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一名富有良心正義的解放軍戰士,89年在新疆執行「格殺勿論」的掃蕩任務時,不忍心槍殺一名還不會走路的維族小孩,被部隊記大過,影響了前程。轉業退伍後,這名解放軍在99年因水中有毒,不願即刻執行向晨練的法輪功大衆灑水驅散的「任務」,遭警察毆打住院,面臨10年徒刑……

他於是逃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於2000年10月獲移民局批准。這名解放軍遞交美國移民局的申請自述,全文見附文,由紐約移民律師樓原高級顧問李世雄提供。因安全原因,張軍濤爲化名,其它地址、事件俱爲真實。

*小孩還不會走路,怎忍心槍殺?

據李世雄向大紀元提供的資料,張軍濤89年4月在新疆執行「格殺勿論」的掃蕩任務時,由於良心道義上的不忍,沒有殺害一名還不會走路的維族小孩,遭部隊禁閉,並以「違犯軍紀」的罪名記大過,還差一點掉了腦袋。這名二十一歲的解放軍隨即被清出野戰部隊,送進了軍區農場勞動,在新疆的茫茫戈壁上種了三年的地。請看他描述當時執行掃蕩任務的情形:

「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打著抖,我天生膽小怕事才成了最聽上級話的人,可當兵還要執行「格殺勿論」的掃蕩任務實在太出乎意料了,我只在電影裏見過日本鬼子對中國老百姓的掃蕩,我感到身邊的戰友也在發抖,我們連都是新兵,這是我們執行的第一個任務,我緊緊地握住上了膛的衝鋒槍象個木樁被釘在地上,腦子出現了空白,除了有些雞狗亂竄之外,一個逃跑的「老維子」(軍人對維族人的別稱)也沒看見。因爲在每家的門口都有老兵把守著,維吾爾人的住房窗戶很小也很少,所以很難逃出去。不知站了多久,突然聽到轉移的命令,說要到另一個地方去執行搜索任務,那地方的房子很多,上級命令要儘快地再搜索一遍,看有沒有「活口」。務必在天亮之前撤離該地區,在搜索時我發現一個小孩子坐在死人堆裏哭,就停下了。那小孩見到活人就伸出雙手要抱,我心想他還把我當成好人了,我猶豫了一下,把槍背到身後就跨過屍體準備去抱他(她),這時才注意到不知是男孩還是女孩,但肯定是還不會走路的孩子。我抱他時發現他身上到處是血,不知是不是受了傷,一雙大眼睛毫不懷疑地看著我,看得我眼淚直往下淌,一雙帶血的小手緊緊地摟著我的脖子,小臉緊緊地貼著我的臉。這時班長氣勢洶洶地衝過來就是一腳,把我和孩子跺倒在死人堆裏,破口大罵道:「他媽的,要不是看你是個新兵旦子,老子一槍就斃了你。」倒地後的孩子把我抱得更緊了,班長一把抓過孩子,孩子驚叫起來,也許是孩子驚恐的眼神使班長的心軟了吧,他輕輕地放下孩子說:「我們是軍人,不執行軍令是要掉腦袋的,幸虧沒有被別班的人看見,趕緊給老子滾吧。」我沒勇氣再看一眼那孩子就跑到外邊去了,最後孩子是死是活就很難說了,班長和其餘的新兵也跟在我身後出來了,其實也是前面的軍人下不了手才留下的。除了那孩子就沒見到一個還活著的維族人。」

*毒水灑法輪功大衆?--不幹!--十年徒刑

1999年7月10號,張軍濤突然被叫到商場旁的停車場,讓他灑水驅散安靜練功的法輪功學員。因爲頭一天車子還在灑農藥,張考慮到這種水灑到人身上會中毒,不幹。姓趙的科長卻說:「中了毒他們就不敢再來了,你只管灑就是了,出了事我負責。」張建議至少換一車水,未允,於是不顧領導阻攔,自行驅車去換水;警察隨後追上,以警棍毆打併拘捕,隨後擬以搶奪偷車定罪。期間法輪功被中共全面鎮壓,同事告知:「原定的『搶奪罪』,改成了爲了支持和包庇法輪功的違法犯罪活動而『非法劫持汽車』罪,如果數罪併罰至少得判十年徒刑。」被警察打傷住院的張軍濤不得不逃離醫院,輾轉逃亡到美國,提出政治庇護,於2000年9月8日呈美國移民局,10月底獲得批准。

張軍濤在申請材料中表示不後悔所作所爲,併爲自己的良心和正義而自豪。

圖片說明:上圖爲1999年5月下旬黑龍江省某市公安、城管部門以高壓水噴射法輪功學員,看來高壓水驅散法輪功學員是中共鎮壓前全國範圍內的統一行動,詳情請見明慧網99年報導。

下文爲張軍濤遞交美國移民局申請政治庇護的自述材料。

一個人民解放軍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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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庇護官:

我是張軍濤,於1968年3月6日出生在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我出生在一個小幹部的家庭,五個孩子中我最小,父母的犧牲精神使貧困的家庭充滿了溫暖。哥哥、姐姐成了我在學校的保護者,使我無險無憂地度過了整個童年及青少年時期。我原以爲除了大街上那些要飯的人以外,世上再也沒有比他們更慘的人了,沒想到自己後來比他們還慘!

