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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無前例的中國第一大謊言
公元2001年1月23日,正是中國農曆的大年三十,「正當千家萬戶忙著掛燈籠、貼春聯,歡歡喜喜迎接新世紀第一個春節的時候」,北京的「心臟」天安門廣場上突然濃煙四起,烈火熊熊,上演了一出震驚中外、史無前例的火燒活人的大慘劇。一男四女在身上澆上汽油,要慘烈地自焚而死。 火點起來一分鐘之內,一名女子當場死亡,其餘四人身上的烈火在「一分半」之內被盡數撲滅,然後警車「風馳電掣般」將被嚴重燒傷的四人送往「急救中心」...... 兩個小時之內,「黨的喉舌」新華社即向全世界發佈英文消息,稱五名「法輪功練習者」在天安門「自焚」;同日,位於紐約的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表聲明,指新華社的自焚報道「栽贓陷害」。 在天安門廣場上集體「自焚」並當場死掉一人,這件的事件在中國歷史上聞所未聞,本身就是一條爆炸性特大新聞;而在事發之後如此短暫、根本就不可能進行調查的時間之內,新華社和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即分別信誓旦旦地肯定和否定了「自焚者」的法輪功學員身份一事,又爲這一事件平添了厚厚的疑雲。他們雙方各自的依據是什麼?「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又怎樣?不是法輪功學員又怎樣?難道「自焚者」的身份比「自焚」本身還要要緊? 「自焚」之「必要性」 要回答這些問題,可能不得不從九年前開始說起。 1992年5月13日,在如雨後春筍般地從中國大地冒出來的多達幾千種的各式各樣的氣功當中,一種名不見經傳的「法輪功」也開始在長春傳授了。參加第一期學習班的大約有200多人。 接下來的兩年多里,共有54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全國各地舉行,參加人數大約在十萬以內。 95年起,法輪功停止了學習班的開設,但許多參加過學習班的人開始在公園裏煉功,自己拎著錄音機建起了煉功點,義務教任何願意來學的人煉。 令人不曾想到的是,在許多種氣功以跟它們出現時同樣迅速的速度銷聲匿跡、好多氣功師再辦學習班都很難招到人的時候,法輪功卻異軍突起,在短短几年之中僅僅通過那些自發建起來的煉功點就吸引了七千萬到一億之衆的人來學煉。 俗話說,「樹大招風」,在一個一黨專制、黨要牢牢控制一切的社會,這樣大的一個人羣豈能不引起當權者的注意?作爲非民主選舉、踏著鎮壓「六四」的鮮血而上臺的獨裁者,有的人什麼都不怕,就怕寶座不穩。這麼多人在煉同一種功,他們要幹什麼? 1997年起,公安部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國範圍內的祕密調查。許多公安人員裝作要學法輪功的樣子「打入」了法輪功的「內部」,一邊跟著煉功,一邊明查暗訪,看這些人到底在幹什麼。 然而全國範圍的調查所蒐集到的情報都是一樣的:法輪功學員除了煉功很投入、向別人介紹法輪功很熱心、遇到事情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向內找」、「修心性」、「重德」以外,沒有任何「劣跡」和「問題」。 不僅如此,一些「打入」法輪功「內部」的公安人員一來二去的還真的變成了法輪功的修煉者。據說這樣的現象更加大了某些人的恐慌,於是「蒐集證據」和「輿論工具」的「旁敲側擊」一直沒有停止,直至1999年動用到了中科院院士級別的人物來寫文章攻擊法輪功,並因此導致了天津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的被捕及99年4月25日北京法輪功學員萬人大上訪。 一無口號,二無標語的萬人大上訪雖然因爲人數的驚人而引起了海外媒體的一片驚呼和猜測,然而在總理親自出面接待的情況下卻在當天就有了還算不錯的結局:被捕的天津法輪功學員得到了釋放,萬餘名上訪者秩序井然地安靜離去。海外媒體在將此事炒得火熱之後又盛讚「4.25」開創了「中國政府開明接受民衆建議」以及「中國民衆素質提高」的先河。 一件本來可以就此劃上完美句號的事情卻在當天晚上又出現了戲劇性的變故。