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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回頭是岸
 
作者:葉華實
 
2003年7月2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董建華不遺餘力推動「23」立法,激起港人憤怒;作爲國際都市的行政首腦,在國際舞臺上也臉面盡失。在紫禁城內,他也面臨踩錯船的尷尬,實乃世界上最「孤獨」的人。

這一切都是董先生自己錯誤選擇所致。董先生在有條件「合法」尊重民意的情形下,非要「霸王硬上弓」,試圖將自由的香港掛上那輛窒靈、弒命的專制列車,結果給自己的政治生涯帶來恥辱。

董建華沒有理解專制政治的運作模式。中共專制的運作模式是什麼?概括地講是模糊:某個領導人給一個「模糊的說法」,執行的人(部門)自己去「揣摩」。中共雖有黨員數千萬,中委數百,但在具體問題上,要找「中共」究竟在哪裏可不那麼容易。董顯然把中共某些人物如江澤民或錢其琛「要立法或儘快立法」的說法當成「聖旨」了。董應該知道的是,即便在京城內,也沒有人再把江的意見當成「聖旨」。以犧牲民衆的利益來揣摩、迎合某個「影子人物」的狹隘見解,是缺乏良知的政治解讀。這樣的個人判斷與選擇正是專制之所以成爲專制制度的原因,也是其香火延續之動力。而田北俊的「揣摩」卻是明智的,並利用政治程序協助港人挫敗董匆忙立法的企圖。我對田的做法表示敬意。

中共專制模式的另一個特徵是「權益應付」。權益決策必然導致「一國兩制」這樣自相矛盾的說法,無法產生相對恆定的政策(堅持黨的領導是唯一例外)。「一國兩制」根本經不起推敲。憲法一方面稱「制度」是立國之本,而「一國兩制」顯然表明「國」與「制度」無關。「一國兩制」和其延伸出來的「港人治港」雖然幫助中共體面回收並隔離香港,但也限制中共某些人在香港事物上採取它習慣的簡單粗暴做法。

董建華和港府完全有現實條件利用中共的「權益」政策,從政治上保護香港不被破朽的專制列車拖垮。因爲中共目前還顧不上公然違背「一國兩制」,從「程序上」由人大立法來爲「23」設定立法期限和內容。能夠聽到的就是黨內個別有特別顧慮的人(如江對「法輪功」的莫名擔憂)私下暗示鼓動,但這不是中共的政策。遺憾的是,或出於恐懼,或出於其它個人利益考量,董主動把自己套上專制的繩索,棄香港的民意、前途於不顧,短視推動「23」立法,實乃做人之失敗。董今天之內外交困完全是其個人錯誤選擇導致的。

錢其琛去年在美波士頓接受採訪時說,若心中無鬼,爲何怕「23」立法?董自己日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重複錢的說法:對不想推翻政府的人,「23」條有什麼可怕呢?錢的強詞奪理不值一駁。這是典型的「北京腔」,離開中宣部大樓和「人民日報」編輯部,它一文不值。因爲一心爲民服務的政府有什麼理由擔心民衆要推翻它?但面對受自由薰陶的香港民衆,在自由社會長大並受教育的董,如此鸚鵡學舌,令人臉紅。董在英國受教育,在美國工作過十年;他還曾在美多個機構和大學兼職,包括美國華盛頓國際策略研究中心和斯坦福大學等,對自由社會的民情和遊戲規則應十分熟悉。但令人瞠目的是,他不僅指責港人反對「23」立法是受「誤導」,在美國會以426比1通過議案譴責港府就「23」匆忙立法後,董又說美國會議員也受到「誤導」。董是在提醒有獨立判斷的香港民衆和美議員「揪背後黑手」嗎?還是在董看來天下人都是傻子?董從「人民日報」社論裏找詞彙,面對自由社會這樣講,顯然有些神智不清。

董先生這樣的人在任何時候都會層出不窮。我們也無法預知這類人的「個人」選擇,我們甚至也毋須花費心思去揣度其動機。因爲,神智不清也好,利益驅動也罷,並非關鍵。關鍵是我們自己作爲「個體」決不能再給這種人機會將其個人的「權益選擇」變成公衆的長期災難。在大陸這還需要時間去實現,但今天的香港完全有機會阻止個人的「惡」變成大衆的「災」。港人「七一」50萬人走上街頭表達意志及後繼的和平抗議,已經表明港人不準備讓董建華走得太遠。 我願意提醒港人的是,中共在對待香港民衆反對「23」立法這樣的事件上並沒有也不可能有現成的「既定政策」。香港各階層採取和平、理性的手段創造並依借政治程序來無限期擱置甚至廢棄「23」立法不僅是實現目標之必須,也是教育中共相關官員理性行事的有效途徑。保護自身利益是本份,教育港府是責任。

相比董特首,田北俊先生開了好頭。指摘他政治上「不成熟」的人是中國數千年「極爲成熟」的宦官傳統的傳人,渾身散發腐朽霉氣,應該爲自己的僵硬奴骨感到慚愧;指摘他「未會意」的人看似精明,實是被政治恐懼嚇破膽的人,身不由己撿拾紅牆根下的殘磚碎瓦爲護身符。田先生面對民意主動「政治」上選擇不去「會意」個別人的「惡意」,反而讓這些批評者顯得既缺智能又乏良知。

董建華僵化「會意」給自己帶來麻煩,給港人的自由帶來威脅,也在焦頭爛額的中共內部產生不快。面對數百萬港人的期待,出生上海的董特首,一門心思和江澤民攀老鄉,與專制攀親戚,雖讓人難堪,但也回頭是岸。

(7/24/2003 3:47)
原載《新世紀》有刪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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