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電視臺第三套節目稱「媒體報道造謠,該臺沒有播出《生命無罪》」數十家中國電視臺表示此劇乃非正常電視劇作品,不願意播放。
由6月24日到7月10日,在中國的一些媒體網站上相繼出現「首部反法輪功24集電視劇《生命無罪》在中國播出的消息。」追查國際特委派調查員對此案進行調查,目前查明的結果是《生命無罪》受到多家省級電視臺的抵制,只有江西南昌電視臺一套節目在壓力和利益驅使下播出了此劇。數十家中國省級和市級電視臺在接受調查時表示不願播出此劇,一些業內人士稱,「該劇明顯不是正常的電視劇作品」,「政治色彩太濃」,「製作班子從來沒有聽說過」等等評論。
關於記者劉傑在中國消費網上的文章稱,「《生命無罪》將從6月30日起,在中國教育電視臺第三套節目黃金時段播出。」中國教育三臺的主編室接受調查時說:「這(報道)純屬造謠,根本沒有此事,電視臺根本沒有播出該劇。」此外,《法制日報》記者李勇也散佈過類似的謠言。
追查國際了解、掌握的有關證據還揭示了,負責籌辦、資助此劇的中國司法部高層正在通過「非正常渠道」向多家電視臺施壓,向工作人員施壓和「建立友情」等方式脅迫電視臺播出此劇。身爲司法部高層,用此等非法手段運作此劇,應受到法律制裁和懲治。追查國際會將證據整理後向法律刑事機構遞交。
追查國際在2003年4月28日發表的「關於對《生命無罪》的調查公告」指出,
《生命無罪》該劇刻意編造、醜化劇中「所謂法輪功學員」的行爲來欺騙公衆、煽動仇恨,嚴重違反了聯合國關於出版等藝術作品對人權的有關規定,並觸犯「煽動仇恨」罪。
該劇採用納粹般的強盜邏輯,對勞教所看守等事實上的施暴者進行虛假的美化,公開宣揚強制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和基本權利、強制性洗腦、強制性轉化等迫害行爲,嚴重地違反了中國憲法和法律中關於公民信仰自由的條款,和中國政府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
該劇試圖表現的「轉化」清楚地反映了中國政府和勞教所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事實上的精神迫害,強制剝奪其信仰自由的權利和獨立思考的能力。這充分戳穿了中國政府關於沒有信仰迫害的謊言。
追查國際已經掌握以下主要參與此劇的責任人利用此劇來詆譭、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並會盡快將掌握的證據遞交給國際人權機構,認定他們的「人權劣跡」,並向有關法律機構提出法律訴訟。
司法部部長張福森(上圖);中央政法委副祕書長陳冀平,司法部副部長範方平,司法部副部長鬍澤君;
參與該劇的主要製作人劉迪一、陳之勝、王慶勇、良凱臣、馬安平和蔡世傑,以及演職人員賈志剛、張欣、張佳楠(扮演陳寧寧)、鄭仕明(任海川)、李文玲(馬國清)、王建新(劉永民)、劉娜(姜小白)、和趙衛東(陳國興)等。對該劇進行媒體炒作的《法制日報》記者劉勇和李青。
南昌電視臺法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套節目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