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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希特勒没有自杀
 
作者:章天亮
 
2004年10月2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十六届四中全会闭幕,胡锦涛三权在手,开始亲政。网上频频传出中共高层希望平反法轮功的消息,因为镇压已经无力进行,同时希望借此举笼络民心,疏导危机,胡也高调宣布要加强执政能力。这倒让我想起一段历史上的往事。

1945年4月30日,下午3点30分,从柏林总理府的地下室传来了二战以来最重要的一声枪响,第三帝国元首希特勒举枪自尽。临死前,他留下遗嘱:任命海军元帅邓尼茨为继任总统兼作战部长。

历史虽已过去,但我们不妨做一个荒谬的假设:如果希特勒没有自杀,而是走出总理府向盟军投降;同意停止屠杀和迫害犹太人,给犹太人“平反”,承认犹太人是和雅利安人一样的优秀民族;辞去帝国元首职务;向世界人民道歉,尽其所能地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要求“元首豁免权”,因为一切侵略行为都是为了德国的“国家利益”,属于国家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要求保留纳粹党和现行国家体制;要求盟军退出德国国境。人们是否愿意答应他的要求?

当然不会,人们一定会提出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历时将近六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将近九千万人伤亡,仅遍布德国和各地占领区的集中营就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和上千万其他种族的人,这笔血债该谁来偿还?难道仅仅停止屠杀和迫害就算了吗?

第二,战争的指挥和发动一直是希特勒亲力亲为。仇恨犹太人、扩展德国“生存空间”的说法都是希特勒提出并灌输给民众,灭绝犹太人是希特勒亲自制定的国策,凭什么把它们轻轻一推,就算作是“国家行为”,还要求“元首豁免”?

第三,希特勒越过德国国境入侵其他欧洲国家和北非是侵略行为,但是盟军攻入德国境内却不是侵略。如果不能彻底摧毁德国的战争机器,而给希特勒喘息的时间,如何保证法西斯不会卷土重来?一战之后,不就是协约国轻易放过对德国的制裁,才又造成了更惨烈的二战悲剧吗?

第四,当然不是说只要是纳粹党徒就有罪,但是这个以鼓吹德意志民族沙文主义和反对犹太人为党纲,并已经给世界带来巨大灾难的团体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存在?

其实这些问题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从中国民众到胡锦涛自己也都要问问自己。中共从1949年建政到现在为祸55年,造成中国八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比二战时期各国死亡人口的总和还多,这笔血债能因为换了几个领导人就一笔勾销吗?

镇压法轮功为江泽民一手发动,幕后台前不遗余力,罗干、刘京、周永康一直追随其后推波助澜。五年多来迫害法轮功死亡估计超过一万人(仅2002年年底中国公安内部消息既统计有超过七千人被打死)。一切悲剧的发生都来自于这一小集团成员的个人行为,这些责任人不逮捕法办,怎么和那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大法弟子和家属交待?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使中共民心丧尽,如今全民维权运动星火燎原,中共应接不暇的无助好比盟军已在诺曼地登陆时的纳粹党。在镇压已无力维持的时候,还想和民众谈什么条件吗?

从“镇压”到“平反”,中共已经在文革后走过了一个周期,如果不能彻底解决背后的机制,并在法轮功事件后再度安然走过“镇压”和“平反”的周期,那么“再镇压,再平反”极可能还会发生,下一个倒霉的会是谁?

希特勒在1933年上台后,在最初短短三年内,仅仅凭著自力更生,就使已经破产的德国经济每年几乎达到百分之百的高速增长(中共帐面增长率也不过“七上八下”而已),使德国的失业率从30%下降到了0%(如果算上农村人口,中共现在失业率早已超过30%);使德国一跃成为经济强国,英法列强也不得不退避三分(中共号称强大,却大量出卖国土);成功举办1936年柏林奥运会;使原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工薪阶层“共同富裕”,人人可以有钱出国度假。

中共那些通过做假帐骗取的国外投资确实造成了几大橱窗城市的表面繁荣,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西斯那些骄人的经济“成就” 都不能成为他们继续存在的理由,同盟国德国管制委员会在战后不久即下令解散纳粹党,这一决定现在也无人持有异议。中共还能有什么借口作为增加执政合法性的资本?

几十年的谎言和镇压已经把中共自己逼到的墙角,江泽民统治的十五年给了中共最后的致命一击。

平反法轮功,停止镇压民众,当然是现任领导人最明智的选择,作为他们个人来讲,也将因此而青史留名。至于共产党的前途,还是交给历史和人民去作决定吧。

刘邦攻入咸阳后施行仁政,尽废秦国严法酷刑,但仍然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宽恕是一种美德,但有时必要的惩罚也不可或缺。只要这种惩罚不是出于仇恨,而是为了匡扶正义,并警示后来的人,让邪恶的下场永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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