集黨、政、軍三大權於一身的江澤民模仿毛澤東「炮打司令部」的手法,以個人名義親自寫了一封致政治局常委的信,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並在會議上公開斥責朱鎔基「糊塗」,說「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 三個月以後,一場「史無前例」的鎮壓開始了。全國所有煉功點的「骨幹人物」被「一網打盡」,電臺、電視臺、報紙開足馬力,二十四小時轟炸式地批判,流傳了七年多的法輪功一夜之間變得「罪大惡極」,電視畫面上,成堆的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在熊熊烈火或輾壓機下被「消滅殆盡」,中共中央「不準共產黨員修煉法輪大法」通令、公安部「六禁止」通令、民政部「取締」通令、共青團通令......等等,一道一道地下發。多年的「運動」中積攢的一套駕輕就熟地使將出來,哪一個中國老百姓不明白黨決心在三個月之內就將法輪功滅得乾乾淨淨? 然而,更加令人驚異的是,一個據說主要是由想祛病健身的退休老頭老太太組成的煉功團體在史無前例的鎮壓中卻有了史無前例的驚人表現。從鎮壓令宣佈的頭一天起,數以萬計、幾十萬計的煉功人便開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門上訪。後來許多信訪辦乾脆將「信訪辦」的牌子摘了,將上訪的來一個抓一個,但上訪的還是沒完。 又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上訪無門的人開始到天安門廣場繼續「上訪」:煉功、拉橫幅、喊「法輪大法好」,多的時候一天能達好幾千。據新華社報道,鎮壓之後一年多的2000年國慶節,警方用了整整四十多分鐘才將廣場上的法輪功學員抓個乾淨。 在八十年「偉大、光榮、正確」的歷史上,黨什麼時候遇到過將一種人「鬥爭」不下去的時候?十來年前的「六四」,上街遊行的人最多的時候能達到一天一百萬,坦克一進城、機關槍一掃射,還有誰再敢說個「不」字?就包括所有的「西方列強」,不也是過了沒多長時間又照樣跟中國恢復了一切正常往來嗎? 史無前例的鎮壓遇到了史無前例的困境。鎮壓後的第一天,加拿大即向中國外交部遞交了抗議信,譴責鎮壓法輪功;第五天,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採取剋制態度;三個多月後,美國參、衆兩院分別通過了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的決議案;人權組織和國際輿論也時不時對鎮壓表示強烈憤慨;中國老百姓,包括許多具體參與鎮壓的警察都怨聲載道,覺得這一場耗時耗力的鎮壓實在是師出無名。報紙電臺雖然仍然一天天「邪教」、「邪教」地喊,但這空泛的口號已經讓許多人厭倦不已...... 終於,「自焚」發生了!12歲的懵懂女童,19歲的花樣少女,聽信「妖言」,在「愚昧」的「邪火」中「點燃自己」,爲了「昇天」而被燒成了黑炭,滿臉燎泡的女童痛苦地一聲聲喊著「媽媽」,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還伸著被燒得只剩半截的手念念不忘要去「天國」...... 這樣的悲慘鏡頭一經播出,國民一片憤怒,已經相對沉寂了一段時間的宣傳機器再次全力開動,各色各樣的人等爭先恐後地在電視裏義憤填膺地「聲討」法輪功,再時不時再插上一兩個觸目驚心的「自焚」恐怖鏡頭......於是「絕大多數勞動人民」很「自然」、又很「自覺」地接受了新華社關於「自焚」事件報道中的最後結論:「如果沒有『法輪功』,如果不相信邪教,這些無辜的人們、這些天真的孩子怎麼會有如此悲慘的結局!」 ──誰還能說黨不「英明、偉大、正確」?!...... 至此,我想我們已經能夠回答引子裏提到的問題了:「自焚」者是不是法輪功學員對於鎮壓者和被鎮壓者確實都非常重要。是,就說明「鎮壓有理」,或至少能讓更多人相信「鎮壓有理」;不是,那無論是「自焚」者還是因「自焚」而變得處境更糟的被鎮壓一方就更冤了。 在國內媒體的一片「聲討」之聲中,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開始出面接受採訪、發表聲明,反覆強調法輪功有明文規定,不能殺生、不能自殺,絕不會號召成員去「自焚」,而且煉法輪功沒有任何組織上的「入會」程序,只說你按法輪功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就算是煉法輪功的,沒有做到就不算,哪怕你天天做動作,所以海外法輪功一聽「自焚」立即就知道這些人是冒牌貨; 他們苦苦地解釋著,然而這些說法聽來卻似乎不像「自焚」的恐怖鏡頭那樣「真實可信」;同情法輪功的人士則表態說如果人民已經被逼得去「自焚」,只能說明政府應該反過頭來檢討自己的政策。 