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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让我恐惧的报道
 
周秋鹏
 
2002年4月1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最近看到一篇报道,题目叫《迷信活动乌烟瘴气依旧,中国人远没有告别迷信》。报道指出在春节期间,民间出现了一些乌烟瘴气的迷信现象──例如:有很多年轻人都抢在年前结婚,因为按照习俗的说法,马年是“寡妇年”,人们也把这一年说成是“无春年”,据说不会给新婚夫妇带来好兆头;年初二电脑看手相和电脑测姓名非常红火;春节上班,一些单位领导还给职工人发红包,美其名为“开门红”。这些就是被记者称为乌烟瘴气的迷信活动现象,并被写成报道发表在媒体上。

在这篇报道的结束处,记者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在现今我国社会中,不仅散发着霉味的陈规陋习远没有被彻底破除,而且‘新瓶装旧酒’的新迷信还在滋生,破除封建迷信仍然是艰巨的、耗时费力的斗争。”

如果说这篇报道让我感到非常恐惧的话,那么,让我恐惧到极点的还是那最后两个字。我想,这人好好地活着,也是借着太平盛世的光,有了一份比较好的心情,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可以翻翻祖先传下来的黄历,选一个自己认为吉祥的时辰结婚,图个心里高兴。过年了,到处玩玩,到电脑上去看个手相,测个姓名,也是图个新鲜快活。至于在春节上班,领导给职工发个红包,讨个“开门红”的口彩,也是图个人情味。这样欢欢喜喜的过年场面,为什么要进行艰巨的、耗时费力的斗争呢?难道他们在危害社会吗?在触犯法律吗?难道他们连这点做人的自由,也要受到任意的干涉与剥夺吗?

我想不通那个记者为什么如此喜欢斗争。说起来大家也都是中国人,也算是同胞兄弟,只是人家的行为上,或者说观点上,与他有所不同,所以他就看不顺眼,就要运用自己拥有的发稿权利,通过媒体发出要斗争的威胁。而那些被他称为搞迷信的民众,既没有发稿的权利,也找不到一家媒体来发出他们的反驳与辩护,看来就只能无声无息地挨斗了。

我也是一个比较迷信的人。比如说,我做事就喜欢翻黄历。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我得忠实地继承着。黄历上说哪些事适合做,哪些事不适合做,我虽然不是完全听从,但至少也要作个参考。如果我结婚,那我是一定要选黄历上指出的吉祥时辰的。有时候我也喜欢用电脑看看手相,测测名字。当然,在春节上班,我最盼望的还是领导的红包。那是能够让我心花怒放的好东西,可以让我更加勤奋地为单位效力。我敢断定和我有着类似想法的民众是非常多的。我想,你要斗就斗吧。再怎么斗,你也休想把我脑子里的这点想法斗掉。

按照那个记者报道中的观念,与那些乌烟瘴气相反的现象,就是代表先进文明的,就是可喜的,所以也要提倡的,比如大年初一去献血,或者去剃头什么的。我觉得这也没错,虽然我并不认为那就肯定代表先进文明。我就想一个问题:这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吗?不是早就站起来了吗?为什么在过年的时候做一点自己高兴的事情,也没有多少危害性,也没犯什么法,为什么还要受到干涉呢?为什么还要受到斗争的威胁呢?

我想,可能是那个记者缺乏平等心。他在用自己的观点,干涉别人的行为。照例说,这也是他的自由,或者说是他的职责。问题是:他的干涉不是站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的。因为,他拥有媒体的支持,而那些被他干涉的人却没有。如果这个记者没有媒体的支持,就凭他个人的力量,比如人家在年前结婚,他去阻止,说先别结婚,过了年结婚也一样;或者,人家在用电脑看手相、测名字,他去让人家停下来,说这是迷信;或者说,人家春节上班在发红包,他去没收,说这是没道理的。这就很公平,但是他敢去做吗?

这篇报道让我产生两个疑问:究竟是中国人应该尽早告别迷信重要?还是中国人应该尽早结束与自己的同胞那种上纲、上线的斗争更重要。

编者按:在中共第三代核心江泽民看来,他宁愿要全国人民斗死,也不给人民任何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最明显不过的就是对法轮功的镇压。说穿了,就是心眼小得不行的江泽民,妒忌人家法轮功创始人有上亿的学员,怕他那个什么“核心”腥躁不起来了,于是抡起棍子打人。说白了,对那些在公园里伸胳膊盘腿的老太太老头儿,江泽民都能下令“打死算白死”“开枪杀无赦”,这样的流氓一日不死,大陆人民就无法结束互相残杀的“艰巨的、耗时费力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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