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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和《京報》
遙想飄萍當年,不以任何特殊的權勢集團爲後盾,僅憑一支筆,以極爲有限的資金,個人獨資創辦《京報》。時在1918年10月5日,正值「五四」新思潮澎湃之際,「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是他的辦報宗旨,「鐵肩辣手」是他的座右銘,他爲新聞報國的理想流盡了最後一滴血。《新京報》表示「要向本國史上難能可貴的報業傳統致敬」,這個傳統究竟是什麼?首先就是民間辦報,不依附於任何利益集團,不聽命于軍閥、官僚或者外國勢力,沒有任何特殊背景,從《京報》到《大公報》《新民報》等都是如此,也就是要有經濟上、政治上的獨立性,才能堅持公正報道、獨立發言。其次是文人論政,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完全從良心、道義立場出發,不受制於其他外在力量,絕不以辦報作爲進身之階,仕途的敲門磚,始終與權勢者保持距離,做社會良知。從邵飄萍、林白水到史量才,他們以自己的生命書寫了報業史上可歌可泣的一頁。 無論那時的軍閥多麼貪婪、社會多麼昏暗,畢竟還是一個自由「多」與「少」的時代,邵飄萍生前可以藐視軍閥當道,以監督政府的民衆喉舌自任,在他自辦的《京報》筆掃千軍。張季鸞、胡政之他們敢於把「四不」(「不黨」、「不賣」、「不私」、「不盲」)作爲《大公報》的辦報方針。 《新京報》生不逢時,遭遇了一個自由「有」還是「無」、連打擦邊球也風險莫測的時代,君不見《21世紀環球報道》前車之鑑,要想存在下去,除了向現實低頭,幾乎很難有其他的出路。《新京報》本身就是兩家黨報集團合辦的(「不黨」、「不賣」根本就沒有可能),頭上懸著中宣部的利劍,條條禁令之下,要想有所發展也無非通過版面的花色翻新招徠讀者、取悅讀者,做些無關痛癢的新聞,說些不著邊際的風涼話,來點吃喝玩樂、風花雪月,「不私」、「不盲」更無從談起。 當然,這才是正常的。假如真的像《新京報》所標榜的,以「負責報道一切」作爲報道理念,這張報紙恐怕辦不了幾天就只好夭折了。「負責報道一切」,好大的口氣,你能報道高層權力運作的內幕嗎?你能發出對「神五」上天的不同聲音嗎?你能對好大喜功的三峽工程說不嗎?你能如實報道讓億萬百姓深惡痛絕的不公平拆遷嗎?……在新聞自由沒有到達中國之前,這隻能是一句空話。任何承諾都需要擔當,明知兌現不了仍要宣揚,不是虛僞,就是欺騙。什麼是擔當?還是看看邵飄萍吧,即使生命危在旦夕,他在《京報》發表的最後一篇文章《飄萍啓事》,依然是嬉笑怒罵、從容不迫。今天已沒有那樣的環境,這可真是一個「欲流血而不得」的時代啊。 「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看護,對理性的呼喚,對本真的逼近,對美好的追求,對公義的捍衛,對醜惡的鞭撻……這是超越國別和不同社會制度的媒體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新京報》的理想何其動人,就算把這些話當做邵飄萍辦《京報》的宗旨,恐怕也不會有爭議。然而它忘了在「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還有一個高於一切的黨的利益,即便什麼是理性,什麼是本真,什麼是美好,什麼是醜惡,什麼是公義,所有這些都是由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黨來確定的,作爲兩家黨報集團的子報,《新京報》不可能有自己的獨立判斷,不可能在早已劃定的圓圈外動腦筋。「超越國別和不同社會制度的媒體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註定了此路不通,什麼樣的「普世價值和終極價值」都抵擋不了普天之下莫敢不從的宣傳紀律。邵飄萍以一死成全了《京報》的報格,時至今日,放眼神州,早已沒有民間報紙的容身之處,《新京報》和《京報》只不過是兩個表面相同的詞彙,骨子裏不會有、也不可能有「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的精神追求,嗚呼哀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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