不過,這些聲音國內的百姓是聽不到的,新一輪「反法」宣傳只管如火如荼地進行。不管怎麼說,死了人總是真的,「自焚」總是真的,只希望幸存者能保住性命,只希望不要再有新的悲劇發生,只希望法輪功「癡迷者」能早日清醒...... 「自焚」之後續故事 然而事情並沒有到此爲止。「自焚」後的第二天,海外網站就有人撰文稱:天安門「自焚」與十年前的小說《黃禍》第二章中的情節有驚人相似。小說中安全部買通絕症病人制造自焚事件以便爲鎮壓制造藉口: ............ 只剩下一件事有人說過,至今沒有人做——自焚。 自焚不像絕食可以當面絕,背後吃。汽油一燃起來就要經受裏裏外外每個細胞每根神經每滴鮮血燃燒的過程。在這個利潤的時代,這種沒有一絲賺頭的殘酷獻身幾乎不可能想象。然而公安部長的想象力卻不那麼悲觀。他確實找到了一個,而且通知了外國記者,讓他們帶著所有記錄和傳播的工具,趕到天安門廣場。...... 『「她來了。」公安部長的聲音喜憂參半...... 她是個癌病患者。兩個乳房被挖得乾乾淨淨。未婚夫嚇跑了。癌細胞擴散到全身。醫生斷言她只有半年好活。她等不及,自殺過兩次,都被家裏人及時發現,硬救她活過來。打著「人陣」招牌的公安部人員許諾,只要她用自焚的方式死,就給她家三百萬元錢...... 「六四...... 」姑娘顫聲張開黑洞洞的嘴。交易規定她必須在點火前喊出口號,以證實她是爲「六四」翻案而不是爲別的事自焚。她背了無數遍擬好的口號,到頭來還是沒記住。「......翻案......」只出來兩個詞。 好在也夠了。火苗從打火機上竄出。那是事先一試再試絕對保證一打就著的防風打火機。然而就在火苗竄出的同時,一隻巨手已經抓住了打火機。陸浩然(注:小說中中共當局的最高層人物)幾乎要喊出聲來,功虧一簣!火苗沒接觸到汽油,姑娘沒有被點燃。另兩個大漢已經抓住她的身體。她再掙扎也敵不過三頭大猩猩。何況她半點掙扎的意思也沒有,一動不動。全部過程只有零點幾秒。打火機眼看著進了大漢的手。突然轟地一亮,姑娘化做一團爆發的火球。三個大漢被彈射的火焰撲面打翻。火團中發出一聲姑娘淒厲的長叫,如同野獸,只分辨出其中兩個字:「......騙——我——」她像颶風一樣撲向廣場人羣。』 需要順便提一句的是,已經暢銷十年的《黃禍》在「天安門自焚」之後不久就在中國大陸被「取締」了──「自焚」製造者之「此地無銀三百兩」由此也可見一斑。 接下來的幾天裏,海外媒體連續發佈了從中央臺「自焚」錄像和新華社報道中發現的「三大疑點」、「七大疑點」、「十大疑點」,包括: 1、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2、天安門廣場並沒有滅火器,警察也不從背著滅火器巡邏,怎麼可能在火點起來一分鐘之內備齊幾十個滅火器及滅火毯? 3、「自焚」的畫面遠、中、近景俱全,多部攝影機多角度同時拍攝,最近的拍攝距離離「自焚」現場不到二十米。若非事先安排,豈能如此完備? 4、新華社對於敏感新聞的發稿向來需要經過多次審稿,但這次兩小時內就發了英文稿,動作快得令人起疑; 5、「自焚」的「王進東」全身燒得漆黑,卻能聲如洪鐘地坐在地上喊口號; 6、「自焚」中嚴重燒傷的12歲的小女孩劉思影氣管割開後很快就能唱歌,完全不合醫學常理; ............ 十二天以後,著名的《華盛頓郵報》在頭版發表報道《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衆自焚的動機乃爲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裏面公佈了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深入「自焚」中當場死去的劉春玲生前所在城市河南開封調查後所得的驚世事實:從來沒人見到劉春玲練過法輪功。 很快地,海外法輪功成員從中央臺的「自焚」錄像中發現了若干漏洞,其中最明顯的是,電視錄像清清楚楚地顯示:「自焚」發生的時候,劉春玲的腦後結結實實捱了一悶棍,然後她才應聲倒地……與其說她是被燒死的,不如說她是被打死的!...... 國際教育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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