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001年的12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今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
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时侯起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万的小车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可我不能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
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对被告人的审判,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还是比较公平的。但我为被告人感到悲哀,为我们这个社会感到悲哀。