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轮功华盛顿地区发言人王涛介绍,这个案子是去年十月向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东分院提起的。这是美国司法史上首桩控告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践踏人权的诉讼案,到现在已经历时近一年。
王涛说:“这个案子是去年十月江泽民访问美国之前交到法院的。 后来江泽民抵达美国之后,住在芝加哥的旅馆里,这个案子按照美国法律程序的规定,SERVE了,递交给了当时保护他的中方和美方的保镖。 这个SERVE是根据当时法官的命令SERVE的。 一般来说,SERVE是不需要法官命令的。我们考虑到可能见不到江泽民本人,所以在去见江泽民之前要了法官的命令。在此之后,围绕这个SERVE算不算数,江泽民有没有豁免权等程序问题,一直走了一年,才走到这个问题上。”
中国政府向美施加压力
玛什女士代表法轮功在伊利诺伊州联邦地方法庭提起人权诉讼。她说,他们所依据的法律是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及禁止酷刑等国际公约,以及美国“外国侵权索赔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的规定。由于这个案子涉及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涉嫌践踏人权,这一民事集体诉讼引起美国朝野的关注,同时中国政府也以影响中国和美国关系为理由,向美国行政部门施加压力。
据王涛介绍说,伊利诺伊州联邦地方法庭在驳回这个案子的时候,显然受到来自中国政府的巨大压力。他说:“现在很多美国人也关心这个案子, 因为这个案子关系到美国司法精神的根本。美国的司法、行政和立法三权分立,美国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是没有权力说话的。因为它属于其中的一方,法轮功告江泽民,美国政府没有资格说话。可是在中国政府强大压力之下,美国司法部给法庭写了一个陈述书,里面讲到江泽民的中国政府要求美国政府尽一切努力,DISMISS,撤销这个案子。另外,江泽民政府派出一波一波的人到美国司法部门、外交部门来游说,许诺只要能取消这个案子,中国政府原意付出任何代价。”
但是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和司法相对独立,政府无权干涉司法自由。一些法律观察家对中国政府干涉美国司法独立的做法表示关切。美国国会一些议员表示,在美国外交政策上,人权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议题。对于人权诉讼中豁免权的问题,不应再受制于外交系统,而应由法院以法律为基础去判定,立法部门应有责任确保行政体系遵守此项原则。
中国媒体片面报导起诉案进展
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于9月12日从程序上驳回法轮功的起诉后,中国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导,不过,中国官方媒体在报导的时候异口同声地说,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驳回法轮功的“诬告”。实际上,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只是在决定中表示尊重对于外国元首豁免权的看法,承认江泽民享有外交豁免权。对于中共中央打击法轮功的所谓“610办公室”,美国法院提出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对这个办公室没有法律管辖权,仅仅从程序上驳回该诉。
法轮功准备上诉程序
根据美国法律,控方有60天的时间对法庭的裁决提出上诉。据起诉方律师玛什介绍,目前她已经提出补充材料,并且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
法轮功律师团主导律师玛什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她已经正式向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交了针对法官于9月12日裁决的回复意见书(Memorandum)。法院于9月29日下午4点15分正式签收了这份备忘录。这份文件包括6份材料,提供了更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侵犯人权和腐败罪行等资料,要求法庭判处江泽民犯有对法轮功实施群体灭绝政策的罪行。玛什说:“基本上我们目前正在准备提出上诉的程序, 我们起诉的对象是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这个程序受理的时间为12月中旬。 我目前正在指定其它律师,撰写和修改相关文件,目前进展良好。”
江泽民已非元首无外交豁免权
据记者了解,这次上诉的主要根据是江泽民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中国国家主席,现在中国的国家元首是胡锦涛,所以江泽民不能享受外国元首外交豁免权。另外,法轮功还指控江泽民个人及其家族成员借镇压法轮功贪污积累个人财富,因此江泽民个人应该对此负责。
《美国之音》最后报道说:不过,海外观察家注意到,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法庭起诉江泽民的案子,由于中国政府封锁消息,很多中国民众并不了解。直到今年9月14号,中国外交部网站上出乎意料地刊登了“美国法院裁决撤销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的新闻,这等于是中国官方第一次承认江泽民等中国领导人因涉嫌镇压法轮功而被起诉。一些观察家认为,这个不同寻常的做法,对江泽民来说,等于是“明护暗损”,反映出中国高层内部权力斗争的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