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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抗爭在中國
筆者順便挑選三次事件加以分析:一是今年8月1日凌晨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老鴉陳鎮師家河村因土地糾紛引起的警民流血衝突;二是今年5月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安仁坊的暴力拆遷事件;三是從9月下旬開始北京市民白振俠因拆遷遭受冤屈申訴無門,在美國聯合國廣場絕食抗議事件。 從事件發生的地點、人物的社會地位及其抗爭方式特點分析,這三起事件沒有一處是「天高皇帝遠」、沒有「王法」管著的地方:北京是「天子腳下的皇城地面」,按理應該是最文明、最有法制意識的地方,受了冤以後「告御狀」(上訪)似乎也有地利之便。另外兩起則發生於大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省會城市,西安承接煌煌漢唐文明餘緒,有「西都」之稱;河南號稱「中原」,一向被視爲中華文明的中心與發源地,兩省政府在招商引資時,更是從未忘記渲染自己「悠久的歷史文明」。 三起事件的利益受損者,鄭州是近郊村民,安仁坊居民與白振俠是市民,從他們的抗爭方式及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來說,應該說代表了中國人民中等偏上水平。鄭州師家河村民只因不滿當地黨員幹部在非法變賣土地過程中貪污腐敗,中飽私囊,決定派人上訪中央。但決定剛剛做出,當地政府就派出600名防暴警察進村逮捕帶頭反抗幹部的村民,並開槍鎮壓村民,造成30人被橡皮子彈射中受傷,據鄭州市民向自由亞洲電臺反映,受傷最重的村民身中8彈,該市公安局通知全市醫院,每取一顆子彈必須收費 3,000元。可見這「執政能力」往「防患於未然」之方向加強,已到滴水不漏之境。 安仁坊拆遷事件,其實是當地政府官員親自坐鎮指揮,使用黑社會手法制造的暴力拆遷事件。從安仁坊居民們散發的材料中可以看出,他們的抗爭有幾個特點:第一,充分了解中國現有法律法規及中央政府文件;第二,懂得援引湖南嘉禾與陝西周至地方政府合理處理暴力拆遷事件的案例;第三,他們訴諸輿論,希望形成社會壓力,改變政府的非法行爲。從其材料標題可以看出他們的抗爭技巧:「安仁坊暴力拆遷欺上瞞下,有恃無恐」,所謂「欺上瞞下」,是給「上級」與受僱參與暴力拆遷的學生與各種無業人員(其中可能有下崗者)留了餘地,設想他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助紂爲虐的,希望打擊面只集中在區長副區長几位官員身上,以便爭取儘可能多的社會同情。 白振俠個人的抗爭則將中國民衆反暴力拆遷的個人英雄劇上演到最高水平。爲了讓拆遷者不那麼容易得手,他曾穿上自制的佈滿鋼釘的盔甲,用鐵鏈將自己固定於地面之上,這一措施類乎於動物界刺胃護身的方式。他也選擇過向媒體反映,向所有他能夠想得到的官方機構如中紀委反映的抗爭方式,但無一得到回應。於是他千方百計飄洋過海,來到美國,向中國駐外領館多方申訴無果,最後迫不得已選擇了他認爲「讓中國人出醜」的方式——到聯合國大廈前絕食,希望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爲他自己及同類受害者趟出一條荊棘之路。 筆者注意到白說過的幾段話:「作爲一個人,我們已經失去了許多權力,我們都忍受了,但是,這個最後的、最最基本的生存權力、居住權力,都被剝奪了,讓我活在這個世界上還有甚麼值得的呢?」「我不求與甚麼體制對抗,我也不想做甚麼組織的槍子,我只想維護自己應得的一點權益,所以,我要一個人,絕食下去。」這些話說明這個硬漢很知道在中國個人反抗強權的底線在哪裏,爲了不被中國政府習慣性地用「與海外反華勢力勾結」名義栽贓,他選擇了一條最孤獨無助最悲壯的反抗之路。 筆者曾見到有論者分析,中國老百姓還沒學會合法抗爭,應該走當年印度聖雄甘地,南非曼德拉那種非暴力抗爭道路。但如果仔細分析上述三個案例,就會發現,中國民衆其實已經很懂得如何合法抗爭,只是他們面對的威權政體與當年甘地對抗的英殖民政府、曼德拉對抗的南非政府有本質的差異。那兩個政府畢竟是民主政體,這種民主政治體制給了甘地與曼德拉一定的活動騰挪餘地,與此同時,當時國際社會的輿論壓力及支援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由於商業利益的關係,如今的國際社會不同於當年甘地與曼德拉麵臨的國際社會,中國的威權體制也比那兩個政府蠻橫得多,公權私人化、政府行爲黑社會化與暴力合法化已經成了政府行政的特點。在這種情勢下,公衆的非暴力抗爭,較之甘地與曼德拉要艱難得多。(華夏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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