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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著名律师代理向法庭起诉江泽民
比利时法轮功学会在一封致媒体的信中说,这项法律诉讼的提起是依据重新修改的比利时新法律。该诉讼是过去两年中针对中国政府官员或实体机构在迫害法轮功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发起的第十一宗国际法律诉讼。在美国提起的这些法律诉讼中,已有三宗针对中国官员在迫害法轮功中犯下的酷刑及其它罪行做出了判决。 比利时著名律师代理诉江案 路透社布鲁塞尔8月19日消息说,一位著名律师将代理向法庭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他称江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镇压违反了比利时的人权法律。 路透社报导说,代表法轮功学员的著名律师乔治-亨利-波斯尔(George-Henri Beauthier ),曾在比利时最臭名昭著的马克-达特克斯案子中代表受害原告,马克因为绑架,强奸和谋杀而被审判。乔治-亨利-波斯尔律师也成功地打赢了有关人权法律的第一个案子,这件案子促使两个卢旺达的修女因为她们在1994年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中的所为而分别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据报导,原告之一的马赛厄斯-斯莱茨告诉路透社说,一些国家的法轮功成员,包括比利时、美国和澳大利亚,正在以酷刑反人类罪及种族灭绝罪进行诉讼。 法新社8月19日报导说,6名法轮功成员正式以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诉讼于周三(20日)正式提交给联邦检察官。 法新社称,诉讼是根据比利时国会8月5日新通过的法律进行的。新的法律覆盖“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如果被起诉的犯罪和比利时有关联诉讼就可以成立。诉讼案的起诉者之一,比利时电脑程序设计员马赛厄斯-斯莱茨表示,诉讼案完全符合法律的各项要求。 江非法禁止和迫害法轮功 比利时法轮功学会致媒体的信函表示,1992年和1999年之间,法轮功在全中国蓬勃发展。中国政府自己的调查显示,到1999年初,法轮功拥有七千万到一亿修炼者。法轮功广泛深入各领域各阶层的中国人的思想和心灵。1999年7月,江泽民在害怕和嫉妒中,滥用其作为该国最高领导人的权力,违背众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意愿,推翻当时国务院总理的决定,禁止了法轮功。其行动实际上是非法的,因为它超越了中国宪法所授予江的权力。 根据中国的消息渠道和来自受害者的无数证词,江氏为实施迫害,向各级政府发布了三条命令: (1) 通过系统的、政府支持的强迫劳教、酷刑和杀害,从肉体上消灭法轮功学员。 (2) 通过在世界范围内的媒体宣传运动抹黑法轮功,诽谤其学员们是危险的“X教”成员和对社会的威胁,从而从名誉上搞臭法轮功学员。 (3) 通过停发工资、开除公职、没收住房、禁止租住,以及广泛敲诈勒索、没收财产和政府强迫罚款,从经济上搞垮法轮功学员。 这个命令主要由盖世太保式机构“610”办公室执行。该机构是江氏为了实行其“根除法轮功”政策的唯一目的而设立的。美国国会已经称“610办公室”是“通过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监督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的”专门机构。 在过去的四年里,已证实有将近八百人死于酷刑,而据信真正的死亡人数达数千人。数千人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遭受酷刑折磨。超过十万人往往未经审判而被送入劳教所。而这些数字仅仅是在江氏为隐瞒事实真相而对外界实行消息封锁的情况下我们所能探知的数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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