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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折服的加拿大律師!一次精采絕倫的法庭結案陳詞(圖)
*華僑時報最終採用的是來自江氏集團的仇恨材料 法庭速寫:原告律師伯格曼(左)向法官(右)做當庭結案陳詞
在法庭上,在第一部分陳述中,伯格曼「以分析的框架」展示了時報向公衆傳達內容的實質。華僑時報(下面簡稱時報)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從隱蔽到公開(從所謂「廣告」到報社的社論);從容易辨別到運用不同手法使其更具迷惑性;從不連貫到有序、結構化的、並由具體「事件」激發而且圖文並舉的描述(一個圖片可以抵過1000個字的宣傳效果),最終,發現這些資料的來自大使館的分派(事實上,這些帶有標題的圖片全部、直接來自於中國大陸新星出版社出版的材料)。通過逐步分析得出結論,整體讀時報這些文章,可以看到它們是「一個無縫合痕跡的,擁有共同信息,不斷重複共同主題」的攻擊性文章。 伯格曼律師當庭指出:那本來自中國江氏集團的材料在攻擊李老師的生活及教導後,列舉了一長串不同「受害者」的名字,這些人或謀殺或自殺,圖片中的人渾身是血,還有上吊的等等;後面還跟着一長串不到醫院看病者的名單。但是,這些名單中沒有一個「人」擁有全名和確切身份。 針對江氏集團的攻擊材料,法輪功學員們一直在各種場合的講真相活動中懇切指出:那些材料沒有、也無法證明所羅列的那些人和法輪功修煉的關係,更無法證明材料中斷言的結論與法輪功修煉原則之間的必然聯繫。然而四年來,這些誹謗材料經過各種宣傳渠道(包括華僑時報)和宣傳手段的推廣,卻廣泛影響了人們對法輪功的正面印象,而且造成很多華人對法輪功的歧視、恐懼甚至仇恨。這樣的現象應該受到所有正直的人們的警覺和制止。 *法輪大法書籍在告訴我們什麼? 在對第二部分進行論證時,伯格曼談及了自己對法輪大法的體悟,「我今天將《轉法輪》中的教導向法庭陳述的目的並不是想做意識形態和哲學等範疇的分析」,「今天提到這本書是想向法庭提出,法輪功的修煉和教導有一個核心的系統,這一系統與普遍適用的價值觀念相一致,……同大多數信仰、倫理、社會行爲等共通。」 伯格曼律師請法官參閱英文版《轉法輪》的部分內容。 基於自己的理解,伯格曼說,法輪功的核心價值和體系就是簡單的三個信條「真善忍」。伯格曼說:「如果你只讀這本書的一小部分,例如15頁、16頁,這裏告訴我們在法輪功的教導中,真善忍不僅僅是一些美德,他是宇宙結構中固有的組成部分。簡而言之,一切物質都含有真善忍特性。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 伯格曼引用英文版《轉法輪》13頁的小標題說,「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我的理解是,」伯格曼說,「這些教導是關於如何尋求與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同化。這是一種如何通過反省自己的行爲舉止(向內找)而達到的精神追求,但同時也是關於人類相互關係與人類行爲準則的追求。只在內心中表示自己修真善忍還遠遠不夠,必須通過行爲,以及與他人的交往才達到。」 伯格曼說,「我理解,一旦人偏離了真善忍,就開始往下滑了。」 伯格曼說,「作爲人,如何接受一種信仰是他個人的事。就像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講的,那是信仰跳躍的問題。我的觀點是,這些教導可以產生一個有效的系統,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評估它的影響。」但是時報卻惡意地把法輪功的價值系統說成是爲了「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尋求道德 法輪功學員遠離殺生和不正常的舉止 談到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信仰的實踐時,伯格曼說,「修煉,體現在他們在許多關鍵的舉止行爲上實踐這些教導。」「他們遠離自私;努力承擔對他人的責任;尋求社會的和諧;尋求道德;他們遠離殺生和不正常的舉止;他們對配偶、家庭、朋友和鄰居始終如一,遵紀守法;他們不特立獨行,他們平靜、熱愛和平、循規蹈矩。」 伯格曼總結了專家證人翁比博士(Dr. Ownby)[注]的證詞。其中有一部分是關於修煉者特點的研究。伯格曼說,翁比博士從社會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對此做過廣泛的研究,你一定會記起他對這些修煉人的特點的描述。