國際準則的履行者,最終受到傷害的則是廣大的中國人民和國際社會。
黎中明:你說的很對。從實質意義上來說,中美關係根本而長遠的利益,應當包括美國在中國出現嚴重危害人權的巨大危機面前,從維護國際人權準則的考量出發,伸張正義,依法嚴懲人權罪犯,真正幫助中國改變人權現狀和國際形象,使中國走向真正的進步和發展。在這樣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兩國關係,才是健康的和符合兩國以及世界各國利益的。對於邪惡的讓步,無論對國家關係和國際社會,都將帶來損害。
把江澤民送上法庭,就是對「羣體滅絕」、酷刑和反人類罪行的最好表態,也是對國際人權準則、人類良知道義的最好維護。從中國的角度來說,迴歸道德傳統和人類善良本性,重塑中華民族敬天知命、修心養德的純正文明,這才是中國真正的「站起來」,這才能使中華民族真正走向美好未來。
美國在法輪功問題上,不僅受到江氏集團用外交和經濟利益相威脅,也一直被江氏集團誣指爲「反華勢力」,這一切不過都是江澤民用來逃脫不赦之罪、在國內欺騙愛國民衆、在國際舞臺大上耍流氓的把戲。
程清:現在對於知道了法輪功真象,了解江氏一系列惡行和廣大良知未泯的中國民衆來說,雖然目前還在江氏高壓的陰影下,但並不等於心裏沒有一杆秤,他們在看、在期望,期望國際社會包括美國在內,能夠遵照國際公認的法律和道義標準,對江澤民做出公正的審判。中國國內民間要求公審江澤民的民願不斷高漲,人心法庭、道義法庭的審判已經開始。
再縱觀世界各國,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法律訴訟已有二十五例,他們被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羣體滅絕罪」等罪起訴。其中江澤民本人已在包括美國在內的六個國家和地區被告上法庭。這種全球化的審江趨勢,已說明對於當今發生在世界一隅的中國的「羣體滅絕」犯罪,已得到國際司法界、律師界和人權界的高度關注,並且,在對於此類犯罪必須受到法律懲罰和國際社會需共同制止的問題上已達成了共識。
黎中明:我想美國政府會清楚,對邪惡的讓步和妥協,是對美國精神的玷污,同時也會使邪惡更猖獗,危害整個世界,包括美國自身。當今,時值歷史的大義關頭,也是美國曆史的重要關頭,美國政府只有堅定秉持自己的立國精神和國際道義準則,作出對於中美和整個世界真正負責的抉擇,把江澤民送上法律的審判臺,才會在所面臨的史無前例的良知迫害中,無愧在特殊歷史階段的偉大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