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爭取新聞自由的中國新聞工作者也加強打「擦邊球」,有的更是憤然一擊,將球打到界外,藉以喚醒國人。
去年11月24日<證券市場週刊>刊登該刊記者馬海林報導由李鵬家族控制的華能國際是中國唯一在中國、香港、美國上市的公司,揭露它的集資情況,特別是利用特權上市,成爲擁有60億股本的大公司,只是它已經不是國有企業,而是李鵬的家族公司了,馬海林形容華能國際是艘「鉅艦」,船長是身爲董事長的李鵬老婆朱琳,舵手則是李鵬兒子李小鵬。而集資來的錢不是用於公司的發展而是還債。
馬海林不但有理有據的擺出真相,而且公然點名李鵬家族成員的名字,可說是個創舉,爲此我們向他致敬。但是因爲這篇文章,馬海林被捕。用這種手段對付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記者,叫什麼同國際接軌,叫什麼「依法治國」?李鵬身爲人大委員長,剛剛鼓吹不可違反憲法,那麼憲法的言論自由哪裏去了?要逮捕馬海林自然易如反掌,因爲李鵬的前愛將羅幹就是主管抓人的政法系統。然而如果不是做虧心事,怎麼不公開宣佈是根據哪一條法律來抓人的?
中共一面聲稱反腐敗,一面抓揭露腐敗的記者,在馬海林之前,姜維平因爲揭發另一個高幹子弟薄熙來而被捕。他們是新聞界的模範,我們在海外享有言論自由,更應該關心在國內遭難的同業,也希望內地的同行,相互聲援,利用參加世貿和奧運而中共極要面子的機會,爭取自身的權益,爭取言論自由。
摘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