翁比博士在證詞中說:這些人非常樸實、平凡,其中有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主流社會的、中庸之道的,有搞金融、搞電腦的,他們努力工作,有子女。伯格曼說,當我讀到描述西方社會法輪功修煉人的這些報告時,有時會感到太千篇一律了,他們就是那些你想讓他們做你鄰居的人,你想讓他們照看你孩子的人,星期六晚上一同出去散心的人,一句話就是說,法輪功修煉者都是你願意信賴的人。這就是翁比博士把發現的結果,用平實簡單的語言所描述的法輪功修煉人。 伯格曼說,那麼,法庭的證詞和法輪大法師父在書中的教導給我們展現出了栩栩如生的、直接的與法輪功相對應的圖畫。然而,時報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提到過這些。 *不屈從於誹謗者是大法修煉者對社會的貢獻之一 伯格曼說,「在法庭上,我只有兩種方式證明,這些教導是否在現實生活中被貫徹,在現實中,活生生的人(修煉者)確實在努力達到真善忍的要求。」 伯格曼指的這兩種方式是指兩類證人,一類是專家證人(翁比博士),他用他的博學、理論方法和解釋向法庭作證,其他人則向法庭提供了充滿人性和熱情的個人經歷。 伯格曼解釋說,每一個證人都來自於不同的地方、處於不同的身心狀態,經歷着來自或是肉體上的,或是精神上問題,或是來自社會的難題。像幾乎是所有修煉者一樣,他們找到了這些問題的答案。首先他們最直接切實的受益是改善了身體的健康狀況。翁比博士對傳統意義的氣功的宇宙觀的解釋,使這一答案,對西方人來說聽起來更加合理,即精神信仰會增強人的身體狀況。 「對一個人來說,好處還不僅限於此,」伯格曼說,「他們證明說,修煉使他們改善了同家人的關係,工作更有成效,在社會關係更加和諧, 改變了修煉之前總是處於抵抗的狀態。對他們來說答案是美好的。」 「確信這些人不是沒頭腦的、怪癖的、失去理性的人,不僅僅基於他們個人的經歷。從他們的證詞中也可以確信這一點,他們在人類社會中做着貢獻,其中一項貢獻就是不屈從於誹謗者」伯格曼說。 *沒有發生迫害就不會有這場訴訟 伯格曼在庭上總結證人翁比的證詞時提到,1999年法輪大法在中國遭到打壓,這是一個轉折點,如果沒有打壓,我們今天也不會出現在法庭上。時報的所有仇恨宣傳都源自中國當局公開禁止法輪功的日子。 1999年「720」以前,法輪功在中國本土聞名遐爾,也是被中國當局和科學家們認可的。法輪功是被承認的,煉功人隨處可見。 *對恐怖主義的鞭撻 伯格曼總結說,多數普通證人都有在中國遭受監禁,遭受身心折磨的經歷。在銷燬和改變他們信仰的一致的企圖面前,甚至在可能面對死亡的時候,可以說他們都表現出了巨大的勇氣。他們隨時準備爲他們的信仰和公義獻身,這是對恐怖主義的鞭撻。 伯格曼接着說,這些證人們沒有暴力、沒有威脅,除了對權利的訴求之外什麼都沒有做。他們只不過向那些否認他們權利的人,惡意誹謗他們的人要求公平辯駁的機會。 但是,那些誹謗者卻以在中國對他們施以暴力、在中國以外對他們施加仇恨宣傳,來回應這些只想要一個爭辯機會的人。 伯格曼在法庭陳辭中說,「如果一定要用監禁和酷刑折磨才能改變他們,那麼說明,他們的信仰一定是堅不可摧的,他們的信念一定是威力強大的,使得他們面對暴力時不折不彎、圓融不破。不管法輪功是不是信仰,我們所有人都會去選擇。從他們的證詞中,我們肯定可以這樣說,法輪大法是如此偉大的信仰,能夠驅動每一個修煉者去探尋大法的美好。」 *注: 專家證人大衛-翁比博士(Dr. David Ownby):生於1958年,在美國哈福(Harvard University)大學獲得碩士、博士(1989年)學位,現任職蒙特利爾大學歷史系,東亞研究中心主任,以及研究中國歷史的副教授。 翁比博士精通中文,研究中國歷史長達23年,主要教授近現代中國歷史。 翁比博士對法輪大法和修煉者進行過大量深入細緻的研究。多次參加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接觸煉功點的學員,閱讀過中文版法輪功書籍。99年「425」之後開始,了解和研究法輪功。2000年蒙特爾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之後,開始接觸法輪功學員,並曾於迫害發生後去過參加過中國官方組織的專家研討會,對詆譭、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手段和方式做過深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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