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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湖南241法輪功學員親屬聯名上書全國人大等要求懲辦兇手
 
2004年11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41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最近向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級檢察院、司法廳、湖南省各級地市檢察院、司法局遞交控訴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爲首的惡警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強烈要求懲處一干涉案兇手。下面是控訴信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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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我們的親人目前正遭受殘酷折磨,生命基本安全失去保障。以副監獄長資煒爲總指揮及手下踐踏法律、法規,公開對我們親人們施以殘暴、濫用械具、開會批鬥、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雙重摺磨,強制做超負荷甚至達生命極限的奴工,完不成定額的就動用大刑毒打折磨,整得我們親人奄奄一息,傷痕累累,身體極度衰竭。

以下是部分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曾海其,男,被非法關入嚴管隊三個月的頭一個多月,每餐只給半碗飯,後一個月每餐只給一點飯皮(約15克)。2004年3月1日,因曾海其沒有下蹲報數,副監獄長資煒指揮手下獄警及數名犯人對他施以酷刑,將曾的雙腿分開,兩腳尖向外轉成一直線,強迫跪在地上幾個小時,此酷刑使人分分秒秒撕心裂肺般疼痛。然後曾海其被關入嚴管隊迫害,嚴管隊隊長曾憲保每天用各種方式銬吊曾海其18個小時,如將曾的雙手銬在背上,吊掛窗戶上,然後雙腿向前平伸抬起掛在一高凳子上卡住,使全身重力壓在雙手銬上,疼痛萬分;有時將曾的雙手銬在背上,再用繩子拴住銬子,懸吊在大樹鐵環上,每次數小時,最長一天吊了一整天。嚴管隊教導員鄧迎峯令犯人使用各種刑具折磨曾海其,但不準留下看得見的證據。資煒還嫌迫害力度不夠,開會訓斥惡警曾憲保、鄧迎風,下令三個月期滿後,單獨留下曾海其,安排八個犯人24小時輪班用刑具折磨他。2003年5月5日,資煒率特警隊惡警對曾海其拳打腳踢,用幾支電棍不停在他全身電擊。5月20日資煒帶特警隊毒打曾海其後,然後脫光他的衣服,用細麻繩勒綁,勒的曾海其血管暴脹,再用高壓電棍全身電擊,燒得皮膚肌肉滿屋焦糊味,電的內臟隆隆巨響,一氣電了一個多小時。2003年6月中旬,惡警何勇把曾海其吊在一堵紅磚牆上,正對太陽西曬,牆溫超過50度,導致手腳化膿浮腫。曾海其連續三年累遭殘酷迫害。

賈哲法:2004年2月22日和人閒話幾句,被獄警誣爲「襲警」,關入嚴管隊。被嚴管隊幹部指使的工作犯人打得全身青腫,傷痕累累。打了整整一個上午。下午,資煒指示曾憲保召集工作犯和幹警對賈哲法連續不斷的使用數萬伏的高壓電棍和使用各種令人髮指的刑具,日夜不停不讓睡覺電刑,毒打了一天一夜(幹警還說資監獄長鐵了心要搞你們)。一般暴惡的犯人只能電擊3──10分鐘。2002年4月25日,四監區教導員樊雲南用細麻繩捆住賈哲法雙手反至頸部,用電棍電擊全身,用數種刑具折磨,被監區管教辦幹警吊銬2個多月,每天十幾個小時,夏天洗澡也不解開,導致雙手雙腳化膿浮腫。

呂松明:2003年5 月5日副監獄長資煒叫特警隊用電棍電擊呂松明頭部太陽穴,致頭部受傷,鮮血流失過多昏迷。縱容犯人毆打呂松明,並重獎酷刑折磨法輪功的犯人,在五監區開批鬥大會。2003年1月呂松明抵制迫害絕食,五監區獄警鼓勵犯人對呂暴力灌食,致呂松明屙血便血、胃內痙攣、滿臉青紫。犯人熊建剛一腳踢在呂右肋下(肝區),導致內臟嚴重受傷巨痛,被高吊銬十天。呂松明連續三年反覆慘遭殘酷迫害,遍體鱗傷,極度虛弱衰竭,現雙腿脬腫,卻每天還被抬着去做十五、六個小時奴工。

李學先:2003年10月22日,由於要求減輕到生命極限也完不成的奴工工作量,被吊銬19天,每天吊銬十幾個小時。教導員程衛東用高壓電棍電擊李學先的口腔、臉、雙腿,致使身體嚴重受傷。2004年5月15日,李學先因遭酷刑殘害,體力不支,完不成所謂勞動任務,被獄警吊銬在車間窗戶上16-17個小時,晚上睡覺也銬上。2004年7月23日,李學先因抗議獄方對曾海其的迫害,被獄警吊銬32天。李學先連續幾年多次慘遭殘酷迫害。

王全連:2004年5月6日,三監區教導員鄧浩指使二中隊的犯人劉宏、李兵雄無緣無故的對法輪功學員王全連大打出手,導致王全連身體殘傷。劉、李二人邊打邊說這是獄警逼他們做的,如果不配合,他們會捱罵的。二中隊惡警中隊長張志雄、惡警教導員張波文因王全連上了趟廁所,指使劉宏毆打王全連。二張用警棍打王全連頭,並說:「上班爲什麼要上廁所,這是沒有法律講」。惡警把奴工工作量加到極限,王全連每天被迫站立在毛織機旁工作十五、六個小時,導致雙腿浮腫,每天由犯人扶着做奴工。

