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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颁布新令 严厉警告公开及集体上访者
 
2004年4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央社台北三日报道,尽管中国政府千方百计阻挠民众到北京申冤告状(上访),上访者依旧不绝于途,而在屡禁无效情况下,官方不但不自我检讨,最近反而颁布新令,要求上访者不得拉布条、喊口号,理由是「以免影响社会安定」,让人闻之啼笑皆非。

新华社报导说,近年来群众上访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情况增多。过程中出现一些违法和激烈行为,影响到首都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定,更不利于解决问题,政府因此订定「工作意见」规范上访者秩序。

「意见」中明订,上访活动时以拉布条、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扰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者,公安机关应予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者依法处罚。此外,若利用群众上访机会策划上访群众闹事、制造事端者,司法机关将予处罚。

中共惯于搞各个击破,因此单人无声无息上访被「国家」视为「合理」,因为最迫不得已就是让这个人「失踪」,不会造成社会影响。而公开及集体上访在「国家」眼里无论怎样都是「扰乱秩序」、「闹事」、「制造事端」。而现在新令已发,对以后的集体上访者来说更是一个严厉警告和威胁,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在集体上访过程中,不会有不认识的人突然从人群中跳出来「扰乱秩序」、「制造事端」。就连最平和的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4月北京万人集体上访时都在「维持次序」的警察的「善意」安排下「完成」了对中南海的「大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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