中國人從小到大就被要求聽黨的話,做黨的好兒女,結果我就和絕大多數人一樣,從一個聽話的好孩子成長爲一個好青年。不管代表黨的老師、上級說什麼都習慣性地去服從,根本沒有意識到存在一個道德問題,人權問題,法律問題,以及個人意願等問題。而且各級黨和政府機構把是否聽了他們的話,作爲給人「打分」的唯一標準。爲了獲得高分,我從小學到大學一直都是最聽話的好學生。我只有一次沒聽黨的話,就差一點給送了命。

那是我離開南京大學當兵以後所發生的事,那時我在新疆軍區番號爲三六二二一部隊服役,剛剛通過了三個月的新兵訓練,大約是89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突然軍號吹響,是緊急集合,團首長宣佈有緊急情況!一夥少數民族要分裂祖國,要搞武裝叛亂。作爲軍人,我們要誓死捍衛黨和軍隊的光榮傳統,不怕犧牲,保衛祖國,英勇殺敵,血戰到底!

上級發給我們兩件平時絕不許碰的東西和一個筆記本。一件是香菸,一件是子彈,筆記本是用來寫遺言或誓言以及「火線入黨」申請書用的,首長說:「我們這次出征恐怕就回不來了,由於時間緊迫,『火線入黨』申請書只寫『我想加入中國共產黨』幾個字就行了。如果在戰場上倒下了,黨會追認他爲光榮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黨最優秀的兒女,軍隊裏最忠實的革命戰士,人民將永遠尊敬和懷念他的崇高品格及革命英雄主義的獻身精神」!首長的話使士兵們個個精神抖擻,熱血沸騰!

首長說:「敵人窮兇極惡,非常狡猾,所以部隊在執行掃蕩任務時,一定要格殺勿論,決不能留下一個「活口」。一槍沒打死可以多打幾槍,直到打死爲止,每個班組打死的人由各班班長負責驗屍,無論是誰,只要留下「活口」的就當場執行槍決。因爲「活口」會跑到外邊去造謠惑衆,破壞民族團結,影響國家安定。對待敵人我們革命軍人決不能心慈手軟,不要看到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就成軟蛋了,她們會突然從袖筒裏扔出一棵炸彈來炸死你孃的膽小鬼。我們在打越南時不少軍人就是這樣送的命,死了還落個處分,真他媽的給祖宗丟臉。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僅在戰場上不聽指揮這一條就夠得上死罪。上級把子彈交給軍人是殺敵用的,不是他媽壯膽吃的,不許還沒接近目標就開槍,更不許暴露我軍方位,在形成嚴密的包圍之後,要同時採取行動,遇到人多時一定要驅散分開後再打,不要讓屍體過於集中,甚至堆積,以免妨礙驗屍留下『活口』。這包煙是軍區首長讓我轉交給大家的。首長對我們無微不至的關懷,我們革命軍人應該怎麼辦」?全體士兵齊聲喊到:「感謝首長關懷,堅決完成任務!」

各級首長訓話完畢後就上車出發了,我們包圍了喀什市一個維吾爾人居住區,我們營執行封鎖任務,其它營在悄悄進入作戰位置(其實就是維吾爾人的家門口)時,一些狗就叫了起來,接著就槍聲大作,探照燈突然都亮了,一道道強光使地面顯得格外恐怖!總覺得從黑暗處會飛出子彈(因爲敵人「窮兇極惡」,又非常狡猾),雖然每隔一米多就有班裏的戰友(部隊以此距離形成封鎖線)。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打著抖,我天生膽小怕事才成了最聽上級話的人,可當兵還要執行「格殺勿論」的掃蕩任務實在太出乎意料了,我只在電影裏見過日本鬼子對中國老百姓的掃蕩,我感到身邊的戰友也在發抖,我們連都是新兵,這是我們執行的第一個任務,我緊緊地握住上了膛的衝鋒槍象個木樁被釘在地上,腦子出現了空白,除了有些雞狗亂竄之外,一個逃跑的「老維子」(軍人對維族人的別稱)也沒看見。因爲在每家的門口都有老兵把守著,維吾爾人的住房窗戶很小也很少,所以很難逃出去。不知站了多久,突然聽到轉移的命令,說要到另一個地方去執行搜索任務,那地方的房子很多,上級命令要儘快地再搜索一遍,看有沒有「活口」。務必在天亮之前撤離該地區,在搜索時我發現一個小孩子坐在死人堆裏哭,就停下了。那小孩見到活人就伸出雙手要抱,我心想他還把我當成好人了,我猶豫了一下,把槍背到身後就跨過屍體準備去抱他(她),這時才注意到不知是男孩還是女孩,但肯定是還不會走路的孩子。我抱他時發現他身上到處是血,不知是不是受了傷,一雙大眼睛毫不懷疑地看著我,看得我眼淚直往下淌,一雙帶血的小手緊緊地摟著我的脖子,小臉緊緊地貼著我的臉。這時班長氣勢洶洶地衝過來就是一腳,把我和孩子跺倒在死人堆裏,破口大罵道:「他媽的,要不是看你是個新兵旦子,老子一槍就斃了你。」倒地後的孩子把我抱得更緊了,班長一把抓過孩子,孩子驚叫起來,也許是孩子驚恐的眼神使班長的心軟了吧,他輕輕地放下孩子說:「我們是軍人,不執行軍令是要掉腦袋的,幸虧沒有被別班的人看見,趕緊給老子滾吧。」我沒勇氣再看一眼那孩子就跑到外邊去了,最後孩子是死是活就很難說了,班長和其餘的新兵也跟在我身後出來了,其實也是前面的軍人下不了手才留下的。除了那孩子就沒見到一個還活著的維族人。

在返回駐地時總有些維族人在路邊行走,軍人就直接在行駛的車上向他們掃射,沒有人會問爲什麼?在當時的情況下一切罪惡都是爲了「立功」,而「立功」不僅是「聽話」的具體表現,更爲重要的是將來一生的「組織保障」是步步高昇的憑據,一將功成萬骨骷,是作將軍的必然過程,這就是中國軍人殺人從來就不眨眼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