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嗎?我們的新聞裏已經在大肆宣傳,哪裏又抓到了多少地下非法出版商、多少賣淫嫖娼的團伙、多少人口販子、多少製假窩點、多少黑社會成員,成績絕對是大大的。在「嚴打」這個詞條下,我們就能發現──
◆廣東在10天內破獲刑事案件8,000多宗,其中惡性暴力事件628起,共有5,485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受到公開處理;
◆廣西在20天裏偵破各類刑事案件7,000多起,查處治安案件15,000多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23,000多人;
◆山東嚴打半個月以來,警方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6,000餘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6,000餘名;
◆浙江10天破獲刑事案件3,177起,查獲犯罪嫌疑人員8,800餘名;
◆安徽僅5天時間,共清查各類複雜場所38,915家,破獲各類案件1,393起;
◆江西10天,破獲刑事案件6,375起,查處……
(此資料引自2001年6月11日萬千新聞組《熱點話題》中Nightwalk網民的文章)。這樣的成績誰能說不是「偉大」!這樣的成績又怎麼不是「斐然」的!
當然,面對這樣的「偉大的成績」,我們是不能動腦深思的,因爲,只要一深思,問題就出來了:難道我們的各類政府機構、公檢法機關平時都不工作嗎?不然的話,怎麼會一搞運動的時候就能抓到那麼多罪犯?難道是那些罪犯是專門爲了配合我們的各類運動才存在的嗎?就是說,只有到了我們搞「掃黃打非」的那幾天,他們才出來賣淫嫖娼?只有當我們搞「打拐」的時候,人販子才去販賣人口?只有當我們下決心下大力氣進行「打黑除惡」的時候,那些黑社會的成員才開始在鬧市區公開追殺仇家、綁架勒索、收保護費嗎?
我們還不能這樣去深思:爲什麼在平時靠「依法辦事」解決不了的問題,卻可以隨着一聲令下的各種各樣的運動解決得那麼好?如果中國的社會只吃這一套的話,那麼,誰還會在平時服從我們的法律?誰還會依法行事?誰還會把法律當成一回事?因爲那些「成績」都是在運動的時候出的,只要中國不搞運動,你就可以放肆地違法,到了風聲緊的時候躲一躲不就沒事了。另外,我們的老百姓平時可得離那些無惡不作的黑社會遠一點,因爲,這些惡貫滿盈的傢伙,只有在我們的公檢法搞「嚴打」的時候才有可能被我們神勇的公安幹警「一舉抓獲」,從而結束他們「長期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猖狂的氣焰,「使這些惡貫滿盈的犯罪份子再也不能爲所欲爲地傷害羣衆……」!
你當然也不能問:這些黑社會的勢力是怎麼由小到大發展到惡貫滿盈的地步的呢?
還有,學習「三個代表」的時候,「我們的黨員、幹部同志的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過去,他們沒有自覺地把自己的黨員、幹部身分與羣衆區分開來,所以,他們在羣衆中的威信不高。這次,我們的黨員幹部認真深入地學習了三個代表的理論。通過學習,使我們的黨員幹部與羣衆的關係進一步拉近了。他們爲羣衆解決了很多問題和困難,幫助貧困家庭脫貧致富……」。
而到了「三講」的時候,我們又能聽到這樣的話::「原來,這裏的老百姓對XX機關、XX單位很有意見。現在,通過學習XX的講話(XX的精神),幹部們認清了形勢、提高了思想覺悟、擺正了自己的位置、端正了黨風行風、明確了爲人民服務是我們共產黨員的宗旨。在幹部們改變了思想以後,XX機關、XX單位的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這次學習中,我們的幹部深入到羣衆中去,傾聽羣衆的呼聲」,而且,他們這些每次在學習和運動中才「深入到羣衆中去」的幹部,還「幫助羣衆解決了長期以來沒有解決的問題」。爲此,他們「深受羣衆的稱讚……」。
當我們聽到這樣的成績的時候,我們又能作何感想?如果只有在學習運動中才解決了「長期以來沒有解決的問題」,那麼,在不學習的「長期以來」,我們的幹部同志都在幹什麼呢?
像這種明顯是扇自己耳光的話,竟然可以整天在什麼「新聞聯播」上播出,真讓人笑掉大牙。這樣的宣傳,除了讓人看出其虛假以外,還可見其自欺欺人是多麼的明顯。
(原載民主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