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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迎「四二五」(一)──震驚國際的「425」歷史背景 (圖)
 
2004年4月2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明慧記者古安如綜合報道)五年前的4月25日,石破天驚,逾萬名法輪功學員依法前往位於北京府右街的國務院信訪辦公室和平上訪,國際社會對於法輪功學員所表現出的和平理性、信任寬容、隱忍自守和高度公德而深表震驚。

但是,同年7月20日江氏集團突然全面公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動用整個國家輿論工具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誹謗,使中國和整個世界充斥着彌天大謊,法輪功從此蒙受不白之冤,一時間「425」也被很多人說成是搞政治以及引發鎮壓的導火索。

本文試圖在第五個「4.25」到來之際,回顧當年「4.25」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還歷史本來面目,意在進一步曝光「4.25」真象,幫助人們正確思考發生在中國的浩劫以及「4.25」事件本身。

本文內容:
一、「4.25」和平上訪的歷史背景
1.大法洪傳
2.暗流湧動
3.官方調查 結論積極
二、「4.25」和平上訪 圓滿解決達共識
1.直接誘因:天津事件
2.真誠信賴、和平理性
三、陰謀構陷 爲鎮壓羅織罪名
1.「4.25」事件是一大政治構陷?
2.公安人員指揮「包圍」中南海
3.緊鑼密鼓 恐怖鎮壓日益逼近
四、江澤民推翻政府決定 一手發動滅絕性迫害
五、「4.25」是江氏一夥製造的鎮壓時機,也成爲法輪功學員走上世界舞臺的歷史時刻

*  *  *  *  *
一、「4.25」和平上訪的歷史背景

法輪功「4.25」和平上訪事件並非突發事件,也非江澤民一夥渲染的包圍政府要地的政治性示威舉動。法輪功從洪傳到1999年7月20日被公開迫害,其間,從1996年7月《光明日報》事件開始的輿論攻擊到1999年4月在天津動用警察使用暴力,迫害的發展和升級經歷了三年的過程。

1.大法洪傳

1992年5月13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長春開辦第一期法輪功學習班,開始向社會公開傳授法輪大法。隨後,法輪大法在中國大陸廣傳,福益千萬人,得法者身心健康、道德提升。官方支持推廣,並頒發褒獎。

官方的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向李洪志先生頒發了氣功師證書,1993年又向北京的法輪功研究會頒發了「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直屬功法登記證」,正式表明法輪功研究會的類別爲「學術性團體」,業務範圍爲「理論研究,普及功法,諮詢服務」三大項,活動地域爲全中國。

1993年8月31日,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爲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爲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爲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於1993年9月21日爲此亦作了專題報道。12月27日同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

1993年,李洪志先生榮獲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以及「受羣衆歡迎氣功師」稱號。

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於1995年元月由官方的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

至1999年初,據中國官方調查結果,全國至少有7千萬以上各階層人士修煉法輪功。

2.暗流湧動

幾年裏,法輪功學員迅速增加達數千萬人,致使中共某些領導層人物擔心成爲政治問題。而某些官員遂利用此一情勢,不斷製造事端,從中撈取個人政治資本,致使各種明察暗調、不正當宣傳、不公正對待等等損毀法輪功名譽和形象的事件不斷髮生。

1996年6月17日,國務院的喉舌《光明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批判法輪功。1996年7月24日,中國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地發出通知,全面禁止法輪功出版物的發行。

1997年初,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蒐集罪證欲定法輪功爲「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經充份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1998年5月底,著名科痞何祚庥在北京電視臺的採訪中大談所謂法輪功如何有害,之後北京電視臺在播放對法輪功一煉功點的採訪時點名法輪功是「封建迷信」。節目播出之後,很多了解節目中何氏所提供的事例中當事人的學員立即向何氏和北京電視臺指出:節目內容違背事實,因爲該人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以後幾日中,一些學員依據中央關於氣功的「三不政策」(不打棍子、不爭論、不報導),寫信或直接訪問電視臺,用親身經歷說明實際情況。事後電視臺領導說,這是建臺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失誤,並很快播放了一個表現法輪功學員清晨在公園裏祥和地煉功,還有其他人士一同晨練的正面節目作爲更正。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採取了先定罪、後調查的程序,先下結論稱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傳播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緊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利用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

此《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引發了全國許多地區基層公安部門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取締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羣衆、抄家、私闖民宅、沒收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等行動。由於國家媒體採取了「不報道」態度,社會上絕大部分不煉功的人士對此變故毫無察覺。

3.官方調查 結論積極

98年下半年,以喬石同志爲首的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大量羣衆來信反映公安非法對待法輪功煉功羣衆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江澤民爲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在此之前,國家體育總局也於1998年5月對法輪功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爲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數有效率爲97.9%。10月20日國家體總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髮表講話說:「我們認爲法輪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錯,對於社會的穩定,對於精神文明建設,效果是很顯著的,這個要充份肯定的。」其間,大連、北京等地對法輪功功效的民間調查也得出了一致的結果。(資料:錄像片:98年國家氣功評審調研組在長春座談會上的發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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