鄧燁:被六監區三惡警寵赤峯(中隊長)、賀澤軍(監區長)、任飛(教導員)每天吊銬達17個小時,原因是爲李學先講了情。

肖自祥、肖慧先:二位法輪功學員在2002年至2003年長期遭受嚴重迫害,惡警將他們的身體成大字形吊在籃球架上懸空,一天吊十幾個小時,連續吊幾個月,毫無人性的獄警還哈哈大笑,說「他好像耶穌」。

曾胤華:2002年8月被關入禁閉室,惡警令犯人對其暴打致傷殘。

張鵬:2003年被暴力灌食、毆打致生命垂危。

王躍勳:因無法完成苦役,經常遭毒打。

周平陽、劉端瑞(已出獄):經常遭獄警、犯人毒打。2002年4月25日被吊銬2個月,手腕起泡化膿。

黃勇輝:2002年5月被被折磨至神情呆滯,行動遲緩,生命垂危。

陳陽:2003年4月6日至9日被三監區指導員吳治國用電棍電擊口、頸、頭、面部及全身,吳治國並令五個犯人將陳陽衣服脫光用竹條抽打,把手腳壓成一字形毒打。5月8日陳陽被獄政科惡警何仲謀、劉霄、邱彪華等毆打,鼻、雙腿多處流血,牙被打掉一顆。

目前我們的親人由於長期處在肉體與精神的雙重迫害下,身體極度虛弱衰竭,有的骨瘦如柴,有的雙腿浮腫,但獄警還兇殘的把他們中不能行走的學員抬去做苦役,每天十五、六個小時。

參與迫害的惡警名單如下:

資煒、何促謀、劉宵、樊去南、王正山、陳濤、黎飛文、何勇、吳治國、邱彪華、陳迪羅、任飛、龐赤峯、邱輝、程衛東、姚奇、謝壽聯、張愛華、胡慶元、曾憲保、鄧迎峯、宋新河、謝韜、唐建軍、肖勁松、楊琪、楊亞平、梁永忠、王向暉、郭小涵、顏曉明、段波、謝志華、羅烈、陳雄輝、張志雄、張波文、賀澤軍、鄧浩、齊志剛、劉冬偉等。

以上參與迫害我們親人的人,已觸犯了《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247條刑訊逼供罪、397條濫用職權罪。觸犯了《勞動法》、《監獄法》鑑於此所以依法提起控告,並強烈要求迅速作出調查,嚴懲惡人解救被迫害者。

241名家屬簽名如下:

呂餘仲、呂建明、劉建、曾光榮、曾江榮、楊曼君、馬玉成、馬水波、羅玲雲、馬俊芳、鄧晨庚、鄒愛宏、鄧焰、張弓、張農、劉慧明、周啓遜、劉寒梅、杜蘭、熊春霞、曾昭玉、曾書×、宋平安、曾廣甲、許愛華、許春立、許春富、許春華、周紅、周寶貴、毆成家、歐自成、周達富、周達紅、周達前、周達筆、魏章順、魏章春、魏小毛、曾德安、曾福華、曾國華、曾子豪、曾昭順、曾富強、曾小春、曾小林、曾憲兵、曾書伍、曾憲芳、李少華、代性立、代性友、楊愛平、代國雨、張光新、張光榮、張光躍、王勝利、王光紅、王剛躍、王先玉、王光仿、王光富、李金保、代中文、李紅保、謝騰貴、謝成立、謝容生、許冬生、熊冬生、熊禮知、米建華、熊玉枝、胡名旺、曾書青、曾憲友、曾鐵中、曾勇、曾慶雲、劉慧、周文桃、劉體華、賈哲富、劉再文、蔡四姐、賈哲貴、李又明、賈哲榮、李貴保、曾志輝、曾志超、餘佐平、曾益民、曾友良、王桂蓮、曾正元、曾喬雲、周劍、李衛東、周丹、孟三春、孟長春、孟建華、孟黎、孟靜、孟金華、孟銀華、曾伏雙、歐伯秋、歐翠英、歐雪梅、雷玉枝、雷喜枝、歐陽前、雷國球、歐元秀、歐陽輝、駱榮、駱劍、歐陽美、李學翠、李學軍、曾應端、屈宏華、屈宏衛、屈宏國、肖言秀、肖宏傑、肖X田、肖遠華、陳敦良、陳桂芬、王明恆、丁橋雲、張豔君、王愛萍、王淑芬、王宏偉、歐陽文、王宏政、劉桂英、何放其、陳建良、劉志軍、付正洪、劉俊明、歐春昭、歐臘清、劉玉桂、歐陽國、歐陽平、駱神保、劉春雲、陽娥、陽琳、歐陽瑋、殷建蘭、褚X香、周蘭英、丁麗美、許文強、曾建良、歐潤如、楚志育、歐衛星、李珍秀、魯玉珍、趙友珍、歐陽光、歐陽雲、駱軍、駱麗輝、劉友伍、何□保、李林、杜凱、周蘭英、李紅、李學文、劉正達、郭桂良、劉正洪、劉正秋、劉和平、劉勝利、周澤安、譚國方、劉春泉、譚建軍、劉文靜、胡海明、鄧爲金、羅蘭桂、羅慶祥、羅竟成、羅紅衛、羅迪、卜爲金、陳桂珍、劉志軍、陳亮、劉富雲、劉丹、劉果、趙忠良、趙勇光、劉萍英、周應、周孟雄、譚冬梅、張原柱、鄒金水、羅會明、何丹煌、何友珍、楊友蘭、譚桂芝、高生髮、胡運良、高文珍、高水清、袁國色、王菊梅、張翅、周建吾、歐愛雲、陽金、何百川、黃友愛、周詩怡、杜瑋、曾光明、曾世明、曾亮明、曾華明、曾金明、曾伏蓮、歐陽麗萍、歐陽建